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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无可恕》:何沫书和秦伟给我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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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7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一天的时光(中):晨读( o" Y$ z2 }5 ^" {# D1 B6 K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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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过澡,吃过早餐,早上七点钟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校园里到处都是三三两两晨读的学生。在湖泊边上有一座小土山,僻静处,一道洁白的台阶伸到山顶。这就是我们每天晨读的地方。阳光透明而鲜亮,透过密密层层的树叶,一片片,一点点地洒落地上。地上的草地还挂满珍珠般的露水,在阳光里闪耀着五颜六色的光芒。台阶边的灌木丛长得非常繁茂,一枝枝叶子伸到我们的面前来。在大学里,英语是最折磨人的一个科目。别的科目,哪怕学得不是那么认真,只要期考前加紧复习,就算考不及格,只要不是差得太离谱,老师通融一下,也就过关了。英语却要考全国统一的四六级。老师一开始就吓唬,说如果考不过四级,别说学位,就连毕业证都拿不到,让大家宁可放着别的科目,也要用功学好英语。也不知道这些老师是什么心态,学生们越是惶恐不安,他就越是趾高气扬,仿佛手里拿了一把尚方宝剑,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威严,不时要亮出来提醒一似的。我打初中起英语就非常差。那时候的英语老师,老实巴交的。我第一次考试考了二十分,被他狠批一顿,从此我非常逆反,上到他的课就觉得讨厌。我们的学号是按入学成绩排的,我排第二。他每次考完试后,都要念成绩。我的前后都是九十多的高分,我夹在中间,总是六十分上下徘徊,羞得我无地自容。高中老师是个小女孩,说话细声细气的,根本听不到她说什么。到了高三,才换了一位慈祥而热心的老师,不欠其烦地给我补课。后来我半个学期就赶了上来,成绩始终排在班上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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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_1 h1 v# ~) a( n2 }秦伟的声音低沉浑厚,对我有着磁一般的吸引力。每当他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我都会用心地聆听,仿佛是聆听来自天国的福音。我努力想捕捉他声音里的美妙之处,这令我感到十分快乐。他中学条件好,一开始就是很正规的发音,而我的英语发音却一塌胡涂。读着读着,他就停下来,转过头,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就知道又读错了,于是合上书本,仰头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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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那句你怎么读来着?再读一遍!”他像一个老师在责备学生。% i) f+ f- r2 j% w* D

4 G8 z. R7 o# |+ g% g" C“不读啦!”我摇着头拒绝。( \. ~! o) H* b-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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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伸手摊开我的书,“读,像刚才那样读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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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2 A, H7 y# n$ \3 Y“不读!”我将头伏在书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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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摊开自己的书,“跟着我读一遍!”他读一遍,看着我。我大笑。其实我一门心思跟他调情,哪里留意到他怎么样读。况且我的舌头笨,卷不起来,发音永远都不会正确的。我偏不读,因为他假装生气的样子实在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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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孺子不可教,不管你了!”他咬牙切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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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伟一二节有课,七点五十,他就要去教室了。他收拾好书,挎上书包,充满爱意地跟我道别,就走了。我恋恋不舍地目送着他,看着他高大挺拔的背影穿过一片片树林,草地和花丛,渐行渐远。我想像那些浪漫缠绵的吻别和难分难解的相送,而实际上秦伟连头都不回。我有些怨恨他走得那么缺德,毫无心思再读书。我很想跟他一起去上课,可是不好意思跟他说。我人是没有去,心却早跟了他去了。我想像着他怎样走到教学楼,怎样走上楼梯,怎样走进教室,怎样在课桌前坐下来,跟他的同学打招呼,说笑。我看着高大巍峨的教学楼,想着:我的爱人就在里面,心里充满了甜蜜的爱意。秦伟每一次离开我的身边,我都会懊恼而担心。我希望他时时刻刻都呆在我的身边,让我睁开眼就看见他,伸出手就摸着他。他不在我的身边,我就会担心他会不会出什么意外,能不能完整无缺地回来。我就这样整天挂念着他,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小时六十分钟,一分钟六十秒,一刻不停地想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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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l+ k+ Y3 |# N3 i我百无聊赖地收拾书本,向图书馆走去。秦伟不在身边,干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我借了一大堆影视、时尚、服装之类的杂志,专门挑那些男模特的照片看。至于女模特,越是暴露风骚的,越是令我无比厌恶。我狠狠地盯一眼,心里咒骂着狐狸精,不由分说就翻过去。而那些男模特,男明星,有的英俊,有的健壮,有的阳光,有的冷酷,有的白嫩光滑,有的粗黑多毛,有的穿西装,有的穿便衣,有的干脆不穿。每一幅都令我赏心悦目,美不胜收。我老是拿那些男模特跟秦伟比较,心里想,如果秦伟也穿上同样的衣服,到底谁更英俊,更性感。
 楼主| 发表于 2010-3-17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一天的时光(下):晚自习* w3 t) ]" {( O4 p8 E) H3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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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D; R# a# J) |- X下午一般只有两节课,四点半就放学了。我总是先到图书馆占两个座位,然后才回去洗澡、打饭。每个星期秦伟都要打三次球。他去打球,我就先把他换下来的衣服洗干净。他原来答应教我打网球的,但第一次就黄了。我实在太笨了,接连将三个球打出场外。网球就是邪门,我轻轻一打,它就发射火箭一般飞起来。球场是用铁丝网围起来的,球飞出去肯定找不回来的了。秦伟找来一个小网兜,将球网住,用一根长长的绳子,将网兜系在球拍上,叫我在墙壁上练。这样球是跑不了了,但我看见他兴高采烈地跟别人打球,却将我撂在一边,心里十分不是滋味。他打了一场球,从头到尾都不理睬我。我越想越气,结果和他冷战了一夜。从那以后 ,他再也没有叫过我去打球。我想去,却不好意思说。网球非常消耗体力,秦伟每次就打一个小时 ,不到六点钟肯定回来了。他吃饭,洗澡,六点半左右,我们就可以上图书馆。我十分享受这一段路。学校的广播接近尾声,正在播放结尾曲《秋日轻私语》,钢琴声在空气中弹性十足地跳舞,微微生凉的晚风一阵阵吹拂,吹动密密层层的树林的枝叶。夕阳金色的余辉从树隙里射进来,在我们身旁拉出长长的影子,投到金光闪烁的湖面去。林间湖畔的小路上,铺满了浑圆的鹅卵石,硌得脚底十分舒服。; ?  f2 r( ^6 u0 l2 q, U6 r6 T

& e% C, v0 [5 D2 T% ]9 _' X我很难静得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做一件事情,因为我的脑袋总是胡思乱想地开小差。坐在图书馆里作英语练习,实在是一件讨厌透顶的事情。英语是一种语言,语言是用来沟通的。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学会说、学会听、学会读、学会写。教学都应该围绕这四个目的来开展。但那四六级考试的单项选择,名曰考语法,出一个句子,空一个格,让你在四个互相混淆的词组和单词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简直是神经病。做着做着,我就会侧过头去,偷偷地看秦伟。他胸部以上露出桌面,胸部以下在桌面下。但我稍一低头,就可以看到他的全身。我从头到脚地欣赏他的美。他的脸瘦瘦的,显出骨架的棱角,从侧面看十分刚硬。他洗澡时候刮了脸,长胡子的地方一带铁青色。写字时,手臂上的肌肉会轻轻地抖动。他的腿又长又壮,十分性感。他在沉思的时候,喜欢旋转手中的笔,在五个手指之间,在手心和手背之间来回旋转。这一招我永远都学不会。最让人吃惊的是,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居然一点都不会分他的神。我经常上到一半,就去借本天马行空的闲书来看,这样时间就过得特别快。秦伟却很勤奋,不是看英语就是看法学的专著,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名著,从头开始,一本一本地看。他学英语也是有目的的,他说法学专著的中文译本不过瘾,要学好英语,以后看英文版的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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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k' z1 a* ?: u4 a每晚看两个小时的书,到八点半就是放风的时间。夏天吃水果、喝啤酒,冬天吃麻辣烫、喝啤酒。几乎天天如此。论起水果,当然是南方的种类繁多,但仔细想来,爱吃的不过龙眼荔枝。而这两种果火性都很大,不能大量吃。北方的葡萄、水蜜桃、哈蜜瓜却让我百吃不厌,西瓜也比南方的甜。这些瓜果都甜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几乎不含一点杂味。学校东门以外,高大的白杨树下,一带都是水果摊和小吃摊。天津的小吃,常见的有煎饼果子、大饼炒鸡蛋、西安凉皮、烤羊肉串,以及重庆麻辣烫。我始终搞不明白,天津人为什么管油条叫作果子。这煎饼果子的做法也蛮有趣的,将一勺面浆铺上煎板上,打上鸡蛋,撒上葱花,包上油条,抹上麻酱,辣酱,折起来,现炒现卖,香喷喷的,吃起来味道确实不错。大饼则太厚太硬,而且食之无味,如同嚼蜡。我从来是只拣里面的炒鸡蛋吃。秦伟却老说慢慢嚼那大饼,就会觉得它香。我才不信。凉皮凉里带酸,夏天可以当饭吃的,鲜美开胃。牛羊肉我从来不爱吃。牛肉是讨厌它的膻味,羊肉是讨厌它无味。麻辣烫适合冬天吃,辣到我眼泪鼻涕一齐流,寒冷都忘了。水果特别便宜,葡萄五块钱三斤、四斤,水蜜桃八毛,西瓜最便宜时卖到两毛钱一斤。从路口望过去,长长的一带,全是摇晃的灯火,灯火里弥漫着腾腾的热雾和油烟,小贩们的吆喝声和顾客们的说笑声吵成一片。来这里的都是本校的学生,三五成群,嬉笑怒骂的。桌子和板凳都非常矮,屁股坐下去,两个膝盖却支了起来。水果都是洗得干干净净的。啤酒不是燕京就是丽都,也有时候喝本市生产的豪门。也很便宜,好像才一块多钱一瓶。关于酒的记忆,第一次大概是两三岁吧,反正那时候我走路还走不稳。大人没有注意,被我喝光了一碗米酒。我当时就醉倒,就是觉得头很昏,很痛,耳朵也不灵光了,只听到大人们叽哩呱啦地说话。从此以后我滴酒不沾。直到跳了《逐日》之后,才跟别人去喝啤酒。开始时觉得那味道特古怪,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后来就喜欢了。倒在杯里,就可以闻到浓郁的香味,喝下去,冰冷的,滑溜的,从口到胃,通体一个透心凉,感觉十分爽快。像大多数北方人一样,秦伟的酒量大得惊人。我不知道我究竟能喝多少,不过每次我们都是“浅尝辄止”,因为喝完酒后,还要回去看书。) p! e$ t: Y& h7 }  j3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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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洒,再看一个小时的书,十点一过就闭馆了。我们夹在人流中,在昏黄的灯光下回到房间,聊一会天,洗漱,上床,调情,做爱。
 楼主| 发表于 2010-3-1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章  成长与性(上):小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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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Y7 e  V6 z/ z/ {1 |' X& B我不认为,性是一种禁忌,总有一天,人们会像对待吃饭一样对待性;我不认为,性器官是一种禁忌,总有一天,人们会像欣赏身体的其他部分一样,欣赏性器官令人叹为观止的美;我不认为,两个男人之间的性爱是肮脏的,罪恶的。一个男人进入另一个男人的身体,或者一个男人让另一个男人进入自己的身体,与一个男人进入一个女人的身体,或者一个女人扒开两腿让一个男人进入,都是同等的。这只不过是两个个体之间,为了将自己的爱给予对方,为了从对方身上得到快乐,为了将快乐给予对方而作的事情。就象吃饭和呼吸一样,谁都无法避免。夜幕降监,全世界的人都在做爱。谁都没有资格指责谁,不管你的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信仰,不管你富有还是贫贱,不管你是王公贵族还是平头百姓,不管你是贞洁的圣女还是放荡的淫妇,在恬不知耻上,两者是平等的。如果说,两个男人之间的性爱是荒谬的,那么一个在白天道貌岸然的大男人,天色一黑就脱光裤子,趴到一个女人的身上,撅着屁股去干,难道就不是同样荒谬的吗?其实这里根本不存在荒谬之说,这是人的本性使然,是自然规律使然。越是蒙昧,禁忌就越多,越是文明,禁忌就越少。人类发展了几十万年,却将自己拥有的最美丽、最宝贵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视为见不得人的罪恶,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悲哀。我们拥有最宝贵的物质财富,就是我们的身体。那是大自然多么神奇,多么完美无瑕的杰作啊!可我们却用层层布料将其包裹起来,羞于见人。我们拥有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就是我们的情感、我们的情欲、我们的性。我们却千方百计地压抑它、扭曲它,给它判上不可饶恕的罪名。人类面对大自然时,取得了数不清的辉煌胜利,但在面对自身时,却一败涂地,溃不成军。确切地说,我不知道爱情的滋味。因为我不知道,我品尝到的算不算爱情。人们说,婚姻中的两个人,就是鞋子和脚的关系,彼此合不合适,只有当事人才知道。我想爱情也不会有统一的定义,统一的模式。在每个人的身上,在每个人的心里,爱情都会有不同的解读。我爱秦伟吗?当然爱。我爱他有多深,我还真不好说。我不敢说,世界上最爱他的人是我,但我敢说,世界上我最爱的人就是他。我对他的爱起码有四重。第一,我爱他匀称、健壮、俊美的身体;第二,我爱他令我痴醉欲狂的体味;第三,我爱他的整个灵魂;第四,我爱与他有关的一切人、事、物。我曾做出种种测想,结论是,只要我跟秦伟在一起,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是无比幸福的。而只要我跟秦伟分开,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无比痛苦。如果我的存在需要一个理由,那么秦伟就是我理由。如果我的生命里有一个我无力反抗的克星,那么秦伟就是我的克星。不管在别人的面前,我是多么地冷傲和清高,在秦伟的面前,我都没有一点主张,没有一点气概。如果要我为他死,我愿意;如果要我为他历尽世界上的一切磨难,我愿意;如果他比我先死了,我会为他空守一生;如果他残废了,失去了知觉,失去了一切,我会一辈子都陪伴他、照顾他。我宁可没有生命,我宁可没有一切,我都不能够没有秦伟!$ X* u: ~# D2 l' h* N4 U0 o
我为什么对男人的身体如此痴迷疯狂,对女人的身体却如此恐惧厌恶?这是我终生都在思考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开,我的心里就永远打着一个死结,我的理智和情感就永远互不接纳、互相排斥,我就永远活在不可救赎的矛盾和痛苦之中。母亲怀我的时候,父亲正好被批斗。这种情况下,父亲母亲精神和肉体都有可能出现问题。这时受孕也有可能出现问题。大脑的下丘体是决定性取向、性欲和性行为的物质基础,也许我的下丘体在胎儿期就异于常人。我在一种女性的环境中渡过我的童年和少年。父亲很少和我接触。父爱不可或缺,不可弥补,可我在成长的过程中根本就无从体会父爱。家里是威严的母亲和五个姐姐,哥哥有一个三人帮的小圈子,从来就不让我跟他们玩。堂叔家三个堂姐,邻居家的女孩子加起来有十几个。我整天就和这一群女孩子一起玩,不知不觉之间,我的思维方式和心理特征就被她们同化了。因为接触不到男人,不了解男人,所以从小我就对男人有强烈的好奇心。小时候对男人的感觉,主要是恐惧,觉得男人都是孔武有力、富于攻击性的,动不动就会骂人、打人 。同时崇拜,觉得男人无所不敢、无所不能,什么事情都敢做,什么事情都做得成功。同时好奇,觉得男人的感情从不外露,强烈地想知道他们心里想些什么。同时渴望,对我而言,这个世界是充满恐惧的,随时都有可能将我吞噬,我渴望一种强有力的男性的保护,这样就可以令我踏实、安全。对于成年的男体,自从我见识过老师的阳具之后,我就对男人的私处强烈地好奇。那时候我不过五六岁,却像个窥阴癖一样。对成年男人的阳具,带有狂热的宗教徒般的情结。我难以想像它为什么那么粗大、那么硕长、那么乌黑、那么坚硬,那包皮后退、龟头暴露的样子让我觉得匪夷所思,而且阴茎的根部,一直到肚脐,居然长满了漆黑卷曲的毛。我好奇,强烈地想看,想抚弄;快感,强烈的快感;禁忌,极度地畏惧这种可怕的思想,极力地抵抗这种神秘的诱惑;负罪,明明知道这是一种会招致天打雷辟的坏事。我有很多机会看。那时候的乡下男人,经常只穿一条短裤到处逛,生殖器隆起一团。我有一个正当壮年的堂叔,长得十分高大健壮,他走路的时候,宽大的内裤里面,生殖器像钟摆一样甩动。有一次,他在椅子上坐,一只脚抬到椅子上,我看见他乌黑的松垂的阴囊。还有一次,他在河里捕鱼,我从侧面完整地看到他一挂黑乎乎的、又粗又长的阳具。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调来一位年轻的男教师,高高瘦瘦的,皮肤很白。有一次,他带领学生们作早操。作着作着,他下面就硬了起来,将秋裤撑得像一把半开的雨伞。他就挺着一根阳物,楞是把早操作完。这件事引起了学生们极大的兴趣。有一个晚上,六七个小孩子,有男有女的,躲在墙角后面,等到那教师洗澡了,就去偷看。那教师正对着窗口。在明亮的电灯光下,浑身上下,肌肤雪白。他正在翻弄包皮,清洗龟头,又用满手的肥皂泡搓捏一片浓黑的阴毛。那根伟岸的阳具,顶着一个巨大的龟环,就像一根柱子上面戴了一顶大帽子一样,直挺挺的竖在肚皮前,刺激得我差点背过气去。
( R9 H; T2 @4 }6 U7 B% s! x9 N这些回忆让我不忍正视,但我必须勇敢地直面它。因为它是真真实实地发生过的,而且在我的心中留下了终生不可更改的伤痕。这就是小学时候,我亲眼目睹过的三具成年男人的阳物。除此之外,我从小就对男人有很大的吸引力。从幼儿园开始,几乎每一个阶段人都会和一个强有力的男生格外地亲密。他总是宠着我,护着我,使我免受其他男生的殴打和攻击。而我也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好。我的幼年没有男性的玩伴,对男人的世界一无所知。上学之后,一个又一个男生带领着我,打开陌生的男性世界的大门,将我带进去。我也特别讨教师的喜欢。上学以后,有几个教师特别爱抱着我玩弄,亲我的脸,用胡子渣扎我。曾经有两个年轻的男教师带我一起睡。这两次都没有性行为。但教师在我的心目中,当然是强者,是偶像,能和自己强有力的偶像同床共枕,感受他们温暖的体味,听着他们爱怜的温言软语,那种安全感、满足感和幸福感,实在让我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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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时代,对我的性取向造成影响的男人中,还有两个无法抹去的。当时我不懂,现在回想起来,这两个男人都有娈童癖的倾向。其中一个是三十出头的中年人,结过婚,但没有几年老婆就改嫁了。他脾气很好,夫妻没有吵过架,家景也好,老婆改嫁时他也不去追,此后终生不娶。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根本无法与女人性交。他老来学校里找小男生,给些小恩小惠,晚上就将这些男生带上床。那些男孩在班上说,每次都帮他弄到“出水”。那时候才读二三年级,不懂得那是射精。另一个是老头,儿孙满堂的。但他只要在路上看见男孩,就会拦截,将那男孩抱起来,捏他的生殖器。有些顽皮的男孩,反过来弄他,他就把男孩的手塞进自己的裤子里。摸过的男孩告诉我,说他里面的毛滑溜溜的,那根东西粗大到握不过来。我非常害怕这两个人,每一次看到都会远远地躲开,同时又对他们充满强烈的好奇心。那种又害怕、又渴望的心情至今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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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8 x3 W: P5 ^& M- z! \小学毕业以前,女性对我性取向的影响,现在记得起来的,不外乎这些。首先,我的母亲非常严厉,动不动就会打骂人,我非常害怕她。但她又是强有力的,是整个家庭的主宰。我要在兄弟姐妹中出人头地,必然离不开她的保护和支持。她严厉归严厉,最宠爱的又是我。我对她的情感十分矛盾,极端怕她,又极端依赖她。她就是我精神世界里的支柱,是我学习的偶像。有一次,我向她要奶吃,周围的人哄堂大笑。母亲羞恼成恨,恶狠狠地骂了我一顿。我吓得发抖,从此就知道女人的乳房是一个禁忌。还有一次,一个妇女背向着众人奶小孩,我跑过去看,那妇女满脸飞红地骂我,母亲横手就是一巴掌,打得我大哭。这更加深了我的禁忌。那时候姐姐已经发育,一个人一条卫生带,不用的时候就卷成一团,藏在抽屉里。不知道为什么被我翻了出来。我根本就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一条一条解开,摆在床上玩。姐姐发现后,气得哭了,发疯一般掐我,掐得我杀猪一般嚎叫,伤口都流出血来。她们来月经的时候,用过的卫生巾直接扔在厕所里,血红血红的一团团,怕得我要命。我偷偷地问父亲,没有想到父亲那么愚昧,活了半辈子,生了一大堆儿女,竟然不懂得月经是女人的专利!他用极严重的语气对我说,如果发现屁股出血,一定要告诉大人。姐姐们都知道该怎么办了,就是我还不知道。天哪! 我一个读小学的男生 ,竟然被告知以后会“屁股出血”的。我简直是惶惶不可终日,连晚上都作恶梦。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就会“屁股出血”,就觉得她们是十分恐怖的东西。村里有一个妇女,也不知道我哪里得罪了她,只要一看见我,她就会编首歌儿大声唱,唱来唱去,不外是唱我快点娶老婆,娶了老婆就怎么怎么样干。每一次围观的人都会哄堂大笑,小孩们乘机羞辱个不停。我恨她入骨,同时觉得娶老婆是一件奇耻大辱的事情。有一个晚上做恶梦,梦见一个穿花衣服的女人,坐在我家阁偻的米缸前,一把一把地抓大米吃。人们告诉我说,她就是我要娶的老婆。我吓得要命。挣醒之后,浑身发抖,逼出一身冷汗来。后来别人逗我:“要不要娶老婆?”每一次我都惊恐万状地回答:“不要!老婆吃米的!”而对我伤害最深的一次来自三姐。有一个晚上,三姐在卫生间里洗澡,卫生间和父亲的房间仅一墙之隔。乡下的泥砖房子,墙壁上照例是有许多破洞的。我坐在床上玩耍,母亲坐在床头,一家人都坐在地下的凳子上。三姐洗完澡,突然像疯了一样冲进房间,披头散发的,又哭又闹,嚎叫着打我,掐我。母亲喝问她干什么,她说我从墙洞上偷看她洗澡。父亲吓得一句话都不敢说,母亲也不敢袒护我 ,任由她打。三姐那时候已经上中学,是一个大姑娘了。那时候乡下人保守得很,一个大姑娘,如果被男人看了身体,肯定要寻死觅活的。我被打得满床滚,杀猪一般嚎叫。我压根就没有偷看。过了很久,三姐说那时候看见墙洞里面的光一会亮一会不亮,又听到我的笑声,就以为是我凑着眼睛看。其实我是翻来滚去地玩。这件事情给我心灵的创伤实在是太深太深了,也许从那以后,我对女人的身体,再也不敢看,更不敢触碰了。* y' }$ c4 H, e' M: M& u; y/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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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成长与性(中):初中时代4 V1 N6 k1 x* p0 d; O  b7 z(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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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W# e! S- j/ l, Z( S6 `小学时代,除了教师喜欢我,一两个男生和我亲密外,绝大多数男生都鄙视我 ,排斥我,仇视我。他们玩游戏时,从来不让我参加。事实上,我也从来不敢去凑热闹。他们还给我编绰号,羞辱我、嘲讽我。但上中学之后,一切都改变了。我来到了一个全新的环境之中,谁都不知道我的出身不好。我忧郁、文静、优美、聪明,成为男生们竞相追逐的对象。对于男人的身体和男人的性,这几年我大开眼界。研究表明,20%——30%的男性在青少年时期都有过同性性行为,而依据我的经验,我们班三十多个男生,却有80%——90%有同性性行为,其中三分之一和我上过床。那一年我十一岁,对性似懂非懂,无知而好奇。三年之间,和十几个男生频繁地发生性关系,确实是一什不可思议的疯狂行为。但它千真万确地发生过。每一个狂野而激情的夜晚,如今已经难以尽述。但有四个男人,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不提的。第一个将我带上床的,是睡在我对面的男生。那天晚上,我已经睡到床上,宿舍里灯还没有熄灭。他刚去小便回来,身上只穿一条内裤。他一挂阳物在内裤里钟摆一般左右摇晃。我出神地盯着看。他就坐到我的床上来,抚弄我的身体。我将手放在他的内裤上摸,那东西已经勃起,又粗又硬。他叫我到他的床上去,说让我玩个够。熄灯之后,他脱掉内裤,粗硬的阳物直挺挺地竖起。我翻来覆去玩弄他的阴毛、龟头、龟环、包皮、阴茎、阴囊和两颗睾丸,兴奋得热血澎湃、气喘吁吁,根本就毫无睡意。他的身体已经发育,嘴唇上长了一圈扎手的胡子,喉结突出,乳头肿胀,腋窝里长满了腋毛,身上可以摸到一块一块的肌肉。最后我握住他的阳物睡着了。他的阳物终夜都坚挺着,不时蛙怒一阵,彻夜不倒。半夜下了很大的雨,电闪雷鸣的,风吹得很急。我爬起来,借着闪电看他那根东西。它在蓝色的闪电里雄然挺立,我的心里充满了敬畏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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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8 K" Q/ Z9 X/ s8 t四五岁跟教师上床的时候,我还不谐人事。这一晚才能算是我的初夜。兴奋、紧张、崇拜、自卑,我为我毫不发育的身体感到羞愧,惊叹于他的神奇的雄风。我尝到了甜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第二个不可忽略的男孩,是一个十分壮硕的坏孩子。他其实是很聪明的,就是不爱学习,整天踢球、打架、逃学、上课说话,是个小霸王。我觉得他的身上有一种蛮横的力量,能够冲破一切束缚,践踏一切规矩。他练功的时候,一拳头就照着墙壁打下去,打得“啪啪”作响。他还会猛地跃进起来,反腿一脚扫向树桩。班上的同学都怕他,我更不用说了。像我这种听话、规矩、文静的好学生,应该是厌恶他才对的,但事实恰恰相反。我倒觉得他对我有一种磁铁一般的吸引力。我十分留意关于他的一切。表面上漠不关心,其实暗地里十分专注地听他的每句说话。那些蛮横粗野的粗话,居然也可以撩起我强烈的情欲。我觉得他像头狮子那么性感。有时候我假装看书,或者看窗外的风景,其实眼睛的余光却在看他。我们之间从来不说话,也从来没有来往。好像班上谁都被他欺侮过,就是没有欺负过我。我走过他的面前,觉得他用火辣辣的眼光盯着我,心里就像惴了头小鹿一样,突突乱撞。曾经有一次,他走过我的桌前,一拳头打在我的桌面上,吓了我一跳。他掳起衣袖,咬牙切齿地给我看他那根肌肉纠结的手臂。我的脸烧得火烫。一个夏天的晚上,挺燥热的,大家都睡安静了。他忽然钻到我的床上来,扳着我的肩膀,猛地将我压在身下。他的双臂非常有力,像老虎钳一般钳住我,使我动弹不得。他非常粗野地亲吻我,又吮又啃我的唇,舌头横蛮地闯入我的嘴巴,使劲地搅动。他的呼吸急促而猛烈,身体温热火烫。他用双腿紧地夹住我,下体用力地压、顶,疼得我叫出声来。他抬起身,将我的手塞进他的内裤里,握住他的阳具。他的阳具跟他身上的其他器官一样,坚强有力、刚硬火烫。他脱光我的衣服,使劲地揉、搓、捏。我从来没有试过如此狂暴的性爱,刺激得简直要大叫起来。他长得那么壮硕,下面也伟岸无比,却是光溜溜的。他折腾的大半夜,终于累了,紧紧地抱着我睡下。我握住他坚挺的宝贝,爱不释手。我问他为什么还没有毛,他在我耳边柔声地说,长一点了,很快就有了。我觉得一个人见人怕的小霸王,在我的床上却如此温柔多情,那种虚荣和成就感,简直难以言喻。我们的关系一直维系到秋天,后来大家都换了伙伴。这种性关系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可言,就是发泄、刺激而已。在他身上,我第一次为一个男人的体味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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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男孩刚好相反,无论是接吻还是抚摸,都十分温柔多情。他做爱极有技巧,而且可以做很长时间,真是种妙不可言的享受。那时候他穿着一条鲜红的内裤,绘声绘色的描述他与女人做爱的细节。就因为他的描述,使我对他充满了好奇。我看见他长得那么高大,红内裤里包裹着饱满的一团,加上言语温柔可亲,当时就下定决心要将他搞到手。结果他快就上了我的床。这段关系也维系了大半年。: B# k8 D$ C-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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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男孩,确切地说,是男人了。现在是一个闷热的仲夏之夜,窗外是没有边际的黑暗和寂静。窗内,我像个死人一样坐在桌子前,回忆十几年前与十几个男孩之间的淫乱。这实在是无耻之尤。那就让我再当一回无耻之尤吧,而且我坚信,无耻比有耻更加容易快乐、容易幸福、容易没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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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是夏末秋初,本来是非常炎热的时节,但是那天下了一整天的雨,晚上也下。淅沥的雨点,伴随着阴凉的晚风,就有了冰冷入骨的寒意。下雨的晚上,晚自习总是十分安静,学生也十分专注。下了晚自习,雨停了,一片山坡上,都是星星点点的灯火。昏黄的路灯在风里发抖,照亮满是水渍的路面。宿舍快要熄灯的时候,我才从教学楼回来。从教学楼到宿舍,要爬一条长长的山坡。风从山顶吹来,并不猛烈,却阴凉冰冷。路两旁,高大的桉树林摇动着枝叶,发出“哗哗”的声音。大滴的水珠被风吹落,打在地上,“噼啪”作响。打到脖子里,让人寒颤。这样的夜晚,我倍感孤独、寂寞、无助、不安。我渴望一种依靠,一种温暖而坚强的依靠。如果有这样的一个依靠紧抱着我,不管外面是如何的风狂雨骤,我都会放心释虑,甜蜜而安祥地酣睡。我想不到他会在这时候出现。他是初三的学生了,长得高高瘦瘦的,是学校里的体育明星。长跑、短跑、跳高、跳远、铅球、铁饼,几乎都是他保持的纪录。他是全校瞩目的大人物,而我却是初一的一个小不点,我不知道他是怎么会注意到我的,也忘记了我们最开始的交往。总之,他在路上碰见我时,总会将我抱起来玩。我对他的感觉,应该是又爱又怕。他那么健壮,那么性感,又是个大人物。他总穿着得体的短衣短裤训练,两条修长的大腿,结实饱满。一条条明晰的肌肉,充满了力量。他裆部的隆起,实在让人浮想连翩。他跳长跑的时候,那里面就像一个钟摆一样左右摇动。跑短跑的时候,由于拼了全力,里面总会不由自主地硬起来,惹得人鼻血喷涌。在训练的时候,他还会接脱掉上衣,露出强健的胸大肌、色泽深沉的乳晕、乳头、胸毛、强壮的双臂、扁平的小腹。他的身体,只能用“完美无缺”四个字来形容了。对这样一个男人,我的心里自然是无限向往的。但是我明知,我绝无可能得到他。他暴发的力量令我害怕。我觉得他轻而易举就可以伤害一个人,甚至毁灭一个人。所以在他的身边是危险的。那时候初三有一个女生,据说田径队的所有的男人都和她干过。她的眼神和笑容都十分淫荡,看男人时,专门往对方的裆部看。况且她整天都泡在田径队里大展媚术。我对她不是鄙视,而是炉火中烧。田径队十几个生龙活虎的猛男,如果全部得手,那真是欢喜无限啊。他从后面赶上,拦腰将我抱起来,往嘴边亲,慌乱中,我的手抓到他的阴部,只觉得运动短裤里面,松软滑溜的一团。不知道是不是此举刺激了他,他要我今晚和他睡。我当然答应了。他将我抱到宿舍的时候,灯已经熄灭了。他将我放在床上,自己也躺下来,就将我的手塞进他的内裤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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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7 Y2 Q& x0 J1 u他让我见识了什么叫真正的男人。这是一具我今生今世见识过的最粗最长的阳具。我的手刚好可以握住他的阴茎体,至于那又粗又长的龟环和龟头,就握不住了。它贴着肚皮,直挺挺的,无比坚硬。我用手摸,发现那龟头伸到肚脐以上,我估计这根宝贝有二十厘米长。他脱得精光,双臂拥住我,双腿夹住我,让两具赤裸的身体紧紧地贴在一起。他的双腿长满了浓厚粗黑的毛,一大片阴毛更是茂密得像一片热带雨林,并且向上延伸一条,直到胸部。腋窝里也是浓密的腋毛。我只觉得喉咙发干,天旋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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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o8 A- j9 L( w2 `" Z' e, Z0 ?他弄了很久,终于将我放开,仰躺在床上。他将我的手拉到他的阴部,教我用手握紧他的阴茎,一上一下地作活塞动作。我那时候不知道这是男人自慰的方法,只是觉得很好奇,就照着他说的做。他不停地催促我用力。其实我使不上劲,因为他的阴茎太粗太长了,我刚好可以握住他的阴茎体,上滑到龟环的时候就握不住了。他干脆拿掉我的手,自己来弄。他用手紧紧地握住阴茎,滑得飞快。他张开嘴,喘得很沉重,喉咙里“嗯嗯”地响,像人拼尽全力干活的时候一样。弄了很外,他突然猛地翻身,紧紧地抱住我,双腿死死地夹住我的腿,阴茎用力地磨擦我的阴部和小腹。我的阴部被他捅得很疼,但是我咬紧牙关,一声不吭。他全身猛烈地发抖,一股一股精液激射到我的阴茎和肚子上,灼热粘稠的,顺着我的肚子和大腿,流到床上。我不知道他一共射出了多少股精液,反正我们两个的的下体都像泼了一盆浆糊那么粘湿。他射完精后,还是紧紧地搂住我,一动不动地大口喘气。我摸他的身体,发现他挣出了一身汗。我怕他虚脱过去了。过了很久,他才拿出一件背心来擦我们身上和床上的精液,也把整件背心都沾湿了。/ J/ i# u: h7 J3 l3 x

