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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gernever

大家恭喜我!找到了个合适的拉拉准备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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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纯祝福……
发表于 2010-6-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条件的可以弄荷兰或者丹麦国籍
发表于 2010-6-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细想, 楼主是个懦夫, 不能正视自己的性倾向。

另外,楼主本帖, 很世俗。
发表于 2010-6-1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家破人亡的开始
发表于 2010-6-1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8# 小艺 的帖子

赞同。

人家是律师, 离婚的时後, 能让你倾家荡产, 自己不但净身出户,  还要一辈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配偶维护费, 医疗保险,等等, 这是我一个朋友的亲身经历。
发表于 2010-6-1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恭喜,早生贵子,和谐美满
 楼主| 发表于 2010-6-1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7# ZHONGHUALONG 的帖子

本来就是俗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6-1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9# ZHONGHUALONG 的帖子

房子什么的 都是父母名字的 就车是我自己名字 而且 一个G 一个拉拉 彼此家人亲戚那么多 怎么可能撕破脸
 楼主| 发表于 2010-6-1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6# wpj0616 的帖子

不是能不能和G结婚的问题 出国对我来说并不难 主要是怕家人伤心罢了
发表于 2010-6-1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3# angernever 的帖子

看不惯你说话的口气 ..  出国很值得炫耀吗 ?

在国外的中国G数都数不过来 .. 有能耐你早去了...

用给这说怕家人伤心的这种话啊 ..?

带上你的拉拉去移民国外生活去呗 .!  各自找各自的朋友 ...

岂不是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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