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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给偶的

【转】悼念林俊:一个被误解的生命,兼写给某些跳梁小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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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0# 寂寞冬天2 的帖子

我又没跟你说话,
你跟我挫什么屁?
拉屎还要到公共场合吗?能要点脸么?
发表于 2012-6-9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不需要同情,而应该被尊重。不懂得什么是尊重生命就别来谈什么道德与否。
这句话是真正我们应该反思的,这么多人在讨论林俊的人格、身份、喜好、行为,或说善良或说下贱,
而这些在“生命”的面前都是次要的,无论他是什么样的人,其生命都值得我们尊重,
为林俊默哀!
发表于 2012-6-9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你在我眼里就是个跳梁的,这篇文章是为了同志圈的声誉并为了滥交找借口打掩护的,你还把这个当成正名文发过来。
林俊本人我不做评价,也没兴趣评价。
发表于 2012-6-9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那个分尸的家伙必须不得好死
发表于 2012-6-9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无论他是为什么死的,不管是不是值得同情,他人已经不在了,希望能让死者安息。
中国有句俗话,死者为大,希望能让他安心的去吧,各种中伤只能影响他善良的家人,不要这么残忍了
发表于 2012-6-10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发生以来.看到的是最有分析力的文章了
发表于 2012-6-10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419了就该死吗?
发表于 2012-6-10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尊重死者  尊重生命
发表于 2012-6-10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息吧,林俊,你值得人们爱你,喜欢你。

安息吧,林俊,你值得人们爱你,喜欢你。
发表于 2012-6-10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6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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