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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性恋] 父子、母女性爱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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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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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青少年发育成熟越来越早,对性的了解也越来越早,他们对性有着越来越深的渴求,所以,青春期的性行为越来越不可避免。事实上,他们可能主要通过两个途径获得性满足:一是和早恋对象过早发生性关系,这在当今时代已成为十分普遍的现象,实践证明,这种行为对女孩子造成的身心伤害想必大家都很清楚,这里不用详述。二是去嫖娼,通过一些报道可以知道,在目前这个娼妓横行、黄祸泛滥的社会里,青少年嫖娼这种过去基本没有的现象,现在却有愈演愈烈之势。嫖娼,不但会把青少年引向堕落,而且极易染上性病、艾滋病,给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R3 e& j0 y" f+ s        在目前这种开放的社会里(未来社会只能更加开放),既然青少年有这种生理需要,我们是无法使用封闭和压抑的方法,避免他们通过各种有害的方式尝试性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另辟蹊径,用一种无害的、正常的方式来疏导他们性的渴望、满足他们性的需求,保证他们健康的成长。
: q& q& W! F+ d% s        我认为,处于青春期的男孩和女孩与自己的父母亲发生有限的性关系,用以释放孩子的性欲是切实可行。当男孩性发育成熟及以后的几年中,是他一生中性欲最强烈时期,这一时期男孩的恋母情结也是最强烈的。所以说通过和母亲做爱以消解性欲,是个不错的办法,在家庭内部解决,能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中年父母亲们,如果真的爱孩子,就应打消顾虑,勇敢的把孩子引导到自己身上来,让孩子及时尝到性爱的滋味。8 R0 {& v) ]9 P
       大家可能普遍会认为,母子或父女做爱是一种大逆不道的乱伦行为,天理不容,人所共愤,伤风败俗。这是片面的,这种观念没有考虑到人性的一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种观念肯定要被更新。我们应该看到,家庭成员之间的乱伦所造成的危害不在于性活动本身,而在于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我认为这种观念也是可以更新的,其实在原始社会,人类是没有乱伦禁忌的,只是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出于繁衍后代需要,才逐渐形成了乱伦禁忌,而现在我们进行避孕是很容易的。排除了这一个困素,就要考虑乱伦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的因素,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兄弟姐妹之间乱伦,必定会对后代和家庭造成伤害,困为大家都知道,在性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只有女子,男子是基本上受不到什么伤害的。所以说,父女、母子做爱(这里指基于父女、母子间相互爱护的、有节制的、以教育为主的、可以控制的性爱)与家庭其他成员间发生性关系相比,除了社会伦理及个人观念不允许外,最大的不同就是不会对当事者的身心健康带来什么危害的。再说,家庭其他成员间是从来没有身体的接触的,而女儿和儿子本身就是从父母亲身体里出来的,这是母子关系(当然也包括母女和父女关系)与其他亲属关系最本质的区别。如果说孩子的整个身体都可以包容在母亲体内,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去反对孩子身体的一部分重新回到父母亲体内呢。5 ?7 ~: G3 w' r# W2 I
      从一些性学文章及书籍中我们可以知道,男子性欲最旺盛的时期在18岁左右,而女子性欲最旺盛的时期在35岁以后,男子之间对性的需求在年龄上有巨大的差距。也就是说,只有少年男子和中年妇女的生理要求才对等。为了适应这一客观要求,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在母子之间进行互补呢,基于母子亲情的这种互补,实际上更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 S( s" i; S' v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逐渐改革伦理观念,允许父女和母子间适当的有些性爱(当然,出于对女性青少年的保护,家庭其他成员间的性关系仍然是被严格禁止的),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并且,这样还可以加深父女和母子间的感情。儿子成年了,让他重返自己生身之处,回归家园,更知母恩。但母子间的性行为一定要有所节制,不可沉缅于此,特别是要注意不要使母亲的身体健康爱到损害。另外,当儿子成年了,就应当让他离开自己的身体,去接触其他异性,父母及儿子都有责任尽量避免消极因素。我不赞成单亲家庭的母子之间出现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更不赞成母子结婚,因为母子的年龄差距过大,也无法养育后代。父女间年龄相差不是很大的,如果两厢情愿,我们都不应非议,因此在爱情的路上最重要的是当事人感觉幸福。8 E* q8 T# G  c! @5 ]' g( N
        儿子出于对母亲深深的爱慕和对成年女性身体的强烈渴望,父母亲出于对儿女真挚的疼爱,这种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爱情,可是比爱情更高尚,这种爱当然只有用性爱来表达才最完美,这是合乎人性的,也是大有益处的。应把这种行为视为人生中一种神圣的、合理的、必要的过程。