/ S9 W5 p' b$ u1 \7 \他射过精后,很快就沉沉睡去了。我却激动得睡意全无。我上上下下地抚摸他的身体,最后将手停在他的阴部,静静地握住他那根举世无匹的阳具。它仍然直挺挺地竖着。他那么强壮,肯定可以连续干很多次的。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着我。第二天,起床的铃声将我吵醒后,我还紧紧地握着他那杆骄傲的大枪,而它也依然紧挺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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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和他唯一的一次,却让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我相信,男人的性和爱是可以分开的。否则这一夜就无法解释。他根本就不爱我,却直截了当地将我抱上床,亮出家伙让我玩弄。一夜销魂之后,并不见他对我变得更加亲密,而还是像从前一样,见到我时,就将我抱起来玩弄一回。从此再也没有和我上过床。只是我看见他在跑道上奔跑的时候,看见无数的女生齐声为他尖叫的时候,我就会暗暗得意。因为我见识过他两腿之间那具惊世骇俗的大阴茎。一年后他就毕业了,从此再无音讯。我如今对他仍然念念不忘,并且常常充满嫉妒地想到,不知道天地之间,哪个女人有这等艳福,可以生用一生的时间,尽情地享用这上帝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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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 ?+ {3 H9 D- }* ]我坚信,大多数的人,都会为某一些事情而疯狂。有些人为金钱而疯狂,有些人为事业而疯狂,有些人为权力而疯狂,有些人为荣誉而疯狂,有些人为男人而疯狂,有些人为女人而疯狂。而我,当然是为健美的男体而疯狂。一具健美的男体,对我而言,就是珍宝,是光明,是佛。可以让我耗尽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追求,去争取,去得到。健美的男人身上的任何一个部分,都令我心旌荡漾,情不自禁。而他的性器,更是令我疯狂。它色泽深沉、坚硬有力、气势逼人,是雄健的、摧枯拉朽的力量的化身。它可以征服世界上一切艰难险阻,貌视一切权势和威严。松软的时候,它美丽得像一朵低垂的水芋百合;勃起时,它激昂得像一名无往不胜的烈血战士。我从小到大,对这个世界最大的感受就是恐惧。对黑暗恐惧,对大河恐惧,对树恐惧,对海恐惧,对寂静恐惧,对高山恐惧,对人也充满恐惧。我总觉得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陷阱,陷阱里面到处都潜伏着危险,我的命运总是朝不保夕。我总觉得我身边的人对我都充满了敌意,要串通起来谋害我。我走在路上,就觉得到处都有眼睛在盯着我,不怀好意地伺机攻击我。我总是惶惶不可终日,晚上更是恶梦连连,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但是,只要有一个男人,用他坚强有力的臂弯拥抱着我,当我用手握住他的阳具,我所有的恐惧和不安,立即就会烟消云散。如果说,我是一方波涛汹涌的大海,那么这宝贝就是定海神针。只要我将它握在手里,立刻就会风平浪静,海不扬波。我就会感到安全、温暖、幸福,我就会睡得安稳、睡得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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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t  M- Q; _$ U; M( [/ C9 _我弄不明白,为什么我在这条道路上会走得这么远,在这个泥潭中会陷得这么深。远到没有回头的路,深到不可自拔。我是一个病入膏肓的瘾君子,只要生命一刻存在,就毫无改变的可能性。面对这样的命运 ,我只有屈服。屈服!丝毫没有抗争的可能。谁可以告诉我,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我分明知道,这个世界上,谁都不能告诉我: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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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8 ?0 _! _; G有调查显示,70%的中国人一生中只有一个性伙伴。面对这样的现实,我真应该羞愧得无地自容。初中三年,我的性伙伴就接近二十个。高矮胖瘦,长短粗细,真是阅尽人间春色。专家称长短粗细没有关系,理由是长短而言,女性阴道的敏感区集中在阴道口内两三厘米,只要长于三厘米,就可以刺激到这些区域。粗细而言,女性的阴道极具弹性,可以自动根据插入的阴茎的大小来调整阴道内腔的大小,以达到互相咬紧的效果。这简直是放屁。做爱所得到的快感,绝不仅仅限于身体的刺激,而一大部分是来源于心理的感受。当一个女人握住一根又粗又长、又硬又热的阳具时,还没有插入就会热血沸腾,欲仙欲死了。如果握在手里的是一根又小又短、又冷又软的小东西,当然兴趣索然了。东施和西施都有一个同样的洞,男人的枪捅进去,同样有温暖、湿润、滑溜、富有弹性的阴道内壁去刺激男人的阴茎,但为什么西施和东施,在男人的心目中却有着天壤之别?说男人的长短粗细对女人没有区别,就像说女人的美丑雅俗对男人没有区别一样荒谬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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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成长与性(下):高中时代# O6 X, l+ t3 a. n" Z/ v&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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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T$ V% X8 d初中三年,我在酣畅淋漓的纵欲中渡过,天天都是神仙日子。高中三年,却在禁欲中苦苦煎熬。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将他视为我的初恋情人。那几天还没有正式上课,就是让新生熟悉一下环境。这天早上,我起床挺晚的。我清楚地记得,太阳光已经从窗口射进来了。宿舍前后都是高大的柏树和细叶榕树,早晨特别凉爽怡人。我到处找我的镜子。他从窗口那边走了过来,手里就拿着我的镜子。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弄到手的。我并不认识他,但我还是友善地向他笑。他也冲着我笑。阳光刚好照到他的身后,从侧面射到他的脸上,给他身体的轮廓笼上一层光晕。他的笑那么灿烂俊朗,像这早晨纯净的阳光。他也是刚刚起床,上衣的纽扣还松开,露出一片洁白的胸膛。挂着一枚碧绿的玉坠。他的衣摆塞进了裤头里,皮带还没有系好,松垂在腰间。这是一个像阳光一般纯净而灿烂的男孩,浑身透露出逼人的青春英气。他并没有一刹那就占据我的心,却引起我强烈的关注。这个初次相见的早晨,他的笑容,直到如今仍然是那么清晰。; O$ u6 \- `$ x3 m9 y7 M

$ A0 s+ s" b# E" N0 ~7 }7 A3 x我已经忘了接下来的交往,也忘了我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爱上他的。总之,我从见到他第一面,到爱上他,之间没有多久的时间。我整个高一都为他而疯狂。同我所有的老情人一样,他也是一个身体发育已经成熟的大男孩。也只有发育成熟、性征显著的男体,才对我具有致命的诱惑。他第一次在我面前脱衣服,我就看到,他的身体同样俊美而健壮。他的双腿长满了黑毛。大多数的男人,腿上都长满浓黑、卷曲、粗壮的汗毛。唯独我全身上下,通泰光洁。无毛的身体,曾经让我深深地自卑,从而诱导出对男人体毛的强烈向往。他穿着薄薄的三角内裤,修长的腿,结实的臀,阴部照例粗大,躺在床上,隆起一大堆。他的胸肌和手臂肌肉发达,乳晕和乳头色泽深沉,腋窝里也长满了浓黑的腋毛。我承认,所有这种类型的男人的身体,都可以撩拨起我怒火般狂野的情欲,让我夜以继日地疯狂不已。我十四岁,长到了一米六。男人身上第二性征的胡子、喉结、腋毛、阴毛、体毛,我一样都没有。我的身体就像一枚青涩的苹果,一枚纹理紧凑的花骨朵儿,但它已经焕发出勃然绽放的前兆。我的乳头突出,乳房胀痛,阴部开始苏醒,那模样介于小男孩和大男孩之间。我就在这样的时节,品尝我所以为的初恋。" r: ?# G1 ?: }$ N( ]0 A  C0 b,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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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像写小说一样,构造出许多浪漫凄美的情节,但我不想这样做。我只想忠于当时的现实。确切地说,当时的现实早经消逝,永无复返的可能性。我只能忠于我此时对彼时的追忆。我明知道,当时我们爱得缠绵恻隐,爱得千回百转、肝肠寸断。但如今,我怎么样去重拾这一切。我回视我的心,发现空空如也。像一个人,死去了,多年后就剩下一副骨架。我明知道,他原来有浓黑的毛发、明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鲜红的结实的嘴唇、温热的肌肤、热烈的血液,但这一切都无法寻觅了,剩下的仅仅是几根骨头。这十一年前的初恋,在我的心里,已经腐朽了,它剩下了怎么样的几根骨头呢?. r# s& i" ^4 v6 E& R3 y& H0 o  v7 m

