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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ojiushiguanjun

我一直以为两个人在一起,有过不去的时候,其实只要一个人坚持就能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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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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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生日,我记得准准的,楼主的话让我想起,我都分手一年多了!还记得前任的生日,今天有人登陆我的qq,我换密码!换密码要写密保,我的密保问题是,你的配偶名字,你的配偶生日!我的前任啊,我很喜欢他,恋爱两年多吧,见三次面,一个北京,一个广东...当时说好,无论谁说分手,他都要找回我!他开始对我冷漠,一个星期联系一次,变成一个月!后来我遇到另一个可,我对前任分手,但我很前任,我爱的很伤心,每天都是浑浑噩噩过!分手后现在这个也快一年了,现在这个喜欢故意气我,但我知道他很爱我!我也爱你...
发表于 2012-2-29 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祝您幸福!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3# juxing0018 的帖子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6# eperson 的帖子

楼主我也是失败者,但是我建议你还是再给他一次机会。既然他也知道要珍惜你了,那就给他几天,看看他的表现再说。如果只是暂时性的,而不是良心发现。那该舍弃的,就放弃吧。你也是个好人,好人好报。至少我现在还相信!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轻羽飞扬 的帖子

与君共勉!谢谢!你也要加油!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198400 的帖子

其他的,公务员面试也没过关,雪上加霜啦。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tornado7 的帖子

感人的行为并没有换来美满的结果,唉。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8# herodhj 的帖子

6年!榜样!
发表于 2012-2-29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这话是从花为眉里引用的吧,当时电影里这句话一说,我心里是不认同的。
两人的地位不公平,爱情很难维系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0# qaz5238500 的帖子

我也不认同这句话,只是觉得《花为眉》部分发生在我的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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