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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www60125

关于吕丽萍反同,我想说的是,不能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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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的性取向 不是危害社会的洪水猛兽
你厌恶是你的事情,是你的权利。
你觉得恶心可以选择无视
但你没有权利干预我的生活。
发表于 2011-7-3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哥,小学没毕业吧你,2
发表于 2011-7-3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确实是个哈麻批,被人扇了耳光还说是自己犯贱
发表于 2011-7-3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就是个250.
发表于 2011-7-3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萌友,大家只要翻开吕丽萍的婚姻史,了解一下她前两任老公的底细,就知道现在她夫妇俩为什么和同志们死磕了!!!!
发表于 2011-7-3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2B还真是特别多
发表于 2011-7-3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觉得2楼的见解很精辟...
大赞。
一向都是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的,自然也就没有那么义愤填膺。
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他们也只不过是在过气的尾巴上挣扎,自认为是边缘人群的同志群伤的起...
很多大腕都是同志。
我们是top lever...
自然就会树大招风了...
发表于 2011-7-3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一直认为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我也从来不强求所有人都能认同同志,甚至你非常恨这个我觉得都是自然的,个人喜好么~~~
但这次已经不是表达观点异同的问题,她缺乏起码的对人平等和尊重的意识,原来觉得演员跟文化人还沾点边,就这点见识?
之前觉得她嫁孙海英不可理解,一直很恶心他老公那个龟孙子,现在看来,还真没嫁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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