& I" n; {! o- j; z$ ~; [( B" f0 U, S$ V他是一个懦弱的人、优柔寡断的人。他是一个英俊的人、健美的人。带有美少年的忧郁气质、美少年的自恋、美少年的目无下尘。他温柔、体贴、多情、聪明,他朴素、纯真、洁净、高雅。当然,如果我写下去,我一辈子都写不完他的好处。我用尽所有的语言也无法描述我初恋情人的模样。在那长长长长的校园小道,曲曲折折的,浓密的相思树林中,叶隙洒落满地夕阳的余晖。我们肩并着肩,慢慢地走,听校园的广播播放着轻柔的音乐。我的心里,感到温暖、安全、释放、甜蜜,以及难以抑制的情欲。我看着他俊美的身体,他温柔多情的眼神,我的下体强烈地勃起。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正人君子,也丝毫没有粉饰的必要。我对他,就是这样充满强烈的欲望。我从来都是班上最穷的学生,他家里却很有钱。不过可能是他大手大脚花惯了,他的父母对他的零花钱控得很紧。从来不肯多给钱。他老是想弄钱来花,买好的衣服、吃好的饭菜、晚上带我上街去玩。他没有钱的时候,脸上忧郁无助的神气,总会令我揪心地痛。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恨我自己没有钱给他花,让他快乐。我深深地自责,并为此痛苦落泪。实在没有钱了,他就请假回家。他家住在县城,离学校不远。他的父亲绝不会额外给他钱的,他就像个小孩一样,撒娇,纠缠着他的母亲。他弄到钱后,回到学校眉飞色舞,向我描述他骗钱的经过。我们形影不离。真的,形影不离!早上他睡懒觉,我起来为他打好洗漱的水,看着蚊帐里他蜷缩地酣睡的模样,心里充满甜蜜的爱意。我跑步回来,将他叫醒、起床。夏天的夜晚,总是伴随着明亮的月光和凉爽的清风,我们常常在校园里散步,到处乱走。山坡上长满了大片的柚子树、芒果树、龙眼树、荔枝树、柏树、相思树。沾染露水的草叶,在月光里发出银白的颜色。这样静谧的月色里,我可以走在他的身边,听他温柔的话语。我的内心承着幸福的潮水,微微颤抖。我感到我的生命,就像花瓣迸裂的蓓蕾,焕然盛开。最后我们总是绕到学校的小卖部去,要一杯果汁,或者一支冰棍,一支冰淇淋。我根本就没有钱,他的钱也不多。我们仅有一点钱,却可以购买人世间最大的幸福。后来我们发现了校园侧门外有一家冰室,专卖冰冻过的牛奶,五毛钱一杯。从此以后,我们就成了这个冰室的常客。冬天自然不会喝冰奶的。南方的冬天,常常带着彻夜不停的连绵阴雨,雨夹着风,冷得人发抖。坐在明亮安静的教室里上自习,窗外是无边的黑暗,无边的寒风,无边的冷雨。我暗自庆幸自己可以坐在这一群人中间,安全而温暖。我感到自己将来会被放逐到漆黑的夜里,忍受无边的黑暗、无穷的寒风、无尽的冷雨,永世不得翻身地漂泊,永远都无地立足、无家可归,我就害怕得直发哆嗦,心里充满那种与生俱来的深刻的恐惧。这种恐惧感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实际上就是我父亲和母亲当时的心情。我总是莫明其妙地恐惧,生怕被人们无端地抛弃、放逐,在寒冷的夜里,被雨淋得湿透,被风吹得发抖,饥寒交迫、又困又累,而且永远都没有一个充满灯火、安全而温暖的处所收留我。我正处在发育的高峰,伙食又不好,吃下饭去,不到一个小时又饿了。一个晚上,我们要吃两次东西。第一节下课后,我们每人将两包方便面捏碎,倒在紫砂杯里,冲上开水泡。我至今还坚信,用紫砂杯泡方便面可以算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美味之一。第三节下课后, 我们就到学校的小卖部去买点心。每个晚上,小卖部里都挤满了人。一笼一笼热气腾腾的包子,惹得我直吞口水。他喜欢吃小笼包,吃得完一笼。我喜欢吃水晶包,热腾腾的、香喷喷的,而且里面包满了大块的、用白糖腌制过的肥猪肉。对于饥肠漉漉的我而言,这是多么难得的美味。我们最经典的动作,就是在漫天绣花针一般的雨丝里,我搂着他的腰,他揽着我的肩,一路小跑。寒风吹过,我们冷得牙关打战,相视而笑。我们回到宿舍,跳到床上,卷起被子,也不挂蚊帐了,彼此看着对方,大快朵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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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 e3 h( w. ?6 w' C" M: x我喜欢这种两个人形影不离的生活。我无法忍受他不在我身边的时间,哪怕是短短的几个小时。那时候还是六天工作制,星期天上午又要补课,实际上每个星期只有星期六晚上和星期天下午是放假的。星期六下午,我的心情就会十分难过。因为我知道,下课后他就要回家了。我独自回到房间,黑着一张脸,一言不发。他当然知道我生气的原因,就坐在我的旁边,也不敢说话,只是满脸委屈的样子 。我不搭理他,心里刀绞一般疼痛。他陪我坐一会,最终还是小心翼翼地说要回家吃晚饭。我赌气不理睬他,随他走。但他真的走了,我又极不甘心地追出去,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校道的尽头。痛苦的感觉像波涛一样涌过,压都压不住。我希望他能够像爱情剧中温柔多情的男主角一样,转身回来,承认他错了,抱着我,安慰我,求我原谅他,并且答应,从今以后再不会离开我半步。但事实上,他头也不回地走掉了。我躺在床上,越想越气,越想越悲。悲愤的情绪胀满心间,几乎可以令我爆炸。到了晚上,怒气消散了,我又会想到他的诸般好处,甜蜜的柔情充满我的心间。我思念着他,深深地思念着他,焦灼地盼望他会出现。每一个走进教室的脚步声,都会令我的心里一阵悸动。我偷眼看去,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因为每一次都不是他。整个晚上我都魂不守舍。在回宿舍的路上,我几乎是祈祷了。我希望奇迹出现,他已经从家里赶到学校,此时正在宿舍里。我又一次失望,彻底的失望。我看着他空空如也的床上,那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心里郁闷得简直要疯狂。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爬起来看他的床。如果看见他睡在床上,疯狂的喜悦瞬间就会淹没我的身心。如果他不在,愤怒就会像腾腾喷涌的烈焰,焚烧得我双眼通红。早上他总是要来上课的。我决心见面时不理他,给他一点颜色看。我想好尖酸刻薄的话,打算他一跟我说话,我就伤害他。但是我真的看见他时,我所有的计划、所有的防线就土崩瓦解。他是如此俊美,如此温柔多情。面对他灿烂的笑容,我的心灵会陶醉,我的身体会酥软,我没有半点抵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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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4 E- l- g- }星期天的下午,是一周中最幸福的时光。我坐在他的单车后座上,双手揽着他的腰,将头轻轻地伏在他的后背上,往公园驶去。他总是带我从江边的围墙爬进去,连五毛钱的门票都省了。那一堵围墙,是用巨大的石头垒成的,长满了墨绿的苍苔。围墙旁还有一棵古老的榕树,可供攀援。因为每个星期都去,这公园自然就没有什么看头了。我们就是坐在大榕树底的青石板上看书,或者瞎扯、打情骂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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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所有的同性情人一样,我们的幸福并不长久。寒假回来,我就发觉他变了。他变得懦弱怕事,对我的热情躲躲闪闪。我从初一开始,从一位年轻的男教师口中知道“同性恋”这个词。那时候天气极寒冷,很多男生都合睡,他说我们是“非法同居”。后来说到改革开放,他说不能照学外国的东西,“外国有同性恋,难道我们也要去学不成?”从他鄙夷而厌恶的神色看,同性恋应该是一种极肮脏、极罪恶的行为。他这句话深深地震动我的心灵。我隐约觉得,我就是他所说的“同性恋”。我为此恐惧了很久,有一种负罪感、耻辱感。但这一切根本就无法抵抗我对男人的强烈的情欲。所以我一边自觉罪孽深重,一边仍然放纵地淫乱。正所谓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学校里的时候,他沉溺在彼此的爱情中,甜蜜而幸福。放假之后,我们分开了,他可以冷静地思考,肯定发觉了我们之间的不妙。我们的关系,不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我们之间的感情,也绝非单纯的友情。这样的发现令他害怕。开学以后,我们是久别重逢,格外亲热。但我感觉得到,这种亲热不像以前那么纯了,而是掺了杂质。他的态度极为微妙,每次情到浓时,他就畏缩,他就放手,他就逃避。他深深地伤害了我的自尊心,也令我深深地痛苦。我看得出来,他也在痛苦地挣扎。他明明深深地爱着我,但他的理智又告诉他,这是一种罪恶,要他放手。他的内心矛盾着、斗争着,为此而烦闷。他不再是一个阳光灿烂的男孩子了,他变成一个忧郁、敏感、软弱、消沉的人。他的沉沦,就是拿刀子绞我的心。我决心要放手了,可是我作不到。他也不能坚决地放开我。老实说,他离不开我了。我们就这样牵扯着、纠缠着,双方都痛苦不堪。感情一出现问题,变故就来了。我一下子就多了两个情敌。不过不是女生,而是男生。一个是本班的,非常有钱,是被动型,整天施展花招勾引他。另一个是邻班的,是主动型,猛烈地进攻。他周旋在三个男人之间,身心疲惫。自从他和这两个男生勾搭上之后,我就下定决心退出这场争夺。我心里怨他、恨他,无比恶毒地咒骂他们,但是我表面却不动声色,只是冷漠,无比冷漠。我越是冷漠,他越是低声下气地讨好我;我一对他好,他转身又去和那两个男人亲热。这样反反复复,我都记不清有多少次了。我的心里被他戳了一刀又一刀,鲜血淋漓。这样的活着,真不如死掉。但是我不愿意死。因为我害怕,我死了之后,有谁还会像我这般爱他。我怕他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会更加孤独,更加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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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我对他的怨恨一点一点地积累。我知道总有一天,这累积的怨恨会打碎我的一切幻想,使我彻底地痛恨他,恨他入骨,一生一世。这一天,在第一学年结束的时候到底到来了。高二就要文理分班了。第二学期期末,教师就要求我们选文理科。我毫无主张,一心只是要跟着他,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我的理科成绩比文科好多了,物理和化学经常考到全年级的前几名。他厌恶这种填鸭式的教学,听教师说大学里文科生很轻松,理科生很辛苦,就决定要选择文科。我当然跟着他。谁知道名单报上去,班级都分好了,他却去教师那里改成理科。他过了好几天才敢告诉我。我一言不发,心里早就疯狂了,尽是冲天的怒火。我的心痛得碎掉,身上控制不住,浑身发抖。我咬紧牙关,尽量控制住自己。晚上我躺在床上,也不敢哭出声来。只有泪水像决堤的河水,流个不停。我回想一年来,我竭尽所能地爱他,而结局竟然是这样。我感觉受了欺骗,受了污辱,受了伤害,怨恨得恨不得杀掉他。从那以后,我对他冷若冰霜,不闻不问,不理不睬。他低声下气的哀求、温言软语的安抚,虽然深深地刺痛我的心,却再也不能使我回心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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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n' |7 z' R  T- x初恋,这就是我不堪回首的初恋。如今它早已消逝殆尽,只在心中残留下几根骨头。我将这些骨头重新拾起,拼装,希望回忆起当时的模样。我发觉我无能为力。我明知道当时我深深地爱过,深深地痛过,为他疯狂,但现在,我连回忆的欲望都没有了。我不愿花心机去追忆这一切。去了,就让它去吧,还想他干什么。如果他现在就出现在我的面前,也不能再激起我的欲望。但在当时,我对他的身体是多么强烈地渴望。人们用“花痴”来形容那些人皆可夫的女人和人皆可妻的男人,就就是一个花痴。读初中时候,双方什么都不懂,随随便便就可以上床做爱。到高中时,懂了,不敢做了。我当然无所谓,夜以继日地渴望得到他,他却叶公好龙,顾虑重重。很多很多次,他都强烈地冲动着,最后他硬是把那情欲给压了下去。他令我愤怒不已,却又无可奈何。我的心里燃烧着情欲的野火,我就频繁地自慰,去发泄,去释放。我自慰的时候,将他做为我性幻想的对象。每次我都强烈地满足,尔后又强烈地失落,绝望。我的性欲和性功能都处于巅峰状态,每天做三次,甚至四次,做到后来,高潮时都无精可射了。我汗湿淋漓,简直要虚脱过去。我喘着气,张大双眼看着屋顶,期待那黑暗的死神的翅膀,将我带走。我没有死,我开始肾虚,腰部痛得要命。我咬紧牙关,继续用手去放纵我的情欲。现在我不怨恨他了。其实他也被我搞得痛苦不堪,身心疲惫。遇上我算他倒霉。他放弃我是对的,如果我是他,我也会这么干的。我只恨我自己,恨自己不可以不爱男人,更绝不可能爱上任何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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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0 j) p) E( ]5 [有遗憾吗?说句老实话,有。我付出了整个身心去爱他,却一欣也没有得到他的身体。这在我的情史上,是第一次惨败。我只见过他穿内裤的模样,至于他令我疯狂的三角区,从来未得见识庐山真面目。最亲昵的接触,就是搂搂他的肩,抱抱他的腰,摸摸他的手或大腿。连接吻都没有过。他把两个男人之间的性爱看得太严重、太恐怖、太禁忌,明明想作,却又偏偏不敢作。我当然不能强奸他,我只能咬紧牙关忍住。但有两次,他确实让我差点失控。两次都是洗澡的时候。有一次他跟一个男生说,正常的人一天要掉二十根头发。那人暧昧地笑着问,下面的毛一天要掉多少根?他羞得满脸飞红。那羞涩妩媚的神态,刺激得我背过气去。还有一次,他将一桶水往身上倒去,水一冲,内裤往下扯,暴露出一大片浓密乌黑的阴毛来。我只觉得血液“轰”地往头上涌,脑里面一片眩晕,几乎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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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肮脏的情感和事件,我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一笔抹去。而且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谁也不会知道真相。但我不干。今天的我,乃是我二十五年以来,所有经历的总和。我不承认这些往事,我就无法弄清我的来龙去脉,我就对我的现状找不到答案。如果我是一个脓疮,一个毒瘤,我也是生长在社会这个肌体上的。要治疗这个脓疮,这个毒瘤,我就不能回避它肮脏的脓液,它罪恶的毒素。我要用锋利的柳叶刀,冷静地、客观地、残忍地解割它、分析它,让它的肮脏、它的毒素,大白于天地之间,以给人们治疗的希望,给社会的肌体无限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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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爱情就像毒品一样,染上了,就会欲罢不能,只能日夜都在撕心裂胆的痛苦中煎熬。不全是痛苦,还有欲仙欲死的性福,心花怒放的快乐,安全、温暖、幸福、甜蜜。只要有机会,我不会错过任何一段爱情。而且我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愿意承担爱情带来的一切后果。我的爱情没有多长时间的空档,第三学期过了一半,我就搭上了班上的另一位男生。其时我已经长到接近一米七零,身体逐渐发育成熟。我的英俊和秀美已经初具雏形,并正日益明朗。我的成绩始终保持在全年级的前五名,唱歌和舞蹈的天分开展显示,渐渐成为学校里文艺演出的活跃一员。他开始追求我,猛烈地追求。他是一个异性恋者,也有可以是一个双性恋者,我不知道。他追求我,从来没有性的成分。因此我想,这或许不是爱情。他热诚、乐观、开朗、外向,对我的生活关怀备至,呵护有加。他不高大、不威猛、不英俊、不阳刚,却勤劳、实在。我本来对他根本就不屑一顾,爱慕我的人多的是,包括男生和女生,哪里轮得到他。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猛烈地追求了半个学期,我就屈服了。他从不惹我生气,也从不和我使性子,只是处处宠着我,护着我,不让我受一丁点委屈。我很享受这种关系,没有什么激情,却有很多实惠。有时候我想,他如果想和我做爱,我一定不会拒绝,我也乐意和他做。当然说不上求之不得,因为他的身体不够令我疯狂的资格。我和他那么亲密,却从来没有机会见过他的裸体,所以不免充满好奇。但他从无此意。他喜欢女人。做就做,不做就拉倒,我是可有可无的。这段不痛不痒的感情却异常地长命,维系了整整一年半的时间。直到我高中毕业,考上大学遇到秦伟之后,他才被我逐渐遗忘。我想世间凑合着过日子的男女,他们之间的爱情,大抵就是这样的吧。+ \# Z. V, ^( D, l# ]
我和两个情人之间,都未越雷池半步。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过了三年的禁欲生活。事实上,高中三年,前前后后,我一共有五个性伙伴。高中时代,我开始意识到,我对男人是有吸引力的,包括极正常的男人,都会为我神魂颠倒。我高大、英俊、秀美、忧郁,这种美男子的气质,对男人的诱惑同样也是致命的。宙斯那么伟大,也情不自禁地爱上俊美的牧童伽倪墨得斯,并变成一个大鹰将他掠到奥林匹斯山上去。我的生活中不能没有男人。如果我死心塌地地爱上一个男人,我肯定要脱一层皮。但是即使我根本不爱,甚至是陌生的男人,只要他长得稍为周正一点,我也不会拒绝和他上床。在这方面我从不挑剔。与不同男人的性爱,在我看不起来,就像吃不同的零食一样简单。做爱就仅仅是做爱,没有那么多鸟讲究。只是两具肉体,通过一系列动作,使彼此都得到渲泄、得到释放、得到快乐,仅此而已。吮吸一根男人的鸡巴和吮吸一根火腿,对我而言,没有什么两样。如果说有两样,那就是前者能让我快感、让我激动、让我疯狂,而后者却不能。这三年中与五个男人的性爱给我留下了什么印象呢,好像什么都没有。我不再是初中时那个狂热而好奇的无知少年,而变成一个擅长风月的情场老手了。高二时,我跳了独舞《逐日》,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我随之也成为全校瞩目的焦点人物。此时,我的身体已经发育得基本成熟,在这所学校里,我的俊美无人能及。我感觉到许多爱慕的目光,这极度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我逢场作戏,游刃有余。但这时候的男生年岁渐长,通晓风月,已经将同性恋情视为一个禁忌,轻易不敢触及,所以不会像初中时候一样,动不动就和我上床。当然,万事皆有例外,总会有人抑制不住的。说来可笑,他几乎是将我强暴的。他是校田径队的队员,是校铅球纪录的保持者。他只不过有一米六五上下的个头,却长得十分强壮,熊腰虎背的。他还是个色鬼,不知道搞过多少女生了。我们平时并没有太多的接触,见面的时候,他总是露出一点羞涩、回避的样子,我觉得他他挺好玩的。那个夜晚挺闷热的,我都睡着了,他极粗暴地拉开我的蚊帐,爬上床来,就将我压在身下。他紧紧地攥住我的双手,使劲地压住我的腿,喘着粗气,发疯一般吮吸我的双唇。他可能预料到我会反抗的,这架式完全是强暴的意思了。其实他那么傻。他不会想到,我上过的男人比他上过的女人还多,要玩就玩,我闭上眼睛享受就是了。不过我当时都睡迷了,挺疲惫的,对他也没有太大的兴趣。我深信,男人身体的力量和阴茎的力量是成正比的,他浑身都是用不完的劲,那阳具也坚硬无比,贴着肚皮,直挺挺地竖着,扳都扳不动。他的东西非常粗大,火辣辣地发烫,可惜太短,比我的短多了,可能是因为他身材矮的缘故。况且他手指粗短,鼻梁下塌,这两个部位都和阴茎的长短有正比例的关系。他撅着屁股,将他粗短的鸡巴捅进我的嘴里,叫我用力吮。他扳着我的脑袋,拼命地抽插。我觉得他的样子很好笑,又有些懒怠,就不愿意替他口交。我推说嘴张得很酸痛,推着要他抽出去。他从头到脚,用力地揉、捏、亲吻、吮吸,甚至是啃咬我的每个器官,简直是性虐。这种刺激非常过瘾。我闭着眼睛,尽情地享受。我喜欢这个强壮如牛的男人 。我握住他粗短的玩意,用力握,那东西像充胀了气的软轮胎,激出强大的反弹力来,十分好玩。我用手沾他马眼上流出来的粘液,涂抹在他的龟头和系带之间,他被刺激得咬牙切齿,发出低沉的吼叫,像一头愤怒的雄狮。他扒开我的双腿,要进我的屁眼。我不让他干。他早疯了,死死地按住我,没命地往里顶。我说太痛了,我根本就受不了。我又说你的东西太大,根本就进不去了。好不容易他才放过我。我不知道他折腾了多久,总之他往我的下腹射精的时候,我都累得快要睡着了。7 u4 _6 x, |2 U; ?( j/ T2 k
这是我最狂野的一次性爱。我并不爱这个男人,从头到尾我都是被动的。但我并不抗拒他,相反,我感到十分享受。而另一个男孩倒是我心仪已久的。刚入学时,他也是一个白净清秀的男孩。他非常迷恋金城武,发誓要像金城武一样高大、性感。他早晚都大量地跑步。我们大多数人,都是以感觉舒适的速度去跑,而他每次都几乎不要命地狂奔。他说这样才会有效果。跑完步后,他的整个身体都汗湿透了,就像从水里捞起来一样。他脱光衣服,单剩一条内裤,狂练哑铃。他一用力,阳具就挺起来,将内裤撑得像一把半开的雨伞,臂肌、胸肌、腹肌、臀肌、腿肌纷纷隆起,看得我面红心跳。皇天不负有心人,两年后,他的身体就发育成熟透的男人的模样了,还真有几分金城武的影子。他没有我那么英俊秀美,但阳刚雄健,英气逼人。我们彼此爱慕,只是心照不宣。那时候是夏季,七点来钟,天还早着呢。大家都上自修去了。我回宿舍拿书,看见他还躺在床上。他只穿一条宽宽的内裤,阴茎像根旗杆一样,垂直着小腹竖起来。我坐到他床上,问他为什么不去上自修。他也不说话,拉着我的手就往他的阴茎上按。我正求之不得,干脆将手塞进他的内裤里面。他的阴毛粗壮极了,浓密、卷曲、滑溜,十分好玩。他将我按在床上,翻身上来。他脱掉我的恤衫和运动短裤,将我的内裤褪到膝盖上。我干脆用脚蹬掉,又翘起双脚,将他的内裤一起蹬掉。他温柔地亲吻我,身体来回地磨擦。这是我第一次在天色未晚的时候做爱。他的床头紧挨着窗口,窗口外是高大的一片树林。树林再过去,就是一排教师的办公室。那些正人君子做梦都不会想到,对面的窗口里,居然有两个男人在翻去覆雨地做爱。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在情欲的风尖浪口,人真是色胆包天的。只要有一个人走进宿舍,或者从窗外走过,我们肯定一辈子都身败名裂,永劫不复了。但干柴烈火,谁还顾得到这些!我让他平躺在床上,握起他的阴茎吮吸。成年男生的阴茎,实在是上帝最杰出的创造。小男孩的鸡鸡,白嫩的,细小的,像个小茶壶嘴一样,一小丁点缀在腿根,微不足道,毫不起眼。经过十几年的发育,它竟然变得如此壮硕而雄伟。在一片浓密、乌黑、卷曲、粗壮的阴毛上,一根又粗又长的鸡巴直挺挺地竖起来,乌黑的包皮,膨胀而粗大的龟头和龟环,绷紧得亮晶晶的,里面充满了澎湃汹涌的火热的血液。黛黑色的阴囊里,包裹着两颗大如鸽卵的睾丸。这挂器官长在一个男人的两腿之间,与男人的整个身体都极不协调,与明晰的线条,光洁的皮肤强烈地冲突,成为男人身上吸引目光的最大的焦点。男人的脸庞是美与善的天使,男人的阳具就是罪与恶的魔鬼。天使只有虚伪的温情,魔鬼才能给人深刻、强烈、刻骨铭心、销魂蚀骨的性福。一具壮硕而雄健的阳物,是男人和女人所有欢乐的源泉。对这一宝器的称呼,我不知道一共有多少种。生殖器是冷冰冰的学术名词,也非男性专用,女性也可以用。阴茎,一个“茎”字,颇为形象而生动,但未免过于赤裸裸,让人不忍直呼。鸡巴的称呼,带有下流的色情意味,可以直接挑拨起情欲的心弦。阳物和阳具都给人一种雄健的力感。命根是一个隐讳的称呼,含有爱惜的意味。所有这些,都不如爱具来得贴切、传神、含蓄。爱具,既是黄金不换的不二宝贝,又是生产爱的工具,是爱的根源。这一具器官,松软时,静如处子,但它吸引目光的形象,它潜伏的无限威力,都让人觉得它不怒而威。勃起时,君临天下、气吞山河、气势逼人,有一种貌视一切、傲视群伦的逼人气势,显现它无坚不摧、无敌不屈的强大威力,是世界上一切阳刚、雄健的力量的象征和缩影。在远古,男性生殖崇拜的年代,原始人塑造出挺立于天地之间的阴茎作为图腾来顶礼膜拜。一具勃起、坚挺、粗大、硕长、乌黑、火热的大阴茎,是多么让人敬畏,震撼而热血沸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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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和中学的十来年里,我与男人之间的故事精彩无限,而与女人之间的关系却毫无悬念,一片空白,正应了“无风不起浪”,“一个巴掌打不响”的俗话。我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就不断吸引女生的好感。那时候班上一个叫小珍的女生,年龄可能是全班最大的,身体已经开始发育。她不停地找理由接近我,又整天往我家里跑。我看着她暧昧的眼神,傻呵呵的笑脸,就觉得厌恶到极点。后来她妈妈也知道了,就在赶集回来的路上,找我妈妈说了一顿。她嫌我出身不好,家里又贫穷,深怕她的女儿看上我,毁了一生。这种十来岁的小孩子的事情,都值得她找我妈妈说一顿,可以想见他们对我的家庭有多么的仇视厌恶。母亲受了欺辱,回来就狠狠的骂了我一顿。我感到十分委屈,觉得她勾引我,害了我,也害得我的母亲受她的母亲的欺辱 。我恨她入骨,从此专门找她的茬,跟她对着干。她后来气哭了,索性跑回家去,不上学了。教师逼着我去给她认错。我对她的怨恨更加加深。这怨恨一直持续到初中以后。初中时候,和我稍有纠葛的女生有三个。一个女生偷偷给我写情书,被扫地的值日学生抄出来,闹得满城风雨。那女生最后转学到另一所中学,还时常来找我。我对她厌恶极了,爱理不理的,十分冷淡。她最后一次找我,是我读高中的时候了。第二个女生是相貌性格都长得略像我的五姐,我对她就颇感亲切。谁知道来往一多,她就想歪了。我从此再没有搭理过她。她家里穷,后来辍学了。临走的时候,她的眼神怨恨的样子 ,叫人不忍正视。第三个成绩很好,老是和我争一二名的,大伙就传我们是一对。其实根本就是没有的事。她倒是颇有意思,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是枉费心机,我是无比厌恶。: U6 @- F$ H; @6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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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高中,优秀的成绩,高大的身材,俊美的容貌,温良的性格,忧郁的气质,使得我在众男生中有如鹤立鸡群,十分突出。特别是跳了《逐日》,获得全省大奖之后,追求者更加众多。我懒得一一追述,因为我对女人的爱慕毫无感觉。要说有感觉,就是谁一旦对我表明爱慕之心,我就对她厌恶无比,就冷若冰霜,铁石心肠地回避她,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任何故事。
 楼主| 发表于 2010-3-17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章   男体之美, f, U; L! ^+ ^8 N  m1 ^, h  i!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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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W% _( |' P3 K# o) q) o7 q2 t成年男性的身体之美,身高应该以一米七五为中位数,上至一米八,下至一米七零。体重则应以一百四十斤为中位数,上至一百五十斤,下至一百三十斤。整体轮廓,身长应该等于七个半到八个头长,宽胸、厚背、细腰、窄臀、长腿。具体到每个部分,头发应该浓密、乌黑、亮泽、根根坚挺、富有弹性。最忌色泽黯淡,稀稀搭搭。额角、鬓脚、发脚等地方要长得整齐。额头要宽大、光亮、形状紧凑、棱角分明。眉毛要浓、要清,最忌稀疏、杂乱。眼睛要炯亮、有神、眼神坚毅。忌散乱无光。脸骨轮廓要端正,略显长方形。尖了像猴,短了像猪。要瘦,显出骨感。切忌一脸肥肉,令人恶心反胃。鼻梁要高、要直、要有力,气势夺人。嘴唇要结实,线条紧凑。下巴棱角鲜明,坚毅,有力量感。喉结要突出,上承鼻梁,下启阴茎,遥相呼应。肩要宽,肌肉厚实,臂弯壮硕,雄健有力。胸肌鲜明,成方形的两块,突出胸前。乳晕色泽深沉,大小适中,鲜明夺目。乳头坚挺结实,稍大,突出。小腹平滑,紧绷,腹肌明显。后背光洁,稍有曲线起伏。脊梁部有一道明显的竖沟,将整个背部分成鲜明的左右两部分。腰部内收,要细,要扁,要强健有力。忌圆形,像个油桶。阴茎要粗,要长,包皮后翻,龟头暴露。颜色要黑,要深。有些男性,在青春期后阴茎自然变黑,有些在青春期后还是白洁如玉。经过频繁的性交,阴茎表面与阴道内壁的剧烈磨擦,阴茎充血,色素沉淀,年深月久,也会逐渐变得乌黑。形状要像一条强悍的大蛇。阴囊要黑,睾丸要粗。臀部要结实,干净利落,线条简约,微向上翘。微翘的美臀,使男人看起来斗志昂扬。在插入的时候,一个微翘的美臀,使男人抽插得特别歹毒,特别狠,特别带劲。腿部要修长,壮硕,挺直,饱含力量。至于男人的体毛,基本上以多为好。白面微须是美男子的重要特征。微须不是稀稀拉拉的几条老鼠须,而是有别于是阿拉伯人的大胡子的微须。剃干净的时候,络腮上呈现一片铁青的颜色,一个个毛根清晰可辩。腋毛要浓,要密,要黑。胸毛粗壮,最好乳晕上也长一圈汗毛,特别撩人。脐部以下有一道黑毛,一直接到阴毛去。阴毛要浓密,粗壮,卷曲,乌黑。四肢的体毛,疏密适中为好。至于皮肤,健康,干净,光洁,富有弹性就是好了。体味以中等偏淡为好,浓重的体味只对爱人有吸引力。如果体味里再夹一点淡淡的烟草味,就更能突出男性的阳刚气息了。阴毛一直是男人身上极富争议的一部分,西方艺术史上将阴毛称为“耻毛”,在艺术作品中是绝对禁忌,是不能展示的。哪怕是最大胆最彻底的A片里,男女主角的阴毛都是被剃得一干二净了。人们普遍认为,阴毛是一种耻辱之物,是不宜示人的。其实人的身体,通体光洁的,为什么唯独在阴部长满浓密的毛发,自然有它存在的道理。如果打破了一切禁忌、一切偏见,重新审视这人人皆有的一丛毛发,自然就能发现,它也是人体美的一个天然的、不可或缺的成分。
! V# s1 U* j" N对男性人体美的推崇,在人类诸多文明之中,古希腊文明达到了极致。在古希腊,健美的男体是民族兴盛的像征,一身强壮的体魄,是让人引以为荣的。在锻炼身体的体育比赛和和宗教节日中,男子都是完全裸体的。他们认为,男性的身体美是美的极致。他们把健美的男体塑成雕像,奉献给神祗,以为莫大的敬意。在《赫拉克勒斯与萨提洛斯》中,我们看到,对男体的塑造还不是写实的,没有充分突出男体美的诸多特征,只有那具坚挺的阳物非常引人注目。到了《青年像》中,男体性征大为显著,特别是阴茎,虽然龟头部分已经缺损,但从留存的半截阴茎和阴囊来看,这人体中最隐秘最禁忌的部分,其大小和形状都已经符合人体的实际比例了。不过这两具躯体略显呆板,像是没有生命的陶俑。到《波赛冬》,身躯和体态更加逼真。到了《里来切武士像》,对男体美的表述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你简直想亲吻他的肌肤,抚摸他的美臀,拥抱他强壮的身躯,感受他澎湃的阳光力量。《拉奥孔》以极娴熟的技法刻画了男体的动态美,《拳击者像》让你感觉到就是一个沉静、无畏的斗士,活生生地坐在你的面前。《刮汗污的运动员》、《束发青年》、《掷铁饼者》和《持矛者》都以真实的男青年为模特,表现出一种脱胎于现实、未经夸张和粉饰的男体美。这实在是对男体美的莫大的赞歌。《捉蜥蜴的阿波罗》,完全是一具未曾熟透的美少年的身体,是一首“纯洁无瑕的诗篇”,是“对人的尊严的赏识”。古希腊文明不但崇尚男体美,还崇尚男性之间的同性恋情。著名的柏拉图之恋,实际上就是男人之间的同性之恋。他们还普遍地认为,即将成年的男子,要通过对成年男子的口交,从成年男子的精液中获得性的能力,从而促使同性恋成为古希腊社会中普遍的社会实践。古希腊文明对人的肯定,“人为万物之绳”,以及对人体美的高尚情感,最终催生了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想,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类幸福的强大动力。可以说,对人体美,特别是对男体美的推崇和歌颂,古希腊文明超越了历史上曾出现过的任何一种文明,或许也将超越未来可能出现的任何一种文明。时至今日,当我们以一种自以为是的文明人的目光去审视这一切时,我们还是感到由衷的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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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古希腊文明为渊源的文艺复兴,冲破了中世纪禁欲主义对身体的禁锢,继续高奏男体美的颂歌。对男体美的讴歌,应当首推米开朗基罗。米开朗基罗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同性恋者,对男体简直达到了痴迷和疯狂的地步。女性美的自然属性里,诸如轻盈细腻柔媚圆润之类,从来引不起他丝毫兴趣。他在所有的绘画和雕塑中,都一以贯之地表达男体摧枯拉朽的雄健威力。甚至在塑造裸体的女性形象时,他也使用男性模特来作为蓝本。他对男体美的讴歌,达到了不遗余力的地步。在这位伟人的手里,《大卫》诞生了。这是人类智能所能达到的极限,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巅峰。他含蓄、沉静地站在那里,让世间一切但凡可以称得上是美的事物都在刹那之间显得黯然无光。他目光严厉,英俊的脸孔充满愤怒。他的气势有如泰山压顶,具有排山倒海的逼人力量。他的神态令人望而生畏,充满了对敌人的极端蔑视和对胜利毫无疑义的信心。他的肌肤有一种细腻光洁的质感,泛动着怡人的体温,整个身躯笼罩着一层圣洁的光辉。他是朝阳、是山岳、是光明、是生命,是正义、阳刚、坚毅、果敢、雄健的化身。面对这样一具身体,我分明可以感到内心的震撼、崇拜、敬畏,我分明感觉到这身体里钢铁一般的意志,以及充盈饱满的、无处不在的激情和力量。除了《大卫》,米开朗基罗还塑造了一系列值得称道的男体。《哀悼基督》中,基督的身体比例,与当代欧洲一具标准男体的身体比例完全相符,表达出沉睡般的男体怡静的静态美。《摩西》表达了男体在爆发的边缘的瞬间宁静,在片刻宁静之后,就是火山爆发一般的力量。男人的领袖风范,男人的威严,男人的穿透力,男人的睿智和神秘感,男人的意志,都表现得惊心动魄。在《奴隶》组像中,男人的身体美退居次要,精神美却被突显出来。那垂死的、挣扎的、痛苦的、扭曲的肉体,像大卫一样健美无瑕,但他们的心灵已经破碎、绝望、释然、平静,平静地面对所有的磨难,表现的是“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的悲剧之美。同样的悲剧之美还出现在《昼》和《暮》中。同样是两具健美无匹的男体,《昼》的不自然的扭曲的紧张神情与《暮》中悲哀无奈地等待的姿态,使人油然而生“英雄迟暮,美人色衰”的无限唏嘘。大卫式的英雄气概和激情荡然无存,只剩下两具装着死去的灵魂的完美肉体。除了雕塑,他的绘画也塑造了众多的男体形象。在《西斯廷教堂的天顶画中》,每一画格的空白处,他都有饰以年轻健美的男性裸体。而在天顶画的主体部份,只要有可能,他就让他笔下的男体一丝不挂。在《最后的审判》中,成群结队的赤裸的男体,以排山倒海的气势往上升腾,这群男体所显示出来的磅礴气势,使整幅画拥有惊心动魄、憾人心魂的力量。米开朗基罗以他毕生的心血和激情,以他无与伦比的智慧和才华,奏响了人类历史上讴歌男体美的最强乐章,回绝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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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g" D5 c# T8 X9 ?$ d无独有偶,文艺复兴时期与米开朗基罗双峰对峙的另一位大师,达芬奇,也是一位同性恋者,对男体同样充满了狂热的激情。从芬奇的绘画中,我并不能发现太多他对男体狂热激情的明证。虽然有人说,蒙娜丽莎的脸,实际上就是他俊美的男情人倒立的美臀。在《施洗约翰》中,他又平空给约翰加上妩媚的女性特征。我们或许也可以从《人体比例图》中看出他对男体的专注,但这些似乎都不足以为据。弗洛依德对芬奇性向的分析中,曾经提到过一幅画。这幅画描述了一个男人和女人赤身裸体地性交的情形。男人采用站式,女人挎抱在他的腰间。对于女人的内外生殖器,芬奇采用了解剖学的方法去描绘。男人插入阴道里面的阴茎,也被描绘得一清二楚。男人的脸上呈现出厌恶、痛苦的表情。弗洛依德解释道,在所有可能的性交体位中,站位是最乏味、最无趣,甚至是最痛苦的体位。尤其是对男性而言,更是如此。芬奇让他们采取了站位。同样,性交本来是人类所可能达到的最高快乐,是美的,和谐的,芬奇却用解剖的方法,描绘出阴茎插入阴道中的情形,使性交显得如此面目可憎,令人生厌。这体现了他对男女间性交的厌恶和否定。第二个例证,就是芬奇曾梦见自己是睡在摇篮里的婴儿,一个雄鹰飞落摇篮旁,将喙插入他的嘴唇中。弗氏认为,睡在摇篮中的婴儿,象征着芬奇孤立无援、渴望保护的心理特质。强健的雄鹰则是强有力的男性的象征。嘴唇象征柔美的女性生殖器,雄鹰的喙象征坚硬硕大的男性的阴茎。喙插入嘴唇,令芬奇快感,反映出芬奇渴望着能像女人一样被男人插入。第三个例证就是芬奇对学生的态度。芬奇对学生的态度,取决于学生的俊美程度,而不是取决于学生的才华。对于健美英俊的学生,他的爱近乎疯狂。连学生衣服上掉一颗纽扣这样的小事,他都会不厌其烦地记录下来。事实上他有一个爱徒最终自杀,另一个背离他,投奔了拉斐尔。有人说他们是无法承受芬奇无所不至的疯狂之爱。那些健美英俊、备受溺爱的学生,都没有取得什么成就。相反,继承了他的衣钵的高徒,由于相貌不是健美而英俊的,根本就没有引起过他的太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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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因为从未拥有,所以分外珍惜% j2 g/ F, i9 R*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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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X$ Y/ E  Z2 F1 ]& ^3 A3 w笔是阳具,写作是自慰。我不知道我该不该写下这些无耻的文字。但我不去想,不去管它该不该,我写下了。这样我得到渲泄,得到释放。我想尽量地挖掘心灵的深度,看看一颗灵魂可以肮脏无耻到什么地步。我从这种不知辱耻的堕落中得到快感。我的心灵,在一天一天加大的压力中渐渐扭曲,变态。就像一座桥梁,承受着不断加大的负荷,年深月久,终于渐渐变形,砖石松动,眼看就要轰然倒下了。在轰然倒下之前,我要竭尽全力地与时间赛跑,与厄运赛跑,将这颗扭曲、变态、狰狞可怖的灵魂刻画出来,并且要尽我所能地刻画得逼真、真实,以给人们留下一颗毒瘤的标本,让人们探寻救治的良方。  }2 j/ H. @. R+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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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夏季其实是很厉害的,酷热程度比之南方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中的原因我也说不清。但私下里想,也许一是空气干燥,含水量小,地表水的面积也小。干燥的空气,加上干燥的泥土,太阳一晒就热起来了。二是纬度高,夏季日照时间长。三是地表植被不像南方,到处都是青草绿树,郁郁葱葱的。北方一马平川,基本上都是农垦地,树本和野草都很少。大城市里,满眼都是钢筋水泥的高楼大厦,和一条条沥青铺成的街道。四是山少。山多的地方,受热面积大了,单位面积的受热自然就少。并且有山就有树,有山就有水,能起到很好的降温作用。天津的夏季也让人受不了。八九点钟就开始热了,太阳非常毒辣,晒半个小时都会头痛的。秦伟买了风扇,又买了充满冰凉的液体的凉垫。中午冲过凉水澡,睡在凉垫上,吹着风扇,倒也舒服 。晚上温度降得快,就不敢睡凉垫了,仍然睡床上。我们的生活里有性,有爱情,有财富,我觉得我是无比幸福的。秦伟跟我在一起,花销很大。我常常要他节俭一点,他反倒说,现在比以前节俭多了。真不知道他以前是怎么样花钱的。我从小到大,过的都是苦日子 。小时候肚子饿,看着店里一分钱一颗的芝麻糖,简直馋得口水直流。妈妈绝对不会给这一分钱我的。为了这一分钱,我绞尽脑汁。有一个担货郎担的老头,常常到村里收破烂的。他的脸红得像生牛肉,头发和胡子又白得像雪,总穿着宽大的唐装布衫。这老头会修理手电筒的,常将坏的手电筒收购来,修理好了再卖掉。附带卖些电珠、电池之类。他还会买卖玉器。多是些玉手镯、玉钱、玉坠之类的玩意儿。他有一个塑料袋,里面装满了一大袋一分一角的零钱。我非常羡慕他那么有钱,总希望自己快点长大,也挣得像他那么多的钱。他串村过巷,拉长了嗓子吆喝:“收拖鞋凉鞋烂铜烂铁烂布烂书烂报——”“收鸡毛鸭毛牙膏筒鸡肾皮——”我能够卖给他的,就是爬到树上,取下知了蜕的壳来,一分钱一个。据说是药用的。他还收购长指甲,据说也是药用。可惜我的指甲总是长不长。此外是用锡做成的牙膏管, 一分钱一个。不过家里很节俭,许久都用不完一支牙膏。我总是盼望他们快点用完,快点用完,用完了好让我就卖牙膏管。妈妈却总是骂姐姐们用得太多,没有钱买。村里有个小孩,曾经将满满的牙膏挤掉,卖牙膏管。结果被暴打了一顿,从此传为笑谈。哥哥曾经烧红了火炭,将牙膏管炼成一颗锡,指头大小,圆圆的,软软的。我总是希望脚上的胶鞋快点破掉,快点破掉,或者翻遍家里,寻找可以卖钱的破烂。但是每次我都会非常失望。及到上了学,学费成为我永远的心病。我每个学期都拖欠学费,有时候一拖欠就是半个学期。教师整天在班上提起,令我抬不起头来。读初中的时候,班上要集资买一台录音机来上英语课,每位学生要交七块六毛钱。同学们陆陆续续都交了钱,唯独我没有。第一个星期我回家里去要,家里一分钱都没有。第二个星期,我说教师催急了。父亲捏着手,嗫嚅地说:“今天赶集,只有一块钱,我买烧酒了。”他的表情,带着自责和哀求我原谅的意思。我都快哭出来了,又不敢将教师的话说给他听,怕他伤心。又不敢想像回学校后怎么样向教师交待,只能一个人委屈。到星期三,教师很不耐烦了,说马上要买了,叫我今天无论如何也要交钱。放学后,我翻越五公里的山路,独自回家。我回到家里,只告诉妈妈,说一定要交钱了。我不敢说如果还不交,就不给听英语课了。妈妈的神色凝重而忧伤,一言不发,一筹莫展。我知道等下去也不是办法,就走到离家二十米远的一块石头上坐下。四周都是墨绿的田野,暮色正渐渐地降临。妈妈叫我回去吃饭,我一动不动,也不回答她。我也不敢回学校。我只是强烈地压抑看自己,不让自己哭出来。我看见到姐姐走了出去。后来我才知道,妈妈叫她去借钱。她前日上山砍了一捆芒藤,赊给村里一户搞编织的人家。那时候妈妈就叫她去要钱。谁知道人家说,东西还没有编出来,哪里就有钱了。妈妈又打发姐姐去另外一户人家。那人家摆酒席的时候,借了我们家的碗,结果损坏了很多。他们说好赔钱的。姐姐去问时,他们一口回绝,说现在没有钱。其实他们是全村里最富有的人家,不可能没有钱的。明明是睁眼说瞎话。姐姐碰了两回壁,不愿再去了。妈妈只好亲自去借。我不知道她进了多少户人家的门,受了多少次拒绝,最终才借到了十块钱。那十块钱是借一个狗贩子的。狗贩子说了,第二天要去邻村里买狗,叫母亲明天一定要还钱。我是弄到钱交给教师了,但是我不知道,第二天妈妈拿什么还给人家。- E' i$ L8 ^  G

