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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的大事件成了大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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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6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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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同好中的第一大事,是社会学者李银河的《同性婚姻提案》,被刚刚结束的2011年全国第十一届政治协商会议第二次会议接纳。但是,这件大事却成了同好中的一个大笑话。

有二点需要搞明白,
一,每年两会指的是全国人大会议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全国人大有立法权;全国政协没有“立法权”。政协只有“建议权”,建议怎么做,不是规定这么做。通俗说,政协就是所谓“政治协商”。

二,即这个提案获得政协“审核”,通过的只是可以作为政协代表众多提案中的一个,可以正式提交,请有关方面研究讨论和解答。也就是说,“同性婚姻”这个事情,请有关方面考虑解答。这个事情只是刚刚开始,后面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要获得人大审议,还要走很长的路,而且最后结果如何不得而知。

可是,这件事却被一些朋友错当成了《同性婚姻法》获得通过。于是,有人在坛子上惊呼:“普天同庆”,当成“是继美国、英国、巴西等众多国家之后第一个通过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亚洲国家”,还有的高呼:“祖国万岁”,“让祖国更加亲切的感受与聆听到我们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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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6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都是笑话啊
发表于 2011-3-16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表示我肯定不会对这种奇怪又特别的帖子而浪费我宝贵时间码字从而浪费生命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3-16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这位朋友说的这么轻浮,看来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难度在哪里!

上面有一个说明,也许是提交一个原文出处的链接,需要审核,现在还看不到。简单说,这个事情并不容易。

从李银河3次试图提交这个“提案”的经历,就可以看出来。她所撰写的只是“提案”内容,这个提案并不能称为“李银河提案”,更不是她所提交的。程序很复杂,也很严肃,不是大家呼喊就可能立法,更不是可能通过的。现在所做的工作,只是开始,第一步还不见得真正迈出。
 楼主| 发表于 2011-3-16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银河希望能推进一下,希望各方面都重视一下。但是,我们需要重视的事情很多,加上传统的固有观念,以及复杂的关系,这个事情要真正获得立法保障,非常不容易。

发这个帖子的目的,是希望搜同的朋友,慎重对待这类传闻。不要听风就是雨。
发表于 2011-3-16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看前面有楼主发帖,我说咋那么容易就通过了,然后查询了下,才发现空欢喜一场,这个事情成功最起码20年
发表于 2011-3-16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提案就不靠谱,最应该推出的是伴侣法吧,主要规定伴侣间的财产和其他权利就行了,任何两个自然人都可以申请为伴侣而非婚姻多好。

同性婚姻法在外国一般都是伴侣法,申请为伴侣而已。
发表于 2011-3-16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哥哥  其实审核通过很简单的 那个网站 有些同志好友也发给我看过 问题是那上面 提出的问题 只有两种 情况 一种是 正在讨论 一种是 审核通过。。。
 楼主| 发表于 2011-3-16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各位朋友都能了解

同性婚姻不要简单化。即使有一天人大通过立法,也不见得就能保障同志都可能有保障。这个事情的难度可以换个角度看,即使在发达国家,在那些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并非都被社会主流接受同性婚姻。

具体一点说,从人大和政协的提案来看,两会提案的重要意义并不对等。如果是人大的立法提案,获得通过才有真实意义和现实意义。政协提案就是一个务虚的问题提交讨论和议论。
发表于 2011-3-16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们已经不在年轻,现在争取的都是为下一代做贡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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