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版 论 坛 使 用 答 疑
搜索
楼主: 冷谦

自杀以后 . .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13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别那么自私好不好?都多大的人了还不会想,你以为你是你自己的啊?天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有没有考虑他们二佬的感受呢?失去儿子的痛是无法形容的,相当于杀了他们。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还出来一个反共的  管理员  要求把他删帖啊
现在是和谐社会
在我8岁的时候
我父母就离了婚
然后我跟着我妈妈来到了现在这个城市
过了10年又要这样子
我有点承受不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45楼的朋友
恩 怎么说呢
谢谢你给我这么多知识
首先要说的是
我当时没有太多的理性和思维去思考多少片可以搞死自己
至于自杀 现在想起来
应该是绝望之后的挣扎
至于作秀
我说过的 我没有那么无聊
当然了我们应该尊重科学
也要尊重专家的意见
我大概是11号晚上的事情
然后昨天下午清醒
至于你说的白痴不白痴的问题
我也不知道
最起码现在没有
还有 多谢你
让我知道怎么样可以一下子吧自己搞死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
我不是专业人士
也不 懂得自杀前还要去看书
发表于 2010-10-13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苍安排的

这种缘分要好好珍惜,为什么毫无征兆他会出现?上苍安排的,你逃不脱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过 的 . .
是前夫
我们现在没关系 . .
发表于 2010-10-13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这么多人都是很在意你的。
幸亏你还好好的。珍惜自己好好生活吧。
发表于 2010-10-14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18岁,还很年轻啊。看看《唐山大地震》吧,不是为了向什么致敬,只是窥视一下生命的存在,是的,仅仅是存在,不是什么伟大的理由。我也是离异家庭的孩子,6岁父母离异,15岁再离一次。你永远不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一个人。活着就请你活着,不用过得天花乱坠,就平凡的活着。再过10年,你会发现,十年前的这件事是多么的没有意义。一切都会过去的,不管好与不好,一切都会过去的。请一天天的活着,等过去了,你才有资格回顾。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关心、爱护你的人一个机会。
发表于 2010-10-14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点的建议,去乡下生活一段时间吧,没有机会的就去郊游,亲近一下大自然。总活在钢筋混凝土的都市是很容易让自己变得狭隘的。再不顺就去捅捅蚂蚁窝吧,对它们来说你就是掌握它们命运的上帝了,看看它们是怎么对待“命运”的。(LZ笑笑就行了,别真去捅啊!呵呵,为逗你开心,俺都当了回教唆犯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心好了
路在怎么难走
我都会继续下去
就算是爬着也走完 ..
刚才忽然想到一个画面
就想大叔你曾经说的
下午慵懒的阳光下
我们在酒吧喝着啤酒
然后聊天
有点想过些安静平淡点的日子
哪怕没人陪都没关系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搜 同

GMT+8, 2026-1-24 01:58 , Processed in 0.013468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