* x& i+ X1 L. C这些关于贫穷和痛苦的记忆,不说也罢。因为这二十多年来,一日一日的累积,如果要从头说起,什么时候可以说得完。也因为历尽那长期的痛苦生活,方令我分外珍爱我的秦伟。这种珍爱是如此苛刻,如此自私。秦伟与杨蛮的恋爱,在我的心中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我担心他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环境、特定的对象中,又会爱上别的女人。如果这样,我就会失去他。他与女人的交往,我都十分敏感而焦虑。尽管我的表面装作若无其事,其实内心却无比紧张。他同班的女生,大家相处了一年,如果有事的话,早就有了。既然一年来都没有事,我完全可以放心释虑。在学校里的时候,我们基本上是形影不离的,他没有什么机会和别的女人接触。并且他爱我那么深,我完全感受得到。他没有一点移情别恋的迹象。我担心的是,他有时候周末会回家的。回到家里,必然要跟他高中的老同学聚会,或者跟他爸爸去应酬。我就担心他在这些场合出问题。他一回家,我就守在宿舍里,寸步不离,生怕错过他的电话。没有秦伟在身边,每一分钟都是那么的漫长难熬。这一日三秋的滋味,真不是好受了。他一来电话,我就会声东击西地问个没完没了。我想知道与他在一起的每个人的性别和身份。我又不敢明说,只能拐弯抹角地问,心里面充满嫉妒的怨恨。说到实在无话可说了,他就会问我:“可以挂了没有?”我说:“不可以!”他下流地低声说:“你还想要怎么样?”我说:“我只想听你的声音。”他哈哈大笑起来,“你天天听都听不饱吗?”其实我想说:“我永远都听不饱的。”但是我不好意思说。一个男人露骨地向另一个男人示爱,该有多么地难为情。并不是只有我对他自私,他对我更加自私。大学里面,认识我的人比认识他的人多得多。不管我跟男人的来往,还是跟女人的来往,他都十分敏感紧张。他如果回一次家,返校后总要详细地问我去了哪里,看见了谁。我和别人说多一点话,他都会不高兴。有时候我故意和别人亲热几句,撩拨一下他。我对他没有十足的信心,就以这种方式来提醒他:我的爱慕者多得是,你一定要好好珍惜!其实我完全是多虑。他对我的爱已经太深了,这样只会伤害他。我每次都会弄巧成拙,只能反过来讨好他。至于周翔,我基本上不敢跟他来往了。秦伟的醋劲太大,有时候我还要附和着说周翔的坏话,才能令他高兴。我真想对周翔说:“我爱秦伟,不爱你!”让他死了心。但我不可能说。男人之间的爱情,只能意会,不可言传,一旦说破,就显得肮脏恶心了。! p1 y) H! j' f3 F' |, F

