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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kkkkdavid

刚看到的新闻--南京首例同性聚众淫乱案宣判 四名“同志”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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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没人替同志说话吗?
发表于 2010-10-14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饭桶专家

专家教授都是饭桶,同性恋早已不是病态,是世界皆知的事实,改变同性恋的性向就如同把一个异性恋变成同性恋一样难,这种事,最多是道德谴责以下罢了,怎么就成了罪犯了,有了案底,以后怎么做人?
发表于 2010-10-14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怕什么,慌什么,就说朋友聚会呀,又不是卖淫
发表于 2010-10-14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同志朋友们有点发疯了,以为这个社会对同性恋行为已经默认、和谐了,其实社会还是不认可的,这点尤其年轻更是不以为然,但是一但出事,一切都晚了,怎么说对社会而言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这次之所以治罪关键点是聚众,4个人是可以算作是聚众的,而且他们又交代了多人,在法律上聚众淫乱是成立的,因为不涉及金钱关系,所以就没有卖淫这个词,警察对法律还是要比一般人懂得的多一些,再说,南京的警察是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假如,这次就是两个人,而且不交代以前的任何事,不涉及金钱,应该是没有那么严重,需要说明一点的,没有进过派出所,没有进过监狱的人是不会具备闭口不言的素质的,看到警察就哆嗦了,这个时候还想保全自己已经是毫无意义了,发生这样的事,首先对当事人心里的冲击是非常大的,他们会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换工作,愧疚等等,这个阴霾会在他们的心里形成一个挥之不去的伤痛,所以同志朋友们还是要理智、清醒、小心,自尊、自爱,多学一点法律知识,不触犯法律底线。
发表于 2010-10-14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32楼

唉,这怕什么,慌什么,就说朋友聚会呀,又不是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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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无知才敢无畏,你找4个聚一下试试,朋友聚会用那些安全套、润滑剂干什么,白天衣着不整呆在宾馆,你一个裸体呆在宾馆也没人敢管,你要是4个人衣着整齐呆在哪里,警察不敢说什么的,关键不是逮现行了吗,小朋友,别不服,懂法律吗?从现场看聚众淫乱成立吧,去查一下聚众淫乱可以治什么罪。
发表于 2010-10-14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囚犯心理,四个人谁都想坦白从宽,谁也不会相信别人不会出卖自己,因此谁都争先恐后的坦白和揭发别人,所以说什么咬定怎么怎么说的人太天真了,总之不要去触犯法律底线为好。
发表于 2010-10-14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还是检点一点吧,干吗要去群,2个人,没问题,人多了,还是不好,那社会不是乱了吗
发表于 2010-10-14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33楼就一神经病,什么都能扯上政府。
发表于 2010-10-14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kkkkkdavid 的帖子

好像沙漠上的酋长  开着奔驰  穿着长袍  南京  是好像和深圳一样  文明的沙漠
发表于 2010-10-16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性恋怎么治?
在我面前一边放钙片一边电我吗?
开玩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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