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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心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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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9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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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感染者 九成是“男同”

1992年,沈阳市传染病医院发现并收治辽宁省第一例艾滋病人,1992、1993年,医院每年接诊的艾滋病感染者不过几十人次。而去年一年,接诊数目高达1100人次。

市传染病医院医务科科长杨涛说:“新发现的感染者中,九成是男同性恋,其中最小的感染者只有14岁。我们要做的,不仅是治疗疾病,更要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青少年性教育,让高危人群做好防护。”

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11月24日,记者走进沈城最特殊的病房——沈阳市传染病医院的十一病房。

这里的患者来自辽沈各地,有的被亲人抛弃,有的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工作,共同点是——“艾滋病人”。

在沈城惟一的艾滋病病房——沈阳市传染病医院的十一病房里,记者走近艾滋病患者,走近了天天与艾滋病患者打交道的医护人员。

无处不在的尴尬

医护:向家人隐瞒工作情况

戴上口罩、橡胶手套,又仔细地检查了好几遍,刚刚到艾滋病病房报到的护士小刘鼓足勇气走进输液室。“我反复默念着打针的技巧,要求自己‘一针见血’。”虽然她很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但仍担心一旦无法一次性完成输液,会接触到艾滋病患者的血液或输液针头。

在十一病房的9名护士中,大多是小刘这样的年轻护士。“有的刚结婚,有的孩子不大,为了让家人放心,都不敢说在艾滋病房工作。”市传染病医院医务科科长杨涛曾是在艾滋病病房工作的“老兵”。当时,在朋友、同学聚餐时,“只要说我在传染病医院工作,饭桌上至少会有1分钟的冷场。生活中,许多医护人员也遇到过类似的尴尬。”杨涛说,“由于医院经费紧张,艾滋病病房的医护人员并没有更多的额外补贴,支撑他们的只有医务人员的责任和精神。”

确实危险!一次,一名医生接诊一名急诊肝病患者,当时,那名患者抓伤了这名医生的胳膊,后来的检测显示患者已感染了艾滋病。在染病的巨大压力下,这名男医生进行了一个月的强化抗病毒治疗,药物带来的副作用使他不断呕吐、掉头发,他怕感染家人、同事,只能自我隔离,一个多月后,终于确认未被感染。

副院长张明香说:“保护好自己才能救人。在艾滋病病房,规范操作更得要求毫厘不差。到目前还没有医护人员感染。”


渴望关注的心灵

病人:社会压力猛于病

“了解他们,才能给他们提供真正的帮助。”杨涛说,有些病人家庭困难,有些病人精神压力太大,还有些病人甚至被家人遗忘,“相对于普通病人,艾滋病患者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要承受更多的痛苦。他们更需要心灵上的关注。”

今年7月,神志不清的艾滋病患者老颜在午夜被紧急送往沈阳市传染病医院。在治疗期间,医院几次拨通老颜八个兄弟姐妹的电话,开始他们都说“不认识这个人”,此后便纷纷拒绝接听。

无奈,医护人员充当起家人的角色。49天后,老颜去世。临终前,老颜用尽全身力气说:“我要死了,替我谢谢医院……”而此时,老颜的亲属依旧不愿认领遗体,医院再一次充当了老颜的“家属”,为他送终。今年沈阳市传染病医院收治的46名患者中,近20名患者找不到家属。

今年8月,从深圳回沈的患者小宇被急救车送往市传染病医院。当时,他从头到脚布满脓疮,姑姑扔下生活费扭头就走。小宇用微弱的声音恳求张明香:“求求你,别扔下我不管,我不想死……”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小宇可以出院了。

“他的求生欲望很强,那么重的病都挺过来了,我们都以为他能够继续生活下去。”杨涛说,“几天前,我们得知,小宇难以承受社会的压力和亲友的抛弃,结束了自己短短24岁的生命。”

亟待解决的现状

拒诊:患者最大的无奈

由艾滋病患者自发组成的“爱心缘”小组负责人老丁,今年42岁,是一名血友病患者。20年前因治疗血友病输入凝血八因子而染上艾滋病,8年前开始发病并接受正规治疗。如果不是自报家门,外人难以把艾滋病患者和看似高大健康的老丁联系在一起。老丁说:“除了社会上的压力,艾滋病患者还面临很多现实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就医问题。”老丁介绍,现在,国家实行“四免一关怀”政策,艾滋病患者可以得到免费的抗病毒治疗,但实际上,艾滋病导致的机会感染却是患者的直接死因。“有的艾滋病人查出了妇科肿瘤,但传染病院没有妇科,看不了。虽然国家规定医院不能拒收艾滋病患者,可是,能治的医院确实不收,只能挺一天算一天。”老丁说。

据介绍,市传染病医院主要救治肝病、传染病患者,一些患者的妇科肿瘤、心肺疾病需到其他医院转诊。“别的医院真不收啊,所以要是传染病院能治的病种再多些,对我们来说,就是关乎性命的福音。”老丁说。本报记者 尚志文

渴盼真正的平等

“如果你发现身边的同事或朋友是艾滋病感染者,还会跟他一起工作,一起吃饭吗?”这是一名艾滋病感染者对记者的质问。

2006年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这种“平等”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但是在社会现实面前却难以平等。歧视与恐惧,来自社会、医院、来自单位,甚至来自至亲。

在今年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大会上,温家宝总理曾说到:“我非常赞赏一句话:”我们是同艾滋病作斗争,而不是同艾滋病人作斗争。‘“

但愿,过不了多久,艾滋病可以被人类彻底打败;但愿,过不了多久,人们就会用平等的眼神度量艾滋病感染者——他们不过是一类病人。(尚志文)

可是我觉得对于不在乎自己、放纵自己的人,我们的工作确实没有必要。 换句话,你鱼水之欢放荡不羁的时候,想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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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9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一段指向性好明显 你们不要理他 他不就沉了 茶楼让他弄的乌烟瘴气的 唉
发表于 2010-11-2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等死吧!
发表于 2010-11-29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怜悯只是一瞬间,所以不要高估了我们的高尚。恐惧是人的本能,所以某个身边的人要是有了AIDS,我会逃开的!!!!
如果是个烂人得了,我选择看都不看他一眼。我没那么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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