0 ?, W5 q. c* L' D7 f& }《红楼梦》里说史太君和宝黛,“享福者福大还祈福,痴情人情深再斟情”,我就是那情深再斟情的痴情人。这个世界对秦伟有太多的诱惑,太多的危险,总让我悬着心,不踏实,没有安全感。我越是珍爱他,越是怕会失去他。我恨不得用一个真空的玻璃瓶将他密封起来,根本就不给他与其他人接触的机会,不给他接触空气中的霉菌和一切肮脏的东西,这样他就永远纯真洁净,永远都是我独自占有的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3-17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章    噩梦之一:酷热、死亡和母亲! T& @$ X, u" f% f1 S% S#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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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又是恶梦。梦见天气预报里说,第一天是七十二度到九十二度,第二天是九十二度到一百零二度。我看见天津城里的人奔跑逃命。我在街头上奔跑,寻找秦伟。我要带他到我的老家去。我老家到处都是连绵的崇山峻岭,森林,山泉,河流,还有幽深阴凉的山洞。我们回去,可以躲过这场灾难的。但是我根本就找不到他。满街都是奔跑的人和热死的腐尸。我看着绿色的草和树被灼烧得焦枯,变成黑褐色。既然找不到秦伟,我就死掉吧。我果然死了。我想我既然已经死了,就不再找秦伟,回家去吧。我来到一栋巨大的房子跟前,看到有灯光亮着的地方,就是我的家了。我穿过篱笆围起来的长长的甬道,看见篱笆上纠缠着绿色的藤蔓,悬着一朵朵盛开的喇叭花,心里想,这里果然没有热死人,连青藤都没有死。及走到我家门口,又发现十分陌生,根本不是我的家。一对陌生的男女站在屋里,守卫着一扇防盗门,不许我进去。并且厌恶地摆手,似乎是叫我滚。我想既然不是我的家,我就走吧。走远了,回头看时,又分明是我的家了。我想他们不会让我进屋的,我就别处去吧。我找了很久,终于找到妈妈了。在一间大房子里,许多人围着一张圆桌吃饭,猜拳行令,喝酒吃肉的,十分热闹。妈妈背对着这些人,面向墙角,躲在一个角落里吃饭。我走上前去,问候妈妈。看见妈妈不停地流眼泪。那泪水滴进饭里,她就和着饭吃下去。她的头发全白了,蓬头垢面的,脸上枯槁憔悴,样子十分可怜。我心都碎了,问妈妈发生了什么事。妈妈也不看我,也不答应,仍然埋头吃饭。我用手在妈妈眼前晃上晃下,妈妈眼都不眨。我突然醒悟,我是死去的人了,只有一个鬼魂,妈妈可能根本就看不到我的身影,听不到我的声音。我跑过去,用力地碰撞圆桌前面的人,谁知道被碰撞的人纹丝不动,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我终于确信,我是一个活人看不见、听不到的鬼魂了。我走到妈妈跟前,想到我跟她近在咫尺,却生死茫茫,阴阳永隔,我泪流满面。我挣醒时,发现冒了一身虚汗,左脚卷曲着,踏在右脚的膝盖上。我的心像被掏空一般,空虚而疼痛。四周寂静如死,窗外透进微弱的白光。我觉得自己已经死去了,毛骨悚然的恐惧铺天盖地地袭来,将我淹没,渗透进我每一个毛孔和细胞中。我的心冷得像一口冰窖,寒意渗透到脊梁去。我几乎透不过气来。我的眼前不断地切换着各种幻想,我闻到茉莉花开那清冽的芳香,我将花瓣采下来,浸在清水里,秦伟跟我泡在这些茉莉花水中,一起洗澡。我感到冬季让人发抖的寒冷,寒风吹得窗玻璃“噼啪”作响,我躺在秦伟温暖的被窝中,他用热烘烘的身体压住我,极温柔地亲吻,抚摸。我看到夜雨连绵,风吹动漆黑的桦树林,山坡尽头有一些极微弱的黄色灯光,秦伟拦腰将我抱了起来。我看见成排成排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冬青树,高到我的肩膀。我看到许多高大的植物,嫩芽的叶子像花瓣一样鲜红欲滴。我的鞋踩过雨后蓄满积水的暗红的台阶,大雨之后吹来的风,阴凉地清爽,我看见秦伟笑着迎面走来……2 ]$ H+ ~. ^( r& L5 m
我不寒而粟。我知道,命运正在收紧它的索套,要将我勒死。我知道我来日无多。我只好飞快地写,我的笔在纸片上与时间赛跑,与命运抗争。这部书的每一个字,都要我亲自写出来,亲自打印出来,亲自校对纠正,亲自发表出去。我不知道这一切工作要花费我多少时间。我低声地祈祷着,造物主再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完成这件工作,然后命运怎么样安排,我都屈服,接受。但是,吝啬的上帝,如果在我写完这部书之前就让我发疯,甚至让我死掉,我会死不瞑目的,会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诅咒这万恶的上帝的。+ X: c6 @7 G% q2 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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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黄金时间,灵感像火山爆发一般喷涌。我奋笔疾书,因为我知道,这种机会稍纵即逝。也许明天开始,也许后天开始,我将再也写不出一个字来了。我诅咒这万恶的命运,但是除了屈从,我没有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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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Z; }- X5 S& q7 g4 k第十八章  男女性差异的生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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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b5 Z% N% y! j有一个困惑的女人,她怎么也想不明白,男人为什么可以“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扬”,为什么可以有大奶,二奶,三奶,四奶。她充满惊异地问:“你们男人真的可以同时爱着几个女人吗?不仅仅是为了玩弄她们的肉体,而真的爱着她们吗?”不能见笑她的愚昧和无知,因为从她女性的视角出发,她永远都无法理解男性视野中的世界。也许她深深地爱着她的丈夫,除了她的丈夫,世界上最富有、最性感的男人都无法让她产生爱意。她面对一个性感的男人,也许会有情欲的冲动,潜意识里也希望能够和他共赴云雨,“来一腿”,但她的心里不会产生像对她丈夫一样的爱意。其实生理学家已经解释了这一切。虽然说得过于赤裸裸,但绝对说破了事实的真谛。男人一次射精,精液里所包含的精子就以千万计,甚至以亿计,而每一枚精子都可以让一颗卵子受孕。从理论上来说,一个男人所产生的精子,可以让全世界上所有的女人受孕。男性在生殖秩序中的优势,使他在选择性对象时,将数量排在第一位,质量排在第二位。只要是女人,再丑再烂,他都可以和她上床。因为相对于数量庞大的精子资源,卵子资源却是十分有限而宝贵的。一个女人,即使她终生不生育,她也只能排出三四百颗卵子。如果她接连不断地生育,一般的妇女也只能让十几颗卵子派上用场。精子资源和卵子资源,在规模上几乎是不成比例的。为了壮大自身基因的规模,男人就必须拼命地争取最大数量的女人。获得了越大数量的女人,就获得了越大份额的卵子资源;他的精子和越多的卵子结合,他自身的基因组就获得越多的复制品,他的种族就更加壮大,在生存竞争中就获得更多的优势,基因存续的机会就会更大。相反,女人的卵子十分有限,即使她能够得到全世界全部男人的全部精子,她也只能让区区十几枚精子派上用扬。所以精子的数量对她来说是无关紧要的,质量才是最关键的因素。她在选择性对象时,质量是第一位的,而几乎不用考虑数量。她不可能和所有的男人上床,随随便便就扒开双腿让别人在她的阴道里射精。她要千挑万选,而只有她认为各方面都合适的男人,她才愿意为他献出宝贵的卵子资源,为他复制他的基因。她一旦献出了自己的卵子,就意味着面临痛苦的妊娠和繁重漫长的抚养任务,所以她要求这个男人全力以赴地帮助她,呵护她。她要求这个男人耗尽毕生的精力,来保证他们双方基因的结合体能更优越地活下去。如果这个男人再去占有别人的卵子,那么他的精子和别人的卵子的结合体,必然要分去他的一部份精力。他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要抚养的后代越多,意味着每个向他提供卵子的女人,以及每一个精子和卵子的结合体身上可以分摊到的这个男人的精力就会越少。这不利于女人自身基因的传承。女人基因的传承,注定不能以数量取胜,而必须以质量取胜。如果她成功地阻止丈夫的精子与其他女人的卵子结合,她就可以保证丈夫能竭尽全力去抚养他们的孩子。这个孩子就可能有更好的素质,在下一轮的生存竞争中胜出。所以在生殖秩序中,男人的任务就是夺取尽可能多的女人,夺取尽可能多的卵子,广种薄收,以数量取胜。女人的任务就是夺取尽可能优秀的男人,夺取尽可能高质量的精子,同时尽可能地垄断选定的男人的精子,阻止这些精子再与别的女人的卵子结合,精耕细种,以质量取胜。明白了这一点,世间一切形式的两性之间的争斗,一切痴男怨妇之间的爱恨情仇,就可以找到矛盾的根源,就可以迎刃而解了。为什么婚恋生活中,男人都会从奴隶到将军,而女人就会从将军到奴隶?因为在恋爱阶段,男人为了把一个女人的卵子弄到手,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结了婚,卵子到手了,他的目的达到了,他就要为更多的精子寻找更多的卵子而奔波。女人在恋爱的时候,千挑万选,要为她宝贵而有限的卵子挑选最优秀的精子。而她一旦决定接受某个男人的精子,她就不再考虑别的男人的精子了,她唯一的任务,就是要不惜一切代价去阻止这个男人再向别的女人提供精子。为什么没用的男人要打光棍,而再丑的女人都嫁得出去?因为任何女人都不愿意为没用的男人浪费卵子。在精卵双方不成比例的数量对比的情况下,持有稀缺的卵子资源的女人,轻而易举就可以找到更优秀的精子资源。她凭什么要接受你劣等的精子!而男人对卵子的争夺,永远都只嫌太少,不嫌太多。不管质量有多么低劣,只要是卵子,他就要通吃。一颗卵子只能占用他一次射精的亿分之一的资源,根本谈不上浪费。为什么性感的、有钱有势的男人,女人不管他们有多少情人,还会心甘情愿地投怀送抱呢?因为性感的男人,他的精子是优秀的,是一种稀缺资源,为了得到他优秀的精子,女人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有钱有势的男人掌握着巨大的社会资源,哪怕他和别的女人生了一百个孩子,每个孩子只要占有他掌握的千分之一的资源,都可以在下一轮生存竞争中轻而易举地胜出。这样的男人,可以保证与他结合的女人的基因轻而易举地传承下去,女人不想方设法抓住他,还等什么呢!" [& |' v3 J+ ?3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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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 I" a6 Q( q. |" _+ A第十九章   情海浪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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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1 i2 ~- K# G" s4 C如果当时我明白这些人性的奥妙,我和秦伟之间就会减少很多波折,减少很多彼此给对方的伤害。他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对女人的兴趣是与生俱来的,就像我对男人的兴趣是与生俱来的一样。在我之前,他和杨蛮之间有过一段用情极深的异性恋情。他爱过的男人,我相信,今生今世只有我一个。他对我用情那么深,对别的男人却毫无兴趣。他几乎是纯粹的异性恋者,可上帝却让他犯了一个错误,如此不可自拔地爱上我。我是纯粹的同性恋者,上帝却无论如何也不肯让我出哪怕一次错。终此一生,他都不可能让我对任何一个女人产生哪怕一点点兴趣,甚至是哪怕不感到厌恶。一切都让人啼笑皆非。在这啼笑皆非的差错的后面,就是我痛苦一辈子的惨重代价。我总是对秦伟和杨蛮之间的恋爱耿耿于怀,揪住不放,却对自己和二十多个男人之间的淫乱史既往不咎。这对秦伟根本就是不公平的。在贞洁度上,秦伟是大大吃亏的。秦伟深爱着我,但他不可能因此而失去对女人的兴趣。如果他真的对女人兴趣全无,我也不可能再爱他。因为两个纯粹的同性恋男人之间,彼此是毫无吸引力的。他看到杂志里面的美女照片时,脸上会显现出由衷的赞美的神情。他和美丽的女生说话时,会显得喜悦甚至激动。他的眼睛甚至会逼着身边的女生看。这一切都让我妒火中烧。我会想办法找他一点小别扭,让他难受一下,以此作为对他的惩罚。每当这种时候,他根本就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哪里得罪了我。他无缘无故地受气,却要低声下气地讨好我。这会伤害他。他是一个受气包,这一点在他和杨蛮恋爱时我就看出来了。那时候觉得,惩罚他,让他认错都是理所当然的。现在我才意识到,我有多么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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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I% ^: L$ I& q尽管那些不和谐的小风小浪,隔三岔五就要上演一次,但我对秦伟的爱,始终如大海一般博大而深沉。到了第二个学期结束的暑假,爱的海洋里第一次掀起了风浪。那时候我们双双通过了英语四级考试,得意之余,我们决定参加暑假的口语班,并且雄心勃勃的发誓,要学会一口流利的口语。他学习的劲头非常大,真正是说到做到。考完期考后,他天天从早到晚都收听美国之音、BBC的广播。他天天拉我坐在他的身边一起听。刚开始地时候,我们什么都听不懂。他十分投入,很细心地捕捉每一个发音。他偶尔听懂一句,就兴奋地告诉我,问我听懂了没有。我摇着头说“没有”,他就拉着我的手,紧张万分地教我听。我才不关心广播里哼哼唧唧的说些什么呢,我一门心思都在他的身上。他那么专注,那么投入,那么一本正经,简直像一个天真的小男孩。这让我的心里涌起一片温暖的母性的惜爱,想把他抱在怀里,捧在手心,用慈母一般博大而温馨的柔情去呵护他、温暖他。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产生母爱的感觉,这种绝无仅有的事情,如此真实、深刻、清晰地发生在我的身上。我爱他到这种地步,除了认命,我还能作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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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噩梦之二:八叔、强奸和欺骗# J5 T" _( Z1 n: l2 S! F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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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又是恶梦。我梦见八叔死了。其实八叔在我出生以前就死了,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他。但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因为他是第一个让我知道死的恐怖的人。因为父亲被批斗,我小的时候,别的人家都不肯和我们家来往,只有八婶不怕嫌疑,三天两头地往我家里跑,和我妈妈拉家常。一拉就是大半天的。我妈妈对她非常好,因为在那种严酷的生活中,妈妈承受了太多太多的重压,她太需要有一个人和她说说话,让她倾吐心中的压抑和痛苦。只要家里有一点好吃的,妈妈都会拿出来给八婶吃。八婶每次走的时候,妈妈都会再三挽留,十分不舍,生怕她走了就不再来了。八婶真的走出门口时,妈妈送出去,千叮万嘱,要她有空时再过来。后来我们才知道,八婶并非对我们好,而是一个拨弄是非的长舌妇。她在我们家里说别人家的坏话,转身又到别人家里说我们家的坏话,并且把我妈妈说别人的坏话添油加醋传达过去。就是她的暗中挑拨,害得妈妈和别人吵了好几次。可怜妈妈一点都不知情,挑拨离间的正是她最信任的八婶。八婶常常提起八叔,我知道八叔已经死了,就悄悄地问妈妈,死是什么。谁知道妈妈非常忌讳这个问题,大声地斥责我,说再问就要打我。我就觉得死是一件十分恐怖的事情。此后八叔就常常变成鬼,出现在我的梦中。夜深人静,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八叔,就会吓得魂不附体的。我一进大门,就看见堂屋的门口上拉着红布,将堂屋的门口遮得严严密密的。八婶的额头上缠着一块白布,端坐在堂屋门前。我一看见这阵势,就知道八叔死了,吓得连忙退出去。谁知道八婶眼尖,早看见了我,大声叫道:“点蜡烛!”小军应声从侧面的厢屋跑出来,点燃了堂屋前香炉里的蜡烛。我知道跑不掉了,硬着头皮进去,心里十分害怕。妈妈黑着脸,责怪我为什么进来。我说我的车子放在堂屋里,要来拉车。妈妈忽然哭了,泪眼婆娑地说:“我以为你比我矮的,谁知道比我高了!”八婶说:“高还不是好事?”妈妈想了想,就笑了。小军将我拉到一边,说他的姐姐正好今天出嫁。我十分诧异,想:嫁人和死人怎么凑在一起了。小军是我小学的同学。有一次,一群孩子围着我打,他就去拉住一个男孩的衣领,用脚猛踹,还用膝盖撞他的肚子,把那个男孩打瘫在地上,站都站不起来。那群男孩傻了眼,一哄就跑散了。小军常常向人夸耀,说他爸爸会功夫,还会点穴,能将人点死的,他也跟着爸爸学。班上的同学都十分怕他。小军替我出了一回头,别人就不敢欺侮我了。从此我和小军十分要好,上课下课出双入对,形影不离。放学后,他就来到我家,我们两个人一块上山打柴。打柴的时候,我在地上坐着,他爬到高大的树上,将干枯的树枝砍下来。我们大声喊着,互相说话。等到地上堆满一大堆枯枝时,他就滑下树来,将枯枝捆成两担,一人一担挑回去。我从头到尾,几乎都不用动手,就是哼哼唧唧地和他说个不停。有一天,正在山上打柴,他说他看见学校里的男教师强奸女教师。我问他什么叫作“强奸”,他说女的不同意,男的硬着干就是强奸。我又问他男教师硬着要干什么。他折了一根树枝,沾上松脂,捅到一个树洞里,说:“就是这样干,干到最后,男教师出浆糊了,就拔不出来了。”我百思不得其解。小军就脱下裤子,又脱下我的裤子。他的小鸡黑乎乎的,比我的大一点。他把我们都弄硬了,用阴茎头顶住我的阴茎头,说这样就可以生小孩了。他的姐姐也和我的姐姐要好。有一天晚上,他姐姐来我家里住,我爬上姐姐的窗口叫“姐姐”,谁知道小军的姐姐戴着一付洁白的乳罩,正坐在我姐姐的床沿。看见了我,“啊”的一声尖叫,滚到床里。姐姐喝骂起来,我吓得跳下窗口,一溜烟跑了。后来我看见小军姐姐的时候,总像做贼一样躲着她。我看见一群人抬着小军的姐姐和八叔的棺材一起走了出来,心里充满了恐惧。我不敢进堂屋里拉车了。我忽然发现我满身污秽。这时秦伟打电话来,叫我过去游泳。我赶到游泳池时,看见秦伟躺在一张高高的床上笑。游泳池里一滴水都没有。我拧开池边一排排水笼头,也没有水。我责怪秦伟为什么骗我。他大笑说:“反正现在也没有水,明天也没有水,我现在不叫你来,难道明天早上,你还没有睡醒的时候叫你来吗?”我气得发抖。秦伟不敢笑了,说:“你生气就生气,反正你要和我一起生活下去的,等到你气消了,我再向你赔罪道歉!”我哭道:“我不会给你机会的,我不让你和我生活下去了!”我弄来一桶水,就去卫生间洗澡。谁知道外面刮起了很大的风,门板像块布一样往里面胀。我被那门逼着往里面退,快要退到墙壁,没有地方站了。我听到外面有人大声怒骂起来,不准我在这里洗澡。我委屈地说:“我只占这么一点点地方,我又不会弄脏你的游泳池!”我忽然想到,我以后再也不会再有秦伟了,心中无比悲痛,哭了起来。2 ^+ ], V& K0 y& t3 a4 {0 L

: {6 x, p7 ?/ t: _0 D4 M我醒来的时候,全身疲惫得动弹不得。我挣扎着坐起来,背靠床头。窗外透进一丝微弱的光。剩下的,就是无穷、无尽、无边、寂静、恐怖的黑暗。我想到我的秦伟,我永远失去的秦伟,不由得泪流满面。我找不到我活着的理由,我想不出我该怎么样去渡过这漫长、孤独、寂寞、痛苦的人生。我甚至弄不清楚,我是仍然活着,还是已经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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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0 m/ K" o& s2 [* Y0 ~! V) [秦伟学习英语真是拼了命了。他说以后研究法学的英文典籍,和外国的法学家切磋,都离不开英语。他说他以后准能成为一名法学家,甚至大法官。说不准还能成为国际法庭的大法官呢。我才不在乎什么法学家,大法官,大作家呢,我只在乎秦伟。有了秦伟,我什么都可以不要。因为只是假期的兴趣班,所以纪律很散漫。早上九点半才上课,校工也放暑假了,满校园的鲜花没有人修剪,自开自落。要在平时,校工将开残的花剪下来,每天都装满好几辆斗车的。每天早上,我都带一把剪刀走进花园里,剪一大把带露的鲜花和叶子回来。秦伟在桌前听英语,我就在阳台上插花。我对插花毫无要领,都是自己一边想,一边试。花与叶、高与矮、刚与柔、疏与密、大与小、简与繁、浓与淡,遵循一定的原则来搭配,兼顾肉眼看到的效果。所用的材料,多是玫瑰、月季、木槿、扶桑、荷花、野菊、满天星、竹叶、狗尾草、青藤等等。我每天插两大瓶,一瓶摆在秦伟的桌上,一瓶摆在我的桌上。我要秦伟比较两瓶花的优劣,他就各自找出无数的优点来。我要他说不好的地方,他从来不说。他是真的喜欢,真的!我每天都做新的插花。当我扔掉前一天的时,他总是十分心疼,说那么新鲜,扔了太可惜了。我觉得我的手艺得到他的欣赏,心里十分甜蜜。/ d& ~1 ?6 d/ m.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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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噩梦之三:战争和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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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恶梦。我梦见自己参加一场战争,炮火打得非常激烈。硝烟冲天而起,却又悄无声息的。我心里一点都不害怕杀人。好像有一辆庞大的战车,在我的心里气势汹汹地碾过,我整个意识都被这战车卷着往前冲。我一点也不去想,被杀死的千千万万的人,都是像我一样的宝贵的生命。他们毫无罪过,本来应该很幸福地生活的,如今却在战场上被屠杀,然后永远不再复活。我不想这些。我只觉得黑压压的士兵,就像微不足道的蚁阵。为了一个目标,我要将他们杀得粉身碎骨。我要夷平这片土地,然后就可以实现一个伟大的目标。转眼人们就在一栋灯火辉煌的大楼里庆典。人们举着酒杯,高声欢笑。我看见几个壮硕的汉子,自称是北方人。我心里惦记着秦伟,就到处去寻找他。后来我在一个房间里找到秦伟。他正坐在一张华丽的皮椅上,翻开一本印刷精美的书,评点世界各地的名胜古迹。各个国家的人都站在他的面前,俯耳恭听。我想他大概当上大法官了。我走到他的身旁,他翻开一页书,上面印着一片红色的山峰和城市,一个白色的高塔矗立在山顶。他指着白塔,说那就是雷锋塔。随后对雷锋塔大加赞赏,又说那片城市规划得像个家一样。秦伟说完就拉我去游泳。我们来到河边,脱光衣服,秦伟将一个黑色的游泳圈套在头顶,拉着我的手游进水里。河水清凉无比,我慢慢地划开双手,和秦伟一块往前游。秦伟说:“我们潜下去!”我就潜下水去。黄绿色的水在我的眼前荡漾,光线像波纹一样,弯弯曲曲的,一道一道地移动。我忽然不见身边的秦伟了,心里一惊,担心潜得太深了。一心惊,就觉得气闷得要命,要呼吸空气。我告诫自己,这时候一定要屏息,一呼吸鼻子就会进水的。也不能张嘴呼喊,一张嘴水就会进来的。我窒息了,比死还难受。水里寂静无比,一点声音都没有。我慌乱中双手狂抓,似乎抓到了秦伟冰凉的手指。但秦伟迅速地将手抽掉,于是我迅速地往河底沉去。我拼尽全身的力,拼命一挣,硬生生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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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靠在床头,像又死了一次一般。我的心脏都没有力气跳动了。我大口地喘着气,疲惫得无以复加。天天夜里都做恶梦,每个恶梦都是我和秦伟。频繁出现的还有妈妈,此外的人就无关紧要了。黛玉死后,宝玉天天都盼望她托个梦给自己,好让自己在梦中一诉衷肠。结果他每天醒来都是失望。他再也没有梦见过黛玉。秦伟并没有死去,并且我夜夜都可以梦见他。他的音容笑貌,在梦中都是那么清晰,亲切。我比宝玉幸运一点吗?我不知道。我们那么深爱着,却最终分开。然而如今,秦伟即使在梦中都不肯与我亲热!. }9 U" D; V3 [' ], }8 j

