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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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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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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一句网友的话:鄙视那些不负责会行走的生殖器

这句话没有针对性! 只是觉得经典

我很羡慕大叔 三妻四妾成群。能很好的处理后四个“老婆”。作为男人 我自愧不如 婚恋观的不同 应当得到理解。

但是 我很不爽 你把未成年人 来玩弄!没记错的话 你的第三个才14岁 至于其他你玩过的  不细究了。

首先 来这个网站的  肯定有做父亲的  我不知道 很多人看到这个 会不会一笑而过

大家是否想过 假如那是你的小孩呢,或者那是曾经的自己。

其次 有人说 大叔只是口头说说 玩笑而已 可这种玩笑 大叔不是一次两次 而是………… 【前后是有应验的】

大叔 如果你编故事 请到小说区 我也会捧场的

最后 大叔的行为 是刑事犯罪。肯定有学法律的  强奸罪(注明:犯罪对象 不局限女性  对于未成年人 不以未成年人是否同意为标准  一旦发生 即构成犯罪)

我不是想  责骂大叔 什么的。  只是希望更多的人 不要把这当做一个笑料  一个习以为常的事情

也希望大叔【你的性生活  我无权过问 干涉】  不要再对未成年人…………

同志圈的形象 靠大家去维护。

谢谢

让纷争止于此吧!

谢谢
发表于 2010-4-8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
喝可乐ing...
发表于 2010-4-8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召唤版主来编辑到一个帖子里讨论,半个版都被一个人占了
发表于 2010-4-8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恩 说要和谐  结果又开个帖子 继续讨论完又要求和谐
好困惑
发表于 2010-4-8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其实没有必要讨论合法性的问题,现在小孩子发育都快,你情我愿就可以,我第一次还不是只有16岁。
话说几年前还有鸡奸罪呢,难不成我们都是罪人?
发表于 2010-4-8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都不回他的帖子,他自然会在这个论坛安静下来,你们越是闹得凶,他越有动力。

所以我早见怪不怪,慢悠悠的鹿过。
发表于 2010-4-8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AILELE成为继鲨鱼之后又一个热点人物。
七喜可乐。
 楼主| 发表于 2010-4-8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claudeliu 的帖子

大家都在做的事情
不一定就合法

鸡奸罪 没这个说法!

人生有时候 很奇妙

特别是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
发表于 2010-4-8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不应该动小朋友的
发表于 2010-4-8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不要纷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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