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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oluos

最不要脸的人,往往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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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 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西要回来,钱也还给人家吧
发表于 2016-1-2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当事人,不好说什么?过得开心就好!别的我没权利评论!
发表于 2016-1-2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要分就好散吧,没必要为了那些鸡毛蒜皮的东西扯皮,让我们这些外人看笑话。
发表于 2016-1-2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静静的看着撕
发表于 2016-1-2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你贱
发表于 2016-1-2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头声称自己朋友的衣食住行都靠自己。随后買房又要管人家借10万。卧槽,小鱼饵钓大鱼,你特么真是心机裱里的佼佼者。
看你前面的帖子,炫耀说有车有房,对方还只是个学生。闹了半天,把人家騙到手后,就开始玩弄買房借錢的把戲了。
作为北京人,我真的替你感到羞耻!还好意思来这儿辱骂被人不要脸。
看看回帖对你的评价吧,谁要脸谁不要脸,一目了然
发表于 2016-1-2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拜读了一下楼主的撕逼帖子,又按照回帖网友的提示翻看了他的历史帖子,然后得出结论:最不要脸的人就在搜同,就是楼主
发表于 2016-1-2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同情你的朋友,怎么能忍受了你這個8婆三年。这么斤斤计较的男人(姑且把你当回男人),老子连一宿都忍受不了。还有你不是在2014年的帖子里就炫耀说有车有房,还在北二环。我日,怎么又在2015年又管人家借錢買房?还有,你丫那么錢,居然只是让对方用你的·手机副卡。卧槽,在北京,不管是联通还是移动,一个月100,話費流量基本管夠用好吧?也就是說,你連千把塊錢都舍不得給對方花。這還秀尼瑪逼恩愛啊

[ 本帖最后由 windnill@ 于 2016-1-2 13:41 编辑 ]
发表于 2016-1-2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你自己犯贱,主要原因是你想留住对方施展个种手段,这样做的本身就是一大错误。东西不值钱人格价格无比,思考清楚了在做最后的决定,不要弄得自己连生存空间都失去了。
发表于 2016-1-2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楼主,花钱时你心甘情愿,过生日你愿意给,何必弄成这样,似乎是他的错,可你却没认清人。赠与他人归他人,要不回来的,法律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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