  V$ [  p3 @+ I  A3 _/ A( V        一般情况下,儿女在身体基本发育成熟以后,步入社会(或升入大学)以前,父母亲处于中年时期,性功能健全,身体健康,性欲旺盛,父女或母子感情融洽,这样的父女或母子才适合做爱。在父女和母子性关系中,父母亲应处于主导地位,做与不做,何时何地做,以及时间长短、做爱频率,都应由父母亲做主。父母亲应特别重视第一次和儿女的交合,把第一次当做一个神圣的仪式来举行。第一次的时机最好选择在女儿的生日这一天,因为这一天是父女和母子关系最亲密的时候,宜于感情加深。选择这一天让儿女重回生身之处,使他她走出人生重要的一步,是十分妥当的。父女、母子重新合为一体,儿女再次回味在父母亲体内的感觉,父母亲怀抱着心爱的儿女,回忆着生子之乐,真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刻。$ b+ V+ v- }( \" i1 K! p
      乱伦,必定会对女儿造成伤害,困为大家都知道,在性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只有女子,男子是基本上受不到什么伤害的。所以说,母子做爱(这里指基于母子间相互爱护的、有节制的、可以控制的性爱)与家庭其他成员间发生性关系相比,除了社会伦理及个人观念不允许外,最大的不同就是不会对当事者的身心健康带来什么危害的。再说,家庭其他成员间是从来没有身体的接触的,而儿子本身就是从母亲身体里出来的,这是母子关系(当然也包括母女关系)与其他亲属关系最本质的区别。如果说孩子的整个身体都可以包容在母亲体内,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去反对孩子身体的一部分重新回到母亲体内呢。
% f. @8 M4 K0 O, M; w       一般情况下,儿子在身体基本发育成熟以后,步入社会(或升入大学)以前,母亲处于中年时期,性功能健全,身体健康,性欲旺盛,母子感情融洽,这样的母子才适合做爱。在母子性关系中,母亲应处于主导地位,做与不做,何时何地做,以及时间长短、做爱频率,都应由母亲做主。母亲应特别重视第一次和儿子的交合,把第一次当做一个神圣的仪式来举行。第一次的时机最好选择在儿子的生日这一天,因为这一天是母子关系最亲密的时候,宜于感情加深。这一天是母亲的受难日,选择这一天让儿子重回生身之处,使他走出人生重要的一步,是十分妥当的。母子重新合为一体,儿子再次回味在母亲体内的感觉,母亲怀抱着爱子,回忆着生子之乐,真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刻。
4 {$ o1 j% @" k& B& E4 q        即使在性交过程中,双方仍然还是母子关系,不应有恋人关系的想法,切不可象夫妻和恋人那样行事。这时,母亲应注意以下几点:1、主动用双手引导儿子,使儿子顺利进入自己体内。2、大方行事,不要羞涩,尽量显示出母爱的伟大和宽容。儿子应注意以下几点:1、只有得到母亲的允许或在母亲主动提出时才能和母亲做爱,不得强迫母亲。2、举止文雅,有礼貌,在母亲引导下规规矩矩行事,不得有下流动作。3、爱惜母亲的身体,动作不宜过度用力。父亲有小心爱护女儿的身体,小心行事。女儿应顺从和配合。0 M" z! U' u2 m3 T
       儿子应怀着崇敬的心情,跪在母亲两腿之间,等待母亲用双手将阳物引入孩子的生身之处,母亲应当教导儿子如何动作。儿子的每一个动作都要在母亲的许可和指导下进行,要向母亲真诚求教、虚心学习,不可自作主张、贸然行事。对母亲的称呼,始终要喊“妈”或“妈妈”,不宜使用其他称呼。母亲在这中间的言语、眼神和动作应充满爱怜,柔声细语的向儿子传授性知识和性技巧,用疼爱的目光注视爱子,用温柔的双手轻拥宠儿。对儿子的动作应多加鼓励和赞许,把自己身体的感爱及时采取适当的信息传达给爱子。母亲在感觉到快感时,不宜高声喊叫,应发出含蓄的声音,切不可在儿子面前失去母亲的风范。女儿要把真实感受极时告诉父亲,以便父亲作出更适宜你的调整。7 X$ j5 M# f" N2 e7 I5 o& v
     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父女、母子性活动的过程应该完整。避孕的问题,应由父母亲承担,不应让年少的儿女考虑,让亲爱的孩子尽享与父母亲的肌肤之亲,把自己的童处之身毫无保留的交还父母亲,放心大胆的拥抱最爱你们的父母。/ T& L  {+ z, r: C
        通过青春期与父母适当的性生活,孩子的性欲得到正常释放,对性有了全面的了解,有利于其健康成长。这期间,父母亲为了孩子的成长,应积极给对方提供方便,多鼓励和支持孩子。当男孩步入社会或者考入大学之后,与母亲的性爱应当自然减少直至停止,转向与其他女青年进行正常交往。女儿与父亲的性爱应顺其自然和两厢情愿的继续或自然减少直至停止,转向与其他男青年进行正常交往!
发表于 2015-3-1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发在这个板块
发表于 2015-3-1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就是这么做的吗?
发表于 2015-3-1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汗………………………
发表于 2015-3-1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你有了孩子你先这么做了你再来谈吧
发表于 2015-3-2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怕了。
发表于 2015-3-2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奇谈怪论啊
发表于 2015-3-2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就是谬论!
发表于 2015-3-2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的东西,看样子你体会到了,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变态
发表于 2015-3-2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深深感到害怕,害怕这个社会以后会有多少孩子因为这篇文章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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