, r& w; o& R+ e8 s' ?3 l我喜欢上外教的课。他不会威胁你,学不好就怎么怎么样;也不会板着一副脸,摆出为师者的高姿态;也不会绞尽脑汁要考倒你,然后他就兴灾乐祸地表示他比你厉害;也不会有那种课堂提问所制造出来的恐慌气氛。他像是我们一个要好的朋友,极随意的课堂纪律,大家总是随随便便地坐在一起,极饶有趣味、风趣幽默地谈话。秦伟的发言非常踊跃,总是抢着别人的话头。我要含蓄得多,轻易不愿开口。回到房间后,秦伟给我开小灶。在二人世界里,我才会完全放开。我虽然在上课时说得少,但因为有了他的课余辅导,我学得一点也不比他慢。, a! K6 V! y! V+ ?9 U/ 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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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我们就去游泳。我的童年基本上是一个人孤独地渡过的,所以我不善于与人配合、协调,不善于过集体活动。儿童的群体就是一个小社会,是成年人的社会生活的预演。一群儿童里面,也会分为组织者、领导者、指挥者、执行者、追随者、反动者,也会为了权力和利益,动员各种力量,运用各种谋略去斗争。一个儿童在一群儿童的游戏中提前体验社会化的生活,掌握各种社会生活中必备的谋略,技巧。他在儿童群体中所扮演的角色,往往就是他长大后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我缺了这一段童年的经历,所以我根本就溶不进正常的社会生活。我是这个世界上的局外人,看着众人遵循一定的游戏规则玩一个大游戏,自己却运用不好游戏规则,也无法扮演社会派给自己扮演的角色。体育运动也是,凡是团体性的,需要互相配合、互相协调的项目,像篮球、足球、排球之类,我根本就不会玩。我只会做一个人独立运动的,像跑步、游泳,不用顾及与别人配合,不用顾及怎样去合作,一个人做就是了。 秦伟在海边长大,水性好得很。他穿着一条泳裤站在我的面前,我由衷地惊叹于他的健美壮硕。说心里话,我不愿意让他去游泳,因为我不愿意他在大庭广众之下暴露自己的身体。泳池里那些男人女人,火辣辣的目光往他身上扫,或者对他进行言语的挑逗,都会惹得我妒火中烧。我更受不了他在泳池里看女人时的目光。那些穿着泳衣的女人 ,双峰耸立,腰肢婀娜,美臀微翘,我很害怕秦伟看得花了眼,乱了方寸。但他体贴入微的关照,柔情蜜意的言语和眼神,又可以极大地满足我的虚荣心。我心里想,这个健美壮硕的男人是我的。哪怕你们长得再漂亮、再妖冶,你们也无福消受,只能解解眼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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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k9 ~) U: |" s% i& ]1 B9 H口语班里一个叫刘慧的女生对秦伟产生的兴趣。我对这事敏感得很,早就看穿她的心思了。她性格外向,快言快语,属于进攻型的女人。至于她长得怎么样,因为我对女人的美毫无概念,心里又恨她入骨,所以难以评价。平心而论,应该算可以吧,七十五分的样子 。脸不怎么样,身材倒是高挑苗条,腰细,双乳丰满坚挺。我知道秦伟喜欢胸脯丰满的女人,杨蛮就是,。刘慧的目光早就在秦伟身上游离了,后来就主动找秦伟搭话,美其名曰:“锻炼口语。”这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策略,地球人都看得出来。我心里暗暗生气,表面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在公众场合,我和秦伟从来没有任何亲昵的言语和举动,在别人的眼里,我们只是两个比较要好的朋友而已。刘慧做梦都想不到,坐在秦伟身边那个温文尔雅、笑容可掬的小书,心里恨不得将她五马分尸、千刀万剐。秦伟不知道我的醋劲那么大,仍然不知深浅地和刘慧谈笑风生。刘慧受宠若惊,兴致勃勃,一副性唤起的模样。我心里一再告诫自己不要生气,不要失态,这只不过是男女之间正常的交往罢了。我不能对秦伟太苛刻。我一遍遍地想秦伟的种种好处,但理智这样想,感情就是另一个模样了。我的嫉妒像山洪爆发一样,眼看就要不可收拾,泛滥成灾了。" ~% k( T5 ]8 A: Z% E. _8 j  O7 l

7 l* w7 [% R2 [4 h& Q吃晚饭时,秦伟竟然说刘慧的好话。他说刘慧的英语说得好。他眼不见刘慧,心里竟然还念着刘慧,这实在让我受不了。嘴里说她英语好,心里说不定想着她的身材好呢。我想到甚至不能排除秦伟会把双峰坚挺的刘慧当成性幻想的对象,心里的怒火“腾”地点燃。我恶毒地说:“英语好!说不定她去当鸡,跟老外在床上学来的呢!”此话一出,连我都暗自吃惊,这与我一贯的温良风格反差太强烈了。我心里有一种渲泄的快感,因为受了一天的窝囊气,现在终于可以损她,发泄我的不满了。秦伟轻蔑地冷笑,不屑地说:“你对哪个女人不是充满成见?”他那轻蔑的冷笑深深地刺痛我,我觉得他不该对我用这种表情的。这冷笑刺中我致命的弱点,戳穿我最不愿面对的真相,带着他对我的鄙视。我的理智不断告诫自己,秦伟仍然深爱着我,只是无意地露出这种表情,说出这样一句话的,他才没有那么多的“微言大义”呢。我不可介意,千万不可介意。但我的感情却告诉我,越是无意说出的话,做出的表情,就越是显露出他的真实内心。平时说的、做的,都是装出来的假像,他从心底里看不起我、厌恶我。换了我,无论如何都舍不得挖苦他、嘲笑他的。我觉得心里绞一般痛,只好以低头吃饭来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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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8 i2 f5 a% L5 I* c4 B) E到第二天早上,怒气早就烟消云散了。一夜的拥抱、爱抚、亲吻和调情,早让我们如胶似漆地粘在一堆。不过我还是有点不服贴,仿佛昨天吃了一个哑巴亏,定要伺机报复他一下。他粗心得很,好像压根儿就不知道我生了一场闷气。这场闷气就害我一个人,他却不用陪着受一丁点罪。我这闷气又是因他而起的。我看着秦伟灿烂的笑脸,又爱又恨,觉得自己白白受了一场罪,亏大了。而我为他受罪,他竟然一点都不知道。妈的,气死我了。我就不去剪花了,懒洋洋地躺在床上。秦伟叫我起床,我假装睡着,不理他。他凑到我的耳朵边,极下流地说:“是不是昨晚被干伤了元气?”我猛一翻身,将他紧紧地压在身下,咬牙切齿道:“我从今天起就练吸星大法,看看到底谁被干伤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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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q5 M- r, J* e这场小风波到此告一段落。谁知道一波初平,一波又起。秦伟根本不汲取教训,一上课又和刘慧说个没完没了。事实上他没有什么教训可以汲取的,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昨天我为他和刘慧搭腔的事气了一下午。刘慧简直无耻,索性坐到秦伟旁边来。妈的,这婊子,除了我,谁都没有资格坐在秦伟的身边!我里面气炸了肺,表面还要温文尔雅地微笑,像个绅士一样说话。这真是活受罪。下午刘慧竟然约秦伟打羽毛球。秦伟并没有回绝,只说没有球拍。这分明是想打的意思。刘慧连忙说她有。她当然有啦。秦伟如果愿意跟她上床,她连安全套都会有哪!秦伟居然答应了。妈的,他向来只打网球,从来不打羽毛球的,现在竟然为了这个丑八怪而改变!(其实刘慧不丑,但我恨她,多么恶毒的话都在心里骂开了。)刘慧春风得意地说:“小书也一起去啊!”我低头看书,不痛不痒地推搪一句,心里想:臭婊子,跟你打球,简直折我的寿!3 L5 H1 T: J) X4 w* P9 P; J4 y( F

2 V! A( i2 U# `! ^* ~( p9 m6 A% G情绪不受控制地将我推向爆炸的边缘。秦伟极力鼓动我一起去。我的理智告诉我,千万不能去,一去局面就无法收拾了。因为我已经预见到事情会怎么发展了。肯定是我不会打,打不了几个球,他们就会失去和我打的兴趣。剩下的时间里,我就在一旁坐冷板凳,看他们嬉笑怒骂地打。这样的场面我怎么可能受得了,肯定炸的。如果我不去,躺在床上,眼不见心不烦的,最多生生闷气,兴许可以压得住,不至于炸出来。熬到晚上,两个人又粘在一起,气就会消的。上了床,温存一番,更会和好如初了。但是我的感情就像一头红了眼的野兽,冲破了理智的堤防,一定要和秦伟一起去。我不看着他们,就是不踏实、不甘心。我在旁边,秦伟兴许不敢太放肆。而且这是一块试金石,如果秦伟真的深爱着我,那么我即使再不会打,他也会耐心细致地教我的。坐冷板凳的不应该是我,而是刘慧。我要看看她自作多情、自讨没趣的下场。刘慧挑起我争强好胜的心,我要看看,到底秦伟对我更好,还是对她更好。我跟秦伟去了,结果跟我的理智的预见一模一样!只打了一局,他就将我晾在一边,自顾自地打去了。刘慧自然像头发情的母兽,秦伟的兴奋度竟也毫不逊色!我坐在旁边,肺早就炸了,脸上也不再伪装,又黑又沉。其实两个人高高兴兴地打球,有说有笑的,真是再正常不过了,有谁会哭丧着脸打球的。但我在气头上,烧红了眼,一切在我的眼里都扭曲变味了。我觉得他们简直是在调情。秦伟倒三翻两次的跑来,问我要不要打。我气坏了,当然不打。他在兴头上,也不及分辨我脸上的怒气。况且刘慧大呼小叫的让他接球。他跑回去,继续打。这对我真是火上加油。我恨透他们了,觉得简直是一对奸夫淫妇。我站起来要回去。秦伟连忙说不打了。刘慧很是懊恼。她发现我的脸色不妥,也许也觉得冷落我太久了,有一刹那的难堪。但她正在春情勃发的当口,马上又满面春风,约秦伟明天去游泳。游泳!这婊子真是得寸进尺了,也不撒泡尿照照,秦伟是你约的么?妈的,昨天搭上腔,今天就打球,明天就游泳,后天不该上床了么!我心里预备着,如果秦伟真敢跟她去游泳,我跟他之间就算完了。一个人在妒火中烧的时候竟然会那么疯狂,那么的不顾一切,那么的有悖常理。我那么温良的一个人,也被妒火烧成一头愤怒的狮子,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多么不可思议的情杀,都大可不必大惊小怪啊!; \, b0 f& Z/ g3 q: c' p

$ G8 J: M: K. Y& }2 A9 T7 D. k秦伟发现了我的失态,可是晚了,晚了!我的心里充满了恶毒的怨气,他说什么、作什么,我都不会原谅他了。我坐在床沿,一言不发。他也不说话。过了许久,低声说道:“不就是打场球嘛,至于吗!”我冷笑,在心里恶毒地回击:“打球还不够吗?难道你还要和她上床才称心如愿吗?”心里这么想,嘴上却仍然不发一言。他洗过澡,坐了许久,觉得没有趣,一个人出去了。我彻底地绝望。我不说话,就是堵着一肚子气,我气消了,回心转意了,一切自然会重归于好的。他竟然在这当口一个人出去!他出去,可以有两个解释。一是他觉得讨厌我,所以出去,让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他才不在乎呢。二是他怕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会令我生更大的气,所以出去,让我静一回。从后来的情形看,他应该是第二种意思,但我在气头上,当然解读为第一种意思了。' P' S$ H/ `, L+ d$ K( G6 ?* I4 P

/ w$ v+ K0 p& M9 |% t& Z8 x( u我洗了澡就躺到床上,心都碎了。秦伟不久就回来了。我静静地听他的一举一动。他看了好一回书,就脱衣服,来到我的床上。这么久了,我们天天都是睡他的床,因为我喜欢他的床上那股醉人的体味。他主动来到我的床上,算是变主为客,臣服了。我暗暗得意。他轻轻地唤我的名字,我向里面睡着,赌气不理他。他根本就不该说话,只要躺下来,抱着我就行了。我不愿意他语言来化解我的怨气,我愿意他用行动。男人之间的事情,说出口来该有多么难为情、多么变态、恶心。但他可以只做不说,我自然心照不宣的。谁知道他又领会错了。他坐了半天,以为我不会原谅他的,怏怏地回到他的床上去。我气得发疯,恨不得拉住他,不让他走。今晚我都伤透了心了,怎么可以再失去他!但我一动不动,一声不吭。我心痛得眼泪直流,一夜未睡。我也发觉他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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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2 l0 F  Q& n我知道我的反应太过激,太失态,但是心里就是赌着一口气,堵得胸闷。我不该揪住不放,不该这么自私、小家子气。他跟刘慧打一场球,根本就算不得什么。他日日夜夜都跟我呆在一起, 也够难为他的了。但在这气头上,理智有什么用。人最大的弱点,就是明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却无论如何就是做不来。我不想让秦伟知道我也睡不着,那样多没面子。我就躺着不动,连身都不翻一翻。这样睡觉真是受罪,浑身又酸又累,脑袋里昏沉沉的,两边的太阳穴胀得发痛。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中,听到秦伟起床了。他洗漱完毕,就过来拍我的肩,唤道:“小书,该起床了!”我伸个懒腰,累得眼睛都懒得睁开,笑道:“今天我不想去上课了!”我感到心里的怨气平息了很多,就是累,想睡觉。“怎么啦?不舒服吗?”秦伟用手探我的前额。我拉过他的手,用双手握住,翻个身,面向着他,“没有,我就是想睡个懒觉。”秦伟伏到我的身上,左手的拇指拨弄着我的眉毛,“听话!快点起床,就要上课了!唔?!”“不去!”我语气坚决地说,“我们睡觉吧,都不去了!”我强烈地暗示他,希望给孤枕难眠的前夜一个补偿。谁知道他根本就没有领会我话里有话,还以为我随口说的,马上坐起来道:“那怎么行,我一节课都不愿意缺的!”他看了看表,说:“你不去我可去了,啊?都快迟到了。”我又翻过身去,背对着他,赌气地说:“你快点消失吧,省得在这里扰我清梦!”他笑笑,拍拍我的肩膀,“那你好好睡,我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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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秦伟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我心里的怨怒又涌了上来。他一点都不在乎我的感受,说不准心里巴不得早点和刘慧见面呢!况且他昨晚一个人出去的,他去了哪里,有没有找刘慧,实在值得怀疑。我气得坐起来,背靠床头。我这时已经睡意全无,唯有越想越气。现在他大概又在和刘慧练习口语了。我想像他们的得意模样,气得胸口发痛。我看到桌面上两瓶就要枯萎的花朵,觉得它们都在嘲笑我,嘲笑我的自作多情,嘲笑我的爱情也像它们一样,正在慢慢地枯萎、死去。我生气地将它们拔出来,狠狠地扔进垃圾篮里。我坐在桌前,生了很久的闷气,又站起来,百无聊赖地翻看秦伟的书。他是一个喜欢整洁的男人,所有的东西都摆放得井井有条。全是课本,还有一些他从图书馆借来的法律书。这些书我看着就头痛,亏他天天看得津津有味的。我翻看他的相册,里面他和杨蛮的合影早就拿掉了。我不禁笑起来,心里充满了胜利的虚荣。在勾引男人的功夫上,杨蛮还嫩着哪,怎么是我的对手。我轻轻地抚摸照片上的秦伟,他的脸,他的身体,他的手,我的心里弥漫着极温柔而甜蜜的爱意。我打开壁柜,看他的衣服,想像着每一件衣服穿在他身上的样子。我看见他床上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就躺到上面去。我将头伏进被子里,贪婪地闻着他让我痴迷而陶醉的体味。这体味总让我产生飘飘欲仙的感觉。枕头上有一根黑毛,又长又卷,肯定是秦伟身上掉下来的。我将它拿起来,在我的脸上和双唇间拂动。似乎一股微弱尖刻的电流,在我的身体里敏感而骚痒地窜动。我就把秦伟作为对象,天马行空地做我的性幻想。
& H0 f# |4 n' }0 F' @5 l( M. i秦伟下课回来的时候,我还没有睡醒。他叫我起床吃饭。我看见他春风得意的样子,想到他一上午和刘慧打情骂俏,怨恨的情绪又被点燃了。我知道我不该这样对待他,也想和颜悦色地跟他说话,但心里就是拧着一股犟气,就是别扭,我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他说话,态度十分冷淡。他或许以为我刚刚睡醒,或者睡得还不够,态度当然慵懒怠慢,所以他也不多说话。我心里就是火,就是气,但是又没有发泄的借口,十分难受。9 Q& j/ B. z7 I! y

: W) m. D4 ^+ `! b" E' I英文里“GAY”的意思,一直有许多说法,而且各种说法之间争论不休。有一种说法,GAY是指古埃及法老坟墓里的一种神秘符号 ,这种符号的含意十分隐晦,根本就不能用语言来解释。但是有极少数独禀异质的人,一眼看去就能领会这种符号的含义,当然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一个同性恋男人,如果混杂在一大群异性恋男人之中,在异性恋男人的眼里,这个同性恋男人和其他异性恋男人毫无二致。而一个同性恋男人,一眼就能从一大群男人之中,将这个同性恋男人辩认出来。这种能力简直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既不是学习得来,也不是经验得来,而且你要他解释自己为什么有这种能力,他也绝对解释不出来。你要问他,那个同性恋男人和另外的异性恋男人有什么区别,你为什么一眼就可以看出他是你的同类?他也肯定回答不上来。同性恋男人,他的外貌、体态、眼神、气质都是一整套神秘的符号,异性恋男人对此毫无感觉,而同性恋男人本能地就会解读这套符号所传递的信息。这就是“GAY”衍生出“同性恋者”这一意义的原因。我始终相信,同性恋男人之间的感情,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彼此都可以领会到对方心里在想些什么、需要些什么。他们不需要语言表达,就可以默契到心灵相通的地步。我的内心对秦伟和刘慧之间的亲密关系强烈不满,我希望秦伟疏远她,这一点秦伟应该知道。但是他却不知道,或者假装不知道。我又绝不能用语言来坦诚地告诉他我的感受和要求。不管什么时候,同性恋都是一种非常态的性取向,都要承受巨大的道德、伦理和舆论的压力,都是对男性尊严的致命打击。我们之间的事情,双方都应该心领神会,好自为之。如果一旦诉诸语言,一切就变得罪恶了、肮脏了、荒谬而无耻了。我绝对不会开诚布公地说出我心里的愤怒。一个男人,要他放下男性的自尊,向另一个男人表明他的醋意,抗议他与别的女人来往,这是一件多么羞辱的事情!* w8 ?6 N( M8 C2 ^8 k9 h

$ h0 d7 F$ A. `& a3 G8 p) z我不相信秦伟看不出我的醋意。昨晚他分明说:“不就是打场球嘛,至于吗!”这一句话的潜台词丰富得很呢。他的意思是:我和别的女人打球正常得很,和你上床才是不正常的;打场球不说明任何问题,也不值得为此大动肝火;打场球都这样,如果以后有什么别的事情,还不知道要怎样闹翻天呢;我知道你不高兴,但这不高兴也太没有道理了,我并没有错,也不打算向你道歉,该干的事情我还会照干,我才不管你怎么感受哪。等等,等等。他既然明知道我会醋意大发,还照干不误,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根本不在乎我的感受。这可不得了,依我的经验,我爱一个人的时候,绝对会把他的感受放在首位,我的一切所作所为,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他的感受。如果哪一天,我不在乎他的感受了,那么只不过能有一个解释,就是我不再爱他的。难道可以得出结论,秦伟不爱我了?我想都不敢想下去。" D& y2 U' j; T+ F. [* T

# N; }: E' _$ P0 G5 s& b我好不甘心,一定要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下午上课,秦伟起先也有收敛的意思,不像以前那样踊跃发言了。我自作多情地以为他在照顾我的感受,心里不禁庆贺得逞。但现实无情地击碎了我的幻想。刘慧很快就窜到秦伟旁边坐下,三番五次的撩拨之后,秦伟又意气风发地和她对起话来。刘慧的样子就是头发情的母兽,风骚入骨,聊的话题也越来越私人化。秦伟居然毫不设防,有问必答。0 A$ C& |' `5 O$ Z

