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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羽与羽

爱情可以跨越国籍、年龄、性别,甚至是生死,但却无法跨越性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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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7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小U 的帖子

招惹的范围很难界定,某种意义上说喜欢就是一种招惹
发表于 2011-8-17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LZ
时间会冲淡这些滴
从你叙述的来看
时间还不久而已
你试试5年之后再回过头来看就不一样了
10年之后就WS了.....
我记得那个最后的电话是2004年的8月5日
到现在7年了吧
早就已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了
所以要相信这把杀猪刀啊........
发表于 2011-8-17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羽与羽 的帖子

怪不得孙海英说同性恋是犯罪  你真是蛮横不讲理  还带点死皮不要脸  人家又不是G你天天骚扰人家  憨厚的帅哥遇见你这样的死狗  滚刀肉  真是烦死 不要把你的快乐  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你这个坏人家的坏小子  要不然吕丽萍要骂同志们  你完了  又是G 又是个死狗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百鱼龙 的帖子

楼上的,你能说这些话是出自于对自己同志身份否定的原因吗?在搜同能说出这样的话我觉得你还是需要一些勇气的,这是第一。在这里我并不想像你那样没素质的骂街。

第二点,其实我真的希望是那直男朋友本人说出你说的这番话。这样我就好完全死心。可每当我以为我自己完全放弃时,他总会走进我的生活,主动联系我,这就是我最后放不下、不甘心的原因。

第三点,我并没有蛮横不讲理天天骚扰人家、把我的快乐建立在他的痛苦上。我希望他幸福,帮着为他追女友出谋划策,试问有几个同志有这样所谓的“豁达”?曾经想过掰弯,可是不现实,也不忍心,我真的不想让他承受这么大的压力,只是希望他幸福而已,也希望他能走出我的脑海、我的视野。
发表于 2011-8-19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支持你!!加油!!!
 楼主| 发表于 2011-8-19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五楼,不回话了?!
发表于 2011-8-20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羽与羽 的帖子

你这样的人  还需要文雅的劝说给你做思想工作吗  人不要脸  鬼都怕  你就是鬼见愁  人家知道你要干什么吗  你狗日的不吭声的坐在医生面前  他知道你有什么病吗  一般医生会以为你是傻子 你到药店去对着售货员  微笑  他知道你要什么药吗 他也认为你脑残  不是吗  你莫名其妙对人家好 人家那里知道你想吃他的大鸡巴呢  你把人家也搞的胡里胡涂  还叫人家说明 他知道他相遇听啥  你这个  傻B  啥叫半吊  你就叫半吊  还素质  你知道什么是素质  你做的事  就是没素质  骂街只是配合你的水平  你是土财主  还是香港农民  真农民  都是可怜人  你这种人最烦人
发表于 2011-8-20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你会爱上一张桌子吗?
发表于 2011-8-20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历竟有如此的相像!

我发现我经历基本上和你是一样的。
发表于 2011-8-20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

不过早该放弃了

搞暧昧最好,豆腐也吃了不少,咔咔

不过有一次很尴尬,把他人压倒以后,我硬了......

反倒被他发现了,丢人丢到姥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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