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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前bf合伙开了间公司,但是关系暧昧,是否需要找第三股东是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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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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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开了间公司,但是因为关系特殊,有些事情,例如收益分成这些不好意思细说,要找第三个股东来调停这种关系吗
跟朋友是那种前bf的关系。。。有点说不上什么的感觉。。。但是说到钱。。不分清楚那部分是谁的,到最后,谁都吃不了兜着走。这个道理我一直懂

所以最近我一直在纠结要不要跟朋友提出找第三合伙人回来,协调股权分配的事宜。。。毕竟两个人难开口。。。有第三个人,。他提出来
发表于 2016-2-29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前任,该说就说
发表于 2016-2-29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应该调整心态 你们就是合伙人 工作归工作 生活归生活
发表于 2016-2-29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事说开了比较好
发表于 2016-2-29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一定要分清了好。不然以后有矛盾了就烦人了。
发表于 2016-2-29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所占股份的比例分配不就得了
发表于 2016-2-29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和朋友开店,就是因为顾及面子没有说清楚,也怕伤感情。最后生意挫败后,所有的债都是我背着。这种事情一定要说清楚,不然就不要一起做。
发表于 2016-2-29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现实的问题,俩人都不说出口啊?
发表于 2016-2-29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过来人的身份建议你不要引入第三人,到时更麻烦。有什么问题提出来讲清楚制定好制度。
 楼主| 发表于 2016-2-29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leehao 的帖子

朋友个人比较支持股东自身业务量来分配

即他签多少单,他就该在分红提成中占的比例高50%

而一般我认为,出资大家都差不多,按股权分配最好。。

所以我觉得引入第三方合伙人比较合适,调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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