5 z9 t7 M5 e- A( w爱情是一种最独占、最排他的感情,恋爱的两个人之间,容不下一颗砂子,甚至一颗尘埃。恋爱中的人是傻子、是疯子,他们的一切思想、感情、语言、行动都背离常情常理,背离最基本的逻辑规律。我的愤怒到达了顶点,心里产生了恶毒的念头。我的情绪产生了危机,这种危机就是一个陷阱,我一旦陷进去,就不可自拔。要摆脱这种危机,只有两种办法。一是解铃还需系铃人,谁引起我的心理危机,就该由谁来帮助我解脱。二是时间,如果系铃人不给我解开心结,我就需要很长的时间,尽我最大的努力去自我调整、自我修复,极缓慢地摆脱困扰。除此之外,别无良策。我明明知道自己钻进了一个牛角尖,也知道回头是岸,必须转回去。如果不回去,硬钻的话,只有死路一条。但我就是回不去,也出不来。我眼睁睁地看着这种危机将我的理智和整个精神世界一点一点地摧毁,自己却无能为力去阻止。到下课时,我满腔的怒火已经熄灭了,只剩下冰冷入骨的仇恨。我咬紧牙关,铁石心肠要复仇。一个炉子里,冶炼钢铁的烈火渐渐熄灭,利刃开始闪动冰冷的光芒。秦伟催促我拿泳裤去游泳,我面无表情地说不想去。他问我怎么啦,我顺势躺在床上,闭着眼睛说有点累。他抓住我的肩膀,用关切的语气问我是不是上午没有睡好。我第一次避开他的手。他的关切也让我充满厌恶,我觉得他只是虚情假意。他对谁都会装出热诚的样子,其实对谁都不是真心真意的。我只希望他快点走,让我清净。 他却不敢走,坐在我的床沿上。我心里恨死他了。你巴不得和刘慧游泳,你去就是了。你就是和她裸泳,我都不会拦你。你在我面前装出无辜的模样,好像是我坏了你的大事。爱谁跟谁,这是他的自由,他的权利。他对我没有任何责任,也没有任何义务。他要去,我绝不阻拦,也不该吃醋。但是,天哪,我怎么可能不吃醋!心底的痛楚潮水一般涌起,绞着我的心。我担心我会流泪的。就有气无力地叫他快点去吧。他踌躇了好一会,终于说道:“那我就去游一会,你等我回来再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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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要我等你回来吃饭!”我听着他下楼的脚步声,心里冷笑地重复。我彻底失败了,刘慧轻而易举地把我打得一败涂地。论相貌,我和周翔都属于特等品,秦伟应该属于上等品,而刘慧,顶多能够算个中等。秦伟跟刘慧在一起,已经够掉价的了,而我和刘慧简直就没有可比性。相貌如此,才情、名气,刘慧到底有哪一样可以和我相提并论?也许她有钱,但秦伟根本就不缺钱。他看中这个女人什么!我咬牙切齿,胸膛堵得要爆炸开来。我不服啊!我跑到阳台,看见秦伟提着一个袋子,头也不回地走远。多么熟悉的身体,多么熟悉的背影,多么熟悉的脚步,他只该是我的,只能是我的,但他现在要和一个女人去游泳!我仔细地感受痛楚的滋味,它真的像海潮一样从心底涌起,压也压不住。然后在身体里一波一波地扩散。我觉得脑袋一片空白,晕眩,眼前发黑。我的呼吸变得急促,艰难,双手微微颤抖,双腿发软。我将双手支撑在阳台的护栏上,伏下身去,缓解一点心里的痛楚,这样我会好受一些。我安定了一会,狠下心,迈开绵软的双腿走出屋去。关门的时候,我张开手掌,放在眼前。我看到它们还在不停地颤抖,并且拼出一层微小的汗粒来。
 楼主| 发表于 2010-3-17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二章   噩梦之四:暴行和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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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恶梦里,我听说汽车只卖五万块钱,就决定买一辆送给秦伟。可是我只有一百块钱。我向几个人借钱,他们都推说没有。我就回家去想办法。回到家的时候,我看见姐姐坐在一张书桌前,编织一个盛猪菜用的竹篮子。我看见她手上戴了一副手铐,就问她为什么。姐姐哭了,说有一个晚上,她很累了,就打瞌睡。刚好被派出所的吴锡奎撞见了。吴锡奎怪她打瞌睡偷懒,就给她戴上一副手铐,惩罚她。姐姐给我看她的双手。她手腕上手铐扣住的地方,皮肉都腐烂了。我心里愤怒极了,用最恶毒的语言,疯狂地咒骂吴锡奎。扬言就是告到中央去,也要将他告倒。这时候全村的人都围拢过来,说这个吴锡奎是个土霸王,动不动就拿手铐扣人,甚至于整死人。地方上都怕他,不知道哪天就整到自己,所以人人自危。我拍着胸脯,向他们保证,这个头我出定了。接着又恶毒地咒骂吴锡奎。我看见妈妈倚着门哭了。妈妈头发全白了,蓬松凌乱。她的脸又黑又瘦,显出衰弱的老态,牙齿掉了好几颗了。她穿着黑褐色的小格子布衫,衣服和裤子上裰满补丁,还有一些破洞来不及缝补。她的模样,比一个乞丐好不了多少。她说我变了,我以前没有这么恶毒的,现在变成这样,她不放心。说着就慢慢瘫下去,最后坐在门槛上哭。我回头看坐在桌子前抹眼泪的姐姐,看见她眼角上都是皱纹。我忽然想:姐姐年龄也不小了,为什么还不出嫁呢?随即又想,她就是靠编猪菜蓝子换一点钱,和妈妈相依为命的。她如果嫁掉了,只怕妈妈就活不成了。妈妈说我念书花光了家里的钱,结果没有一点用。我羞愧难当。我看见房间的地板上被老鼠掘出了许多洞,掘出一堆堆泥土来。床上东一堆西一堆地堆着垃圾,却没有蚊帐,没有被褥,也没有席子。我猜想,平日里妈妈可能是捡垃圾去卖,维持生计。我抬头看,屋顶的木头被虫蛀得七零八落,腐朽不堪。很多地方的梁子和瓦片都倒塌了,剩下一个个巨大的窟窿,直对着上面的天空。秦伟说买不到车,就先去学驾驶吧。说着就拉我去找教练。那教练带着副墨镜,穿着黄衣服,在一个凉亭里舞剑。我们好像很相熟的,她就说先带我们去天安门游玩。到天安门的时候,城门刚刚打开,人们争先恐后地涌上楼去。到了楼上,要通过一条用梁子和木板铺成的悬空的走廊。人越来越多,踩得走廊摇摇欲坠。我看见走廊上锈迹斑斑的铁丝快要挣断了,吓得连忙跳进城楼里去。城楼里到处都是一层一层的架床,堆满了被子。很多床都坐满了人,秦伟也早就坐在靠墙的一张床上了。我爬上去,坐在秦伟的旁边。我忽然感到闷热无比,于是将身边的一堆被子掀到床头去。谁知道被子肮脏无比,发出一股呛人的恶臭,我差点就呕吐出来。这时候人声鼎沸,说有人在城楼里发现了许多珍宝,正要拿来卖钱。他们清点完毕,说珍贵的手工艺品有二百多件,古青铜器有两千多件,估计值二百二十多亿美元。我想他们可以赚那么多钱,却没有一分钱是我的。再后来的梦境,今天想起来已经十分模糊,甚至一点都不记得了。& O8 H  X  }: p: i3 x

  Q. n( D7 F- @; ^4 V醒来的时候,我瞪大眼睛,惊恐不安地看着寂静的黑暗,仿佛一个垂死的人。很多人都不相信,一个人可以用尽他一生的时间去爱另一个人,我却深信不疑。六七年的时间,我和秦伟朝夕相处,形影不离,我每时每刻都出神地盯着他看,却永远都看不够。我就像中了毒,中了邪,中了魔。他也一样 。我们充满激情的爱恋,无比狂野的性爱,六七年之中从未改变,从未减退。我又想到妈妈,想到姐姐,我没有丝毫能力去改变他们悲惨的境况。我的泪水潸然而下。人们都说,男人的泪水不会轻易流淌的,可我不是。我不知道,能有多少个夜晚,梦醒之后我不用流泪。那死一般的空虚,孤独,寂寞,无助,恐惧,绝望,幻灭,我的灵魂,我的精神,我的肉体,无时不刻不承受着不可承受的压力。甚至在梦里,命运也不会放过我。除了流泪,我还能够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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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1 `6 X3 o4 Q- \* u# C那天下午,我决定要离开秦伟了。我要到火车站去买回家的车票。在公共汽车上,我伏在窗口,发呆一般看着外面的车辆,行人,道路,树木,房屋。我真希望这辆车永远都不会停下来,一直开下去,直到我死。在车上,所有的人都是陌生的,平等的,毫不相干的,谁也不会指责谁,谁也不会迫害谁,谁也不会歧视谁,谁也不会非议谁,大家都静静地坐着,一言不发,秋毫无犯。而一旦到了地面,大家就结成各种帮派,各种团体,领导,指挥,奴役,服从,压迫,争夺,歧视,指责,非议,每一个地方都布满陷阱,布满绊脚的绳套,布满暗箭,流矢,刀光剑影,每一个人都张开白厉厉的牙齿,吃人和被人吃。我不愿到任何一个地方停下来。我愿意作一只无脚的鸟,永远都在飞。飞累了,就在风里、云里睡觉。我一生只愿有一次着地,那就是我死的时候。如果我在没有死的时候就落地,那么不管是哪里,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度,任何一个角落,都有白森森血红红的牙齿在等着吃我。而且不是痛痛快快地一口吃掉,而是一块一块地割着来吃,凌迟处死。我在风中死了,尸体“啪”的一声掉下来,那些血盆大嘴怎么样吃我,都毫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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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 Y4 Z. Z在经济上,我基本上依附秦伟而生活。在精神上,秦伟关心我,爱护我,痛惜我,赞赏我,尊重我。在生活上,秦伟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娇纵我。每一次我生闷气,闹别扭,最后都是秦伟低声下气地打圆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贪得无厌。而实际上,秦伟也不可能做得更好了。没有秦伟,我会怎么样。一个大学生,有着英俊秀美的外表,而他的家里却穷得几乎供不起他。哪怕勉强供得起,我真的忍心去榨干老父老母的血汗吗?贷款,半工半读,申请奖学金,助学金,想靠这些来上大学,是绝无可能的事情。如果没有秦伟,我极有可能像蓝宇一样,走上卖身的道路。我比蓝宇有优势。自从跳了《逐日》之后,我在学校里名声鹊起,只要我稍加留心,都会有很多卖身的好机会。况且我没有羞耻感。我需要男人,而且能从中得到乐趣。蓝宇跟捍东在一起的晚上,才是他的初夜,而我早就是身经百战的沙场老将了。蓝宇太无辜。一个冰清玉洁、童真未凿的男孩,在十六七岁上就要穿着陈旧的衣服,在大街上兜售自己的童贞,并且要卖给一个男人。在决定走出这一步之前,他的心里有多么艰难!他已经完全没有任何路走了,这是唯一的一条路。他会耻辱、绝望、伤心、悲痛、恐惧,他不知道将要面对的是怎么样的一个男人,怎么样的一个夜晚。他有幸遇上了捍东。我有幸遇上了秦伟。秦伟和捍东一样健壮刚强。捍东占有了蓝宇,我引诱了秦伟。捍东沾花惹柳,玩世不恭,秦伟却对我忠贞不贰。蓝宇为捍东的放纵伤透脑筋,秦伟为我身边众多的追求者而担惊受怕。捍东是豪富之家,出手就是别墅小车。秦伟也是豪富之家,不过财富在他父母的手里。蓝宇比我冰清玉洁,我比蓝宇英俊秀美。我们都至死不渝地爱着生命里唯一深爱的男人。蓝宇对捍东的滥情无比愤怒,最终又原谅了他。秦伟算滥情吗?我不知道。但他和刘慧几天来的亲热劲,确实伤透了我的心。哪怕他对我的恩情更深,对我更好,都不能抵消他对我的伤害。这是两回事。爱情是金子,是纯洁无瑕的钻石,金钱、照顾、爱护、关心,这些都是爱情的外围,不是内核。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作为内核的那颗纯洁无瑕的钻石就要蒙尘,就要变成一文不值的顽石。我要离开秦伟,这里面有伤心,有痛楚,有破碎,有幻灭,有绝望,有恶毒的报复和伤害,有惩罚。我要通过离开他,对他则深深地刺痛他、伤害他,报复他几天来的所作所为,让他受到惩罚;对我,则是维护我的尊严,不致受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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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房间时,秦伟已经打好饭,等着我吃。我说我吃过了。他问我干什么去了,我说去买点东西。他的眼神和语气里,有做错事的小孩乞求原谅的意味。这对我是致命的。但这一次我铁了心肠。我的演技早就锻炼得炉火纯青了。我假装没事一般,和他有说有笑。他显出诧异的表情来,他可能准备着我会脸黑嘴黑地生他的气的。我的平静,是强压怒火和忿恨的平静;我的态度,就像敷衍一个普通朋友一样。我装不出柔情蜜意、卿卿我我的模样来。他看见我不生气,蛮高兴的,话也很多。我心里冷笑,想道:“看你乐,明天我就要人去楼空了!”晚上秦伟曲意奉承,无比温存。我闭上眼睛享受。虽然我心里怨恨他,我还是无比渴望他的肉体。阳光多么明丽,轻风多么温柔,池水多么碧绿,秦伟就穿着一条泳裤和刘慧游泳。刘慧简直是一头发情的母兽,她喷火的双眼怎么肯放过秦伟!秦伟英俊的脸,诱惑的胡子,健壮的胸肌,扁平的小腹,隆起的下体,修长的双腿,浓密的腋毛,乳晕和下腹的黑毛,腿毛,天哪,这一切全被刘慧看饱了。刘慧不是大胸脯,细腰,翘臀,长腿吗?她肯定挑出最风骚的泳衣,仪态万千地大摆姿式,诱惑秦伟。秦伟当然心里烧火,眼里喷火。想到他们浪言浪语地谈笑风生,甚至打情骂俏地互相亲昵,我恨不得甩手就给秦伟一巴掌。我明天就要离开,远远地离开,让你们浪去,爱怎么浪就怎么浪。这张床上,今晚睡的是我和他,说不准明晚就变成了他和她了。我心里疼痛地胡思乱想,我又想到我的不辞而别肯定可以打击秦伟,让他收敛的,甚至可以让他伤心、憔悴的。我想到他会因我的离去而冷落刘慧,想到欲火中烧的刘慧被秦伟的冷落当头浇一盆冰水,我的心里就充满复仇的快感。( x8 n1 V, V9 i1 G( h. R

+ _0 {5 u$ `, |第二天早上,秦伟温柔地叫我起床。我慵懒地说,昨晚你太厉害了,搞得我精疲力竭的,今天一定要补睡回来。秦伟心领神会地坏笑。他又温存了一番,给我打好早餐才走。我立即从床上跳起来,手忙脚乱地收拾行李。我像一个越狱的囚徒,心里“突突”地跳个不停。我本来想招呼都不打的,但后来觉得这样到底过于绝情,于心不忍,又怕他以为我出了什么事,于是就写了一个便条:“秦伟:我家里有急事,要马上回去。何沫书。即日。”  a( a; W% N6 U( i/ z

3 x2 [6 ?1 T; h# W& _在浪漫的小说、戏剧、电影、电视里,秦伟肯定在最后关头赶到火车站,低声下气、甜言蜜语地将我劝回去。或者我坐在启动的火车上流泪,秦伟就疯狂地追逐火车,边追边呼喊。我也幻想这一幕会出现在我的面前,但事实上是没有。秦伟只会在下课后,回到房间,看见一盆没有动过的早餐,压着一张便条,而火车已经载着我,飞驰南下。' ]& h, L6 U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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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火车开动之前,我都会十分焦虑。我怕夜长梦多,怕节外生枝,怕那火车不走了。我巴望它快点开动。而当它一旦开动,我的心就会释放下来,平静下来。平静得像一张秋叶,像一泓清泉。我什么也不想,只是将头伏在车窗上,看掠过的一片片田野、平原、山岳、河流、道路、树木、野草、车辆、行人、牲畜、城市、农村,一刻不停地移动、移动,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再到下一个地方,永不停歇。这是我最理想、最向往、最满意的存在方式。进站的时候,哪怕停下来十分钟,我都会不高兴的。我不愿意车停下来。一停下来,就想到现实的生活,心里就充满烦恼和那些永无答案的难题。移动吧,移动吧,让我看着白天变成黑夜,又看着黑夜变成白天;看着太阳升起来又落下去,看着月亮升起来又落下去;看着城市和列车的灯光亮的,熄了;熄了,又亮了。车上一个人都不认识,一句话都不用说,我和这个世界毫无关联,我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只是过客,终生都只是一个勿勿的过客。& Y* R) Q0 W1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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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无法永无停歇地移动,我的双脚终要落在现实的土地上。烦恼不会放过我,恶梦和厄运也不会放过我。哪怕我躲到天涯海角,哪怕我走到世界末日,只要我一刻尚在,我就无法躲避。3 T5 M) g8 i: i8 W6 [/ z7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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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童年的回忆:劳动和贫穷8 l0 E: u- ?) u+ Q8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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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学校里过着林黛玉一样的生活,回到家里却过着刘姥姥一样的生活。正值农事大忙,妈妈觉得我回来晚了,言语间颇有责怪的意思。这也难怪她。爸爸六十多岁的人了,妈妈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早就到了退休、安享晚年的年龄,但他们还要种着四亩多的水田、十亩多的旱地,从土里刨食。姐姐们都出嫁了,哥哥去打工,身边帮忙的人一个都没有。山里的水田,零碎、分散、贫瘠,四亩水田分散在十多个地方,最远的要翻越几里山路才能到达。收割水稻、插秧,都是极其累人的活计。收割水稻一项,要将打谷机背到田里,将水稻割下来,码成一把一把,脱粒,将稻子挑回家,晒干,将田里的稻草晒干焚烧。插秧一项,要在田边铲除杂草,将犁耙挑到田里,赶牛下田,犁一次,耙一次,犁二次,耙二次,施肥,拔秧,挑秧,插秧。每一项都十分繁重、累人,而且要在前后一个月里干完。南方的农历六七月,太阳多么毒辣,一个月下来,真要脱一层皮的。我天天和父母下田劳动,我看着日渐年迈力衰的父母,猛然意识到,我该是干农活的主力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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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这个中国社会中最下等、最卑贱的群体,祖祖辈辈都在土里刨吃的,刨穿的,刨住的。一个农民的一生,多么无用,多么无趣。一个农民一生的痛苦,多么微不足道,多么毫不重要。农民,在城里人的眼里,就是一群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上的、讨人厌恶的蚂蚁。8 T( E: L) C) e* [* w# S% a" J; D

