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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gcf

我怎么办,请大家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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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5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此帖,很同情LZ。只能说LZ遇人不良,他跟别人也不见得能白头到老。上面有人说对方把美好的青春献给了LZ,我倒觉得LZ的最美好年华被对方耽误了,49岁了,毕竟岁数不饶人,这之后LZ想找个BF的确很难了,但是也不是完全没希望,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也许会有喜欢岁数大的父辈的。LZ在对方花的心血,能理解,如果真的想把钱拿回来也不是没可能,那只能是拉下脸了,像这种人,你也不要顾及他的脸面了,有时可以用点威胁的手段,比如你不还钱可以,那就把你们之间的事公开,如果他要脸面,就会乖乖地还钱的。
发表于 2014-2-15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上面大家已经说了很多了,很多都挺对的,其实我相信你心里也都明白这些道理,只是你现在的心态出了问题,你现在缺少的是冷静,平和,你已经让崩溃蒙蔽了你的眼睛,等到你什么时候清醒过来,能理智对待这件事情了,你觉着该怎么办就怎么办,都ok.
发表于 2014-2-15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经济过得去就算了啊,不要为这点事影响自己的未来,才49岁,还有能力去赚钱的,还有魅力吸引男人的。现在要坚强地做好自己,想方法赚更多的钱,找一个比他更合适 你的人。祝福你。
发表于 2014-2-15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主张不要去要了!!!既然你曾经爱过他,在一起共度了7年的美好时光!!!多一些美好回忆,少一些伤害!!!既然付出了就不要后悔。
发表于 2014-2-16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轻骑兵 于 2014-2-10 00:39 发表
七年,五万元,算了吧,天命之年还计较这些,让人失望。

要是看上你的钱七年才给5万早让你滚蛋了……,所以是有感情的,现在提出分手肯定是没感情了有了新欢,所以楼主只能接受现实,至于钱就算了,就当是让他记着你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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