, j' A' E9 ?$ y0 M5 f8 v尽管生性懒惰,但我自小在农村长大,也免不了要做许多活计。还是穿开裆裤的时候,两三岁的样子吧,晚上大人们从地里回来,我就从屋里搬出小板凳,一张一张,在晒谷场上一字排开。大家坐稳后,我就帮妈妈骚痒。妈妈天天在地里曝晒,背上长了一层厚皮痱子,骚痒难当。 妈妈老是叫我用劲,抓到她皮都破了,血都流了,还是不解痒。稍大一点,就成天在厨房里烧火、煮粥、煮饭、炒菜、烧水、煮猪食,一天到晚烧个没完。这是我最讨厌的活计。将一把柴草送到灶里,一团火焰 “蓬”地腾起来,映得厨房里一明一暗的,十分炎热。早上一起来,就要煮一大铁锅粥。我将一条毛巾搭在肩膀上擦汗,粥煮熟了,我的头发、衣服也被汗湿透了。我被烤得眼冒金星、天旋地转的。但这远没有完。还要煮一铁锅猪食、炒菜。天天如此,月月如此。再大一点,就要洗衣服。一家人的衣服,天天装满两个大锡桶,担到小河边的青石板上,一件一件洗净、过清、拧干,再提回来晾干。大人天天下地劳动,衣服都沾满泥巴。洗到拧出来的水不浑,就算干净了。况且我也不敢多用肥皂,用完了,妈妈又是一顿骂。而她也没有钱给我买新的。妈妈的钱,卷成一小卷,藏在裤头的小内袋里。通常都是角票,偶尔有一张一元或两元的元票,基本上不会有五元十元的票子。妈妈掌管财权,那几张角票就是我们九口之家的全部现金了。这几张角票够什么用?就是买盐。没有牙膏、肥皂用,在我们家是极平常的事情。我特别害怕洗妈妈和姐姐们的内裤。都是用小碎花布做成的,内裤里总有一层滑溜溜的粘液,使劲搓都搓不干净。而且可以看到那层粘液呈现出一种淡黄的颜色,将布面腐蚀得千疮百孔的。有一次,我和邻居的一群小女孩玩“唱采茶”的游戏,就偷了两条妈妈的花布内裤,一条罩在头上,算是采茶姑娘的头饰,一条穿在腰间,算是裙子。妈妈看见后,脸都气黑了,毒打了我一顿。加上洗衣服的认识,我就以为,女人的内裤也是极禁忌、极不洁的东西。到现在,我看见女人的内衣内裤,都会恶心得发呕。再长大一点,什么活计都要干了。那时候,村里正在砍伐一片公家的山林,谁把砍倒的树木挑回来,就算谁的。全村人都发狂了,男女老少全部出动,日夜不停地扛木头。没有晒干的松树,比铁还要沉重,但人们一点都不在意,拼了老命扛。砍完那片林子后,劳累过度的村民病倒了一半。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们家也全部出动。爸妈和姐姐都扛木条、扛木板,我和哥哥年龄尚幼,就扛比较轻的树皮。杉树皮晒干后,可以盖房顶,也可以作柴火烧。到林场有十里山路,崎岖曲折,十分难爬的。山上有一种山蚂蟥,一弯一曲地走路,专吸人血的,村民闻声色变。我至今还记得,一台锯板机架在较为平整的山坡上,整根的木头推进去,发出一阵阵震耳欲聋的噪声,锋利的锯片就锯出木板来。山坡上堆满了米黄色的松浮的锯末。村里的人看见我们家人多,扛的木头多,他们以为吃了亏,就对母亲指桑骂槐。母亲假装不懂,也不辩白,只是率领一群儿女,埋头苦干。但我知道她是很伤心的。她白天被别人骂,晚上就一声不吭地发呆,饭也不想吃,说胸口气堵得很疼,要我帮她揉。我还会跟别人去摘野果。拿一条小布袋翻山越岭,去很远的地方摘。主要是稔子、山杨梅、山冬瓜、火筒果、火炭果之类,还有一种黄黄酸酸的,鸡蛋一般大小的野果,竟忘了名字了。但妈妈很不高兴,说山上到处不干净,就是有鬼的意思,叫我不要乱去, 怕我撞邪。我怕惹妈妈生气,后来就不大敢去。我还要炒菜。农忙季节,大伙都下田去了,我一个人在家,煮粥 ,煮猪食,喂猪,洗衣服,然后去菜地里摘菜,洗净,炒熟。从来都没有肉菜,一天几顿都是青菜。一年四季,菜地里都种着不同的青菜。空心菜、白菜、芥菜、苦脉菜、红薯叶、生菜、冬瓜、南瓜、南瓜叶子,等等,翻来覆去地吃。灶台又高,锅又大,我要将上半身伏在灶台上,才够得着洗锅。灶台黑乎乎的,炒完一盆菜,我的衣服都像染了墨一样。每次炒菜都只能放一丁点油,菜炒得又黄又糊又焦,简直是猪食不如。一家人就用这种菜,和着白粥吃下去,支撑着干那些比牛马还劳累的活计。有一次我和哥哥在家,本来是要煮粥的,哥哥却自作主张,煮起饭来。他还要作一顿豆腐吃。妈妈每年都做几次豆腐,那是我童年时候可以吃到的最好吃的菜了。妈妈将黄豆泡了一夜,挑到一个瞎眼姑娘的家里磨。瞎姑娘家里有一台石磨。瞎姑娘又善良,又热情,她总是摸索着走出来,要帮妈妈推石磨。我看见她一双黯然无光的白眼睛,以及迟滞缓慢的动作,心里害怕得要命。我总是远远地躲在门角里,大气都不敢出。妈妈从来没有教过我们怎样做豆腐,可能是哥哥看得多了,心里就默默记了下来。哥哥仿佛生来就有这本事,默默地观察,暗地里记录,一动手做,就无师自通了。他真的做成功了。我们将豆腐煮熟,盛了一铝罐,放在饭锅里。哥哥找来一条扁担,两兄弟抬着饭锅翻山越岭的,要送到田里给大人们吃。我们都十分兴奋,仿佛做了一件莫大的功德事。但是在一个陡坡,我到底体力不支,摔倒了。豆腐流了一地。哥哥用拳头抹着眼睛里的泪水,十分责怪我 。我怕他要打我了,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哥哥看见我哭得那么惨厉,也不敢打我,只是坐在地上,十分伤心地抹眼泪、抽鼻子。后来大人们都回来了。妈妈这一次并不责备我们自作主张, 反而十分赞赏,说我们聪明,会做豆腐了。这真是前所未有的奇事。有时候农忙时节,我也要下田干活,除草、锄地、割稻、插秧,什么都干。有一片很深的田,大人下去,都会没到大腿根部的,我下去的时候,没到胸膛。其实双脚还没有踩到硬地,但沉不下去了。我倒觉得十分好玩。而且干完活后,妈妈会破例允许我去河里游泳。别的孩子都可以成群结队地跳进河里游泳,唯独我不行。妈妈怕我会被溺死,我游一次,她就毒打一次,后来都不敢擅自去游泳了。我还要去扯猪草。那时候家里养很多猪,地里的红薯都不够用,我就天天提一个大竹篮,和邻居一个老婆婆去扯猪草。我们在河边,水田边,菜地边和低矮的小山坡上,到处寻找猪草。可以当猪菜喂猪的几种野草,我至今还记得,不过名字全都忘了。老婆婆患着重病,行动十分缓慢,颤颤巍巍的,好像随时都会倒地身亡的样子。我道德非常好,遇上成片的好猪草,都让给老婆婆扯,自己东奔西跑,去扯那些七零八碎的。因为有我的照顾,一天下来, 两个人都扯到满满一大篮猪草回家。因为这个缘故,老婆婆对我十分感激,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给我分一点。她的丈夫和儿子却凶得很,整天瞪着眼睛骂人,还隔三岔五地跟村里人吵架,打架。村里没有对手了,就在家里搞窝里斗,父子打,兄弟也打。我十分害怕这三个男人,因此也不大敢去他们家。有一次放学的路上,我被一个同学追着打,他一棍子一棍子打在我的身上、头上,我痛得很,却咬紧牙关不哭。那时候我都不敢跟别人打架。打起架来,他们惹红了眼,一大群围上来,我更吃亏。而且母亲整天唠叨,说什么别人打伤了你,就要出钱给你治伤;如果你打伤了别人,我们家砸锅卖铁,揭瓦顶都不够治别人。况且他们存心要害我们,你打他一下子,他不伤也要装伤。我听了母亲的话,哪怕挨别人揍,也绝不敢还手。谁知道老婆婆看见了,气得抡起拐杖击打地面,喝骂那男生“断子绝孙”。那男生吓得撒腿就跑,围观的小孩也一哄而散。老婆婆问我打痛了没有,我忍着泪水点头,说痛。老婆婆责备我为什么不还手,我就将妈妈的话告诉她。她就哭了。第二天,她看见我妈妈,就说:“小书以后是做一番世界的人,可惜我老了,看不到了。”于是将昨天的事情告诉我妈妈。妈妈眼里含着泪水,后来的几天她对我特别好。我还要割鱼草。小时候家里盖新房子,爸爸就在家门口的水田里挖泥,和匀了做成泥砖。他请了华叔来帮忙。华叔的儿子小刚,非常调皮的,也来帮忙切稻草。稻草切成五六公分长,和在稀泥里,增加泥砖的韧性。 吃饭的时候,小刚将萝卜干一粒一粒地抛到空中,张大嘴,仰起头来接着吃。这件事被姐姐们当作笑料,传说了很久。泥砖晒干之后,堆成一座城墙,成为附近小孩们打仗的好去处。后来有一个小孩踩翻了一块砖,摔到地上,被泥砖砸断了腿骨,我们就再也不敢爬上去玩了。房子盖起来之后,华叔和小刚来吃饭。我的口袋里有两毛钱的,后来被人偷掉了。我坐在地上哭。小刚平时就小偷小摸惯的,华叔逼他承认,他死都不认帐。最后被华叔从口袋里抄了出来,打了一顿。水田的半截都挖掉了,父亲干脆将它加深,挖成一个鱼塘。猪栏的猪粪流出来,流到鱼塘里去,养活了许多又大又肥的鲤鱼。父亲又买了些草鱼放进塘里。我就天天傍晚都背一个草筐,到田埂上割鱼草。那个草筐是哥哥编的。我很佩服他会把竹条折起来,折成一个方柱形的筐, 父亲也赞扬他编得好。割鱼草的梯田正对着西边的高山,可以看到我爷爷的坟地的。我老是想,爷爷会不会站在对面的山顶,看他可怜的孙子蹲在田埂上割草。太阳下山的时候,满天都是火一样燃烧的红云,天空中盘旋着密密麻麻的蜻蜓。绿油油的稻田渐渐模糊,蚊子咬得我又痛又痒。我一心只想把草筐装满,并无心去欣赏落日那奇异的图画。我将草撒在鱼塘里,硕大的草鱼满塘乱窜,翻滚起一阵阵旋涡和浊浪。我回到家里,在水缸边打水洗脚的时候,冰凉的水冲洗着被蚊子叮咬得又痛又痒的皮肤,十分舒服。这时候天黑得看不见路了。厨房里亮着灯,可以听到妈妈炒菜的声音。到秋末的时候,爸爸放干鱼塘里的水,最多的是鲤鱼,又肥又大。草鱼有十几条,最大的一条有十二斤重,爸爸笑着说:“是你的功劳!”我做梦都想不到,我有这么伟大,可以养出这么大的鱼来。我还要种菜。有一年夏天,放暑假的时候,我天天早晚都要挑水挑粪,轮流着浇两个菜园子里的空心菜、芥菜、芋头、冬瓜、南瓜、丝瓜和猪菜,结果那一年的菜喂猪都喂不完,一到圩日,母亲就摘两箩筐青菜,挑到墟上去卖。我还要打柴,上课的时候一天打一次,放假的时候一天打两次。我们还会找一点钱来花。有一次, 村里有人烧石灰,大量收购柴草。每天放学后,全村的孩子都上山打柴,挑了去卖。我也要跟着姐姐们一起上山去。但她们不让,因为我还爬不了山路。她们中的一个抱住我,别的先上山去,我放声大哭。别的都走远了,她就放开我,飞奔而去。我一边哭,一边跌跌撞撞地在后面追。每次都追不上她们,每次都是追到竹林就哭着回来。竹林临着一条幽深的河,哗哗的响,十分阴森可怖。别人都说竹林里面有鬼,我从来不敢走进去的。我不知道她们卖了多少钱,总之凑在一起,都交给了妈妈。有一个纸厂收购松树根,哥哥就和两个小男孩,天天上山去挖松树根。我跟着去,其实什么都帮不上忙。两天才能挖到一个松树根,可以卖到七八毛钱,每个人分到两毛多。哥哥把零头的几分钱给我,我不干,要和他们一起平分。他说我根本没有帮忙,只能给几分钱。但他争论不过我,就动手打。我放声大哭,他就威胁说,明天不带我进山了。而实际上,明天还是一样。哥哥还卖松柴。他一个人上山,将风吹折断的树枝杠回来,辟成松柴,晒干了,挑到集镇上去卖。他总是天没亮就起床,挑柴往集上去。他怕天亮后,一是太热,二是被别人看见了,不好意思。还没到中午,他就卖柴回来了。他说他都是卖给作饮食的小店。我问他怎么知道人家要不要,他说挑着柴,在街上一直走,想买柴的店主人就会走出来,带着你挑到他的店上去。我很佩服他居然敢天没亮就赶集,而且敢跟人家卖东西。哥哥卖柴发了财,前后总共挣了九块多钱。直到后来三姐说他那么小就挑柴去卖,让一家人都没脸,而且也太可怜。妈妈就不准他去了。妈妈用这些钱给他买了一件衣服,我没有,就气得一天都不说话,却没有哭。我隐约觉得,这是哥哥应得的。剩下的钱,哥哥买了很多小人书,成套的《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还有很多别的,都忘了是什么了。我刚上小学,还不认识太多字,就翻来覆去地翻看那些图画,一面似懂非懂地听哥哥解释书里的故事。这也许就是我最初的文学启蒙了。后来我终于找到挣钱的机会。村里有人家盖房子,买了许多红砖,用拖拉机拉回来,倒在路边。他叫大家帮忙搬红砖,搬到他盖房子的地方,一分钱十个。全村的小孩都出动了。我一次搬两块,搬了好多天,最后挣了两毛多钱。这是我有生以来挣到的第一笔巨款,得意洋洋地交给母亲。母亲要了两毛,将零头的几分给了我。后来那人家又买了许多石灰石,叫大家帮忙,将石块打成石碴。这一次我挣了七毛多。我记得母亲用这点钱买了一包盐。后来家里编六角帽,一顶帽子可以卖两三毛钱的,母亲让我编帽垫,编一个给一分钱。编得快的时候,一天可以编五六个。我在兄弟姐妹中变成了“有钱人”,姐姐们叫我去买糖果,买回来后,大家一起吃。吃完了我才知道上当,于是放声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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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艰难的、不堪回首的岁月,我不知道是怎样熬过来的。我痛苦的童年留在我心中的阴影,今生今世都不可能挥去。成长发育中的东西,哪怕受到的只是最微不足道的伤害,都会给他留下终生不可愈合的创伤。童年的不幸注定了我一生的不幸。但我不能怪罪任何人,父亲,母亲,姐姐,哥哥,谁都深受其害,谁都不比我更加幸福。小时候,爸爸给过我最多的零花钱是一毛。那年冬天,快到大年夜了,父亲请人将家里的猪杀了,连夜挑到镇上。我和哥哥跟着去。到了镇上,下半夜突然刮起大风。肉行四面都没有墙壁,刺骨的寒风呼啸而过,冷极了。父亲跑到田里,背了许多稻草回来,铺在肉案底下,安顿我和哥哥钻进稻草堆里睡觉。又给我们盖上唯一的一张棉衣。我小得很,什么都不懂,转眼就睡着了。父亲坐在旁边,冷得浑身发抖,牙齿打战。我真不知道,那个晚上,父亲是怎样熬过来的。第二天买了肉,父亲给我们兄弟俩一人一毛钱。哥哥拉着我的手去逛街,在人群里钻来钻去。我们一人买了一个水果,拿在手里整整一天,就是舍不得吃。我家里离镇上有七里余路,一赶集就是大半天。在卖饮食的摊点上,有钱的人买用猪肉炒的米粉吃,钱少一些的就是豆腐炒米粉,最差的就吃炒白粉,米粉里面什么菜都不加。父亲连炒白粉都吃不起。我知道他又饥又渴,他只能带我去喝一分钱一杯的凉茶。母亲也是什么都不敢买,有时候实在饿不过,就买一碗五毛钱的猪肉粥,还要分一半给我。我终生都不会忘记那一天,母亲挎着一个小竹篮,攥着我的手,穿过人山人海的街道。后来她发现口袋里仅有的十块钱被人偷掉了。对于一贫如洗的母亲来说,十块钱意味着什么!母亲孤零零地站在街头,泪流满面。太阳都下山了,母亲不敢回家,又无路可去。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活一辈子,为什么就永远都是那么痛苦、无助、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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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劳累的农活$ Y' j' a6 U0 a2 g* W8 h- E&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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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P4 B4 n. @& ]$ F2 |7 y. h8 c我和父母天天下地忙活,真是痛苦不堪。早上太阳出来之前,田野里的空气相当清凉,但露水很浓重,水稻就像在水里浸过一样。这时候不宜收割的,因为稻子湿透了,挑回家时会增加很大的重量,也不容易晒干。对我而言,晒谷也是一件苦差事。村里有钱的人家,都纷纷盖起了水泥钢筋结构的平顶楼房,在楼顶上晒谷,一是容易干,二是不用照看,因为鸡飞不上楼顶的。我们家里没有平顶楼房,只有一块小晒场。这块晒场是用灰浆在地上砌成的,年深月久,极不平整,而且裂开了一条条缝。晒场四周都是很肮脏的泥地。早上起来,鸡群将四周的泥土扒进晒场,又拉上满地鸡屎,脏得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我要用大扫把将晒场打扫干净,再摘一大堆树叶,填平晒场上的裂缝,才能将稻谷摊开。太阳一出来,地上就下了火,没有一个躲避的地方。晒场旁边有一间大房子,房子的主人是我们家的对头,所以也不敢跑进去躲太阳,怕被他们骂。我就坐在晒场边,看着前面的太阳一点一点逼近,我一点一点向后挪,终于挪到晒场的边沿,没有地方挪了。晒场的左边有一片木芋地,长着高大茂盛的木芋。我尝试着钻进木芋地里,以为会好一点。阳光虽然晒不到我的身上,但木芋地里面也闷热得像个蒸笼,而且发出一阵阵呛人的恶臭。木芋地旁边还有一棵大树,本来可以遮阳乘凉的,但是一到夏天,树上就长毛毛虫。这些虫子在空中掀出蛛丝一般的丝来,肉眼都看不到的,一碰上皮肤就会骚痒难当。更有甚者,毛毛虫冷不防地掉到身上,立即就会红肿一片,奇痒无比,所以也不敢躲在树下。稍远的地方倒是有一片竹林,竹林里清凉无比。但是不能去,因为竹林离晒场太远了,看不到晒场。人一离开,鸡群就进来。收获水稻的季节,村民都不喂鸡的,成心让那些鸡饥饿难当,到田里或晒谷场上觅食。占别人家的便宜。有一个下午,我实在忍不住了,跟一群小孩去玩了半天。回来时,晒场上简直惨不忍睹。密密麻麻的站了一大群鸡,将土地上的泥土扒到晒场上,晒场上的谷子爬到泥地上。稻子被吃掉五分之一,而且满是鸡粪和泥沙。结局当然是一顿毒打。那稻子也弄不干净,不敢吃了,全部拿来喂猪、喂鸡鸭去了。我知道自己铸了大错,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敢偷懒。太阳再曝再烈,我都守在晒场边上,不断地吆喝着,不让饥饿的鸡群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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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g- n+ A  B1 v' h$ k+ y水火都是大敌。除了害怕太阳,更害怕的是大雨。六月的天空,真是说变就变。刚才还是太阳暴烈的,转眼就乌云满天,狂风怒号,大雨倾盆了。天一阴,田野里的村民就大声吆喝起来:“下雨了——,收谷罗——”吆喝声此起彼伏,汇成一片喧哗的声浪,搞得气氛十分紧张恐怖。父亲告诉我说,只要东南面的高山上空一黑,就肯定有雨下的。我拼尽吃奶的力气,将铺在晒场上的稻子推成一个圆堆,再扫干净晒场上的稻粒,盖上塑料薄膜,压上石块。每一次收完谷,我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湿透了,脚上有时候还被稻粒扎出血来。有时候收完谷子,风一吹,云就散了,又是暴烈的太阳。一切都白干了,又得将稻子铺开来晒 。更多的时候,谷子还没有收好,东面的山峰上早下起雨来了,白茫茫一片。暴雨如万马奔腾,摧枯拉朽地席卷而来,我吓得简直要命,又不敢哭。在大雨来到之前,我要争分夺秒地搏斗。有一次雨特别大,母亲从田里冲回来时,雨已经下了。那真是倾盆大雨啊,泥土和着雨水涌进晒谷场来,和稻谷混在一起,往外冲。我和母亲找来很大的石块,堵住晒谷场的出口,不让稻子冲出去。雨水鞭一般抽打在我的身上,辛辣辣地痛。雨水打得我睁不开眼,鼻子、嘴巴、耳朵都是水。眼前白茫茫一片,耳朵里全是风声、水声、雷声。风狂雨骤,我那么单薄弱小,简直就站立不稳。后来母亲拉着我,站在人家的走廊上。母亲的头发全部湿透,一条条水柱从头发里钻出来,顺着脸颊往下滑。她的衣服被水泡得皱巴巴的,紧紧地贴在身上。她赤着脚,全身的水,有的顺着脚流到地上,有的滴滴答答地掉到地上。不大一会,她站的地方就积聚了一滩水。母亲又冷、又饿、又累、又气,一言不发地盯着晒场。我知道,对我们来说,每一粒稻子都显得无比珍贵。因为一家九口,都要靠它来养命的。稻子经水一泡,一个晚上就长出白茫茫的芽来。一旦发芽,稻子就废了一半了。原来一百斤稻子可以碾出七十斤白米的,发了芽,顶多能碾出五十斤白米来。而且做出来的饭没有胶质,发苦,没有营养。面对这些天灾人祸,母亲真是一筹莫展!: p) ]) p. @7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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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的阳光掠过高大的山峰,投射到层层叠叠的梯田上来。一田田壮实的熟透的水稻,在微风里轻轻摇晃。碧绿的稻叶像剑一样支开,倒挂着一束束黄净的饱满的稻穗。母亲弯着腰,镰刀“沙沙”地割得飞快。汗水顺着她的脸颊和手臂不断地流下来,滴到田里。水稻像波浪一样倒下去。母亲穿着肥大而陈旧的衣服,膝盖上缀了一大块补丁。小时候,家里永远都有成堆成堆的衣服需要缝补,积累一段时间后,母亲就会抱着一大堆破衣服,到小婶家里去,借她的衣车用。我赤脚穿过阴森潮湿的堂屋,踩过满是鸡粪的冰凉的天井地,小婶的房间像个地窖一样阴暗。爬上笔直的梯子,到小阁楼里,从小窗户看出去,可以看见成片碧绿的菜地、清亮的小河和远处的竹林、稻田和村舍。小婶是一张刀子嘴,热情和慷慨都显得虚假而夸张,她的话总是锋利而玄妙,话里有话。母亲嘴笨,疲于应对。母亲缝一次衣服,她的贫穷、她的苦,里里外外都被小婶涮个遍。母亲其实极不情愿去小婶家里借衣车的。她宁愿用针、用线,慢慢地缝。而我总不肯。因为那样针脚会太疏,太松垮,一点都不美观、结实、耐用。而且用针线缝补的补丁,在学校里是一个贫穷的标识。别人一眼就看得出来,你家里穷,买不起缝纫机。我知道母亲在拼命地收割,想做得多一点,以减轻我和父亲的负担。其实我们俩个也是一样做。这样一来,谁也减不了谁的负担,反而人为地加强了劳动的强度。父母的皮肤晒得乌黑,而且天天都要干这种粗活计,并不碍事。我一身细皮嫩肉,情况就惨多了。稻叶带着锋利的锯齿,往皮上一拉,就是一道血痕。尖细的芒末刺进皮里,又痛又痒。手臂、脸、脖子、手脚,凡是裸露的地方,不到半日就纵横交错,布满一道一道血痕。曝晒、汗水、蚊叮虫咬 ,挠着挠着,就浮肿起来,而且越挠越是奇痒难当。锋利的稻草根,甚至要在脚上刺出血来。站在高高的梯田上,看脚下一层层金黄的稻浪在阳光和风中闪闪发光,确也像一幅浓烈华丽的油画,像一首热情滚滚的诗篇。细看稻叶上,蝗虫踢看锯齿一般的后腿起飞;有着细长的腿的黑褐色蜘蛛,人猿泰山一般荡来荡去;青黄色的青蛙,惊慌失措地逃跑。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像田园诗、像牧歌一样清新优美。但这一切假像背后的艰辛,有谁能够体会。我们被晒得头皮开裂,又饥又渴又累。三个人,站在田野里,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要将层层叠叠的稻田收割完毕,简直就是蚂蚁搬泰山,蜉蝣撼大树,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数以亿计的农民,日复一日都是这样过来的。而他们可怜的愿望,就是活下去,仅仅是为了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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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烈日的曝晒下,赤脚走过崎岖的、布满砂石的红色的山路,将收割下来的稻子挑回家去。我空有每天跑六七公里的壮腿,空有跳舞的健美身材,但是挑担子确实不是我的强项。七十斤的稻子挑在肩膀上,我的腰就挺得很勉强了。我小心翼翼地走路,总是担心,冷不防“啪”就闪断了腰。扁担压在细皮嫩肉的肩膀上,火烧一般痛。而且压到哪一边,哪一边的血脉就被锁死,血液根本无法流动,一条手臂就麻木、发抖,渐渐失去知觉。换几次肩,扁担就将肩膀的皮肤磨破了,衣服上都沾满的血迹。我看见父亲的肩膀上,结了一层触目惊心的厚茧,汗水顺着他黑瘦的臂膀流下来。三四十年的光阴,他们都不分昼夜地苦干,这样的命运还要持续多久,可否会有终止的一天?我真的不知道。谁能告诉我:山是沉默的,风是静止的,树是无言的,路是冷酷的,铁石心肠地铺在脚下,听任我们走,漫长到永远也走不到尽头,而且明知它不会通向幸福的明天。3 ]: a4 L1 U% v* ]# A9 h2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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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童年的回忆:出嫁和电影  ]  ]8 u5 R: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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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o& |# \+ e3 s; a/ A. |" ?* ^大姐和四姐都来过几次。她们四点种才从厂里下班,来到我家里时,都快五点钟了。我的心情非常复杂,非一两句话所可以表达。我想我们同一对父母所生,从小一块长大的,本来应该永远都不要分开。一个家庭,所有的成员就应该永远都在一起,分离只会带来深深的痛楚。我不愿意姐姐们出嫁,她们在我们家生活了二十多年,却要嫁接到另外一个家庭生活。就像长在我们家身上的一截手臂,要割下来移植到另外一个家庭的身上。三方都会痛苦。我们家是分离之痛,他们家是排异之痛,就象珍珠蚌里插入一颗珠核,而姐姐更是痛上加痛。可是我没有办法。贾宝玉也不愿意他的姐妹出嫁,可是他最终也没有办法。我六岁那年,送大姐出嫁。那是一个非常阴冷的冬天。雨停了,地上还很泥泞。家里聚集了很多人喝喜酒。我很好奇,而且兴奋。我们家从来没有聚集过那么多人,厨房从来没有做过那么多饭菜,也从来没有那么多欢声笑语。我兴奋得把大姐忽略了,一天到晚都没有看见过她。大姐崭新的嫁妆,有被褥、有木箱子,都披着鲜红的颜色,描着五彩的龙凤的图案。我记得妈妈在买箱子的时候,两个小贩竞相压价,后来吵起来,差一点就动了手。妈妈是善良的人,觉得惹了祸,十分过意不去。这些崭新的家俱,我们家里从来没有过的,我倒是羡慕起大姐来了。几个能干的妇女主持着一套又一套的礼仪,繁复而琐碎。好像没有标准,也没有权威,为一个仪式,大家各执一词,争吵得面红耳赤的。我知道这些都是极严重的事情,容不得一点疏忽或错失的。多年以后,我长大了,方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庸人自扰、无聊透顶的事情。那些人,平时都很仇恨我们的,为什么会来帮忙。我不明白,在那种饥饿难耐的年代,一顿丰盛的喜宴,可以让仇敌变成朋友的。当然,仅仅是在喜宴上。饭饱酒足之后,拍拍屁股走人,仇恨依旧。我穿着新衣新鞋,夹在迎亲的队伍里,一路小跑。我很佩服那些男人,有那么大的力量,抬着那么大的箱子,竟然走得那么快。媒人拉着我的手,嘱咐我往干爽的地方落脚。怕我踩到泥泞里去,弄脏了鞋子。媒人是村里大地主的女儿,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好心肠。听爸爸说,她的父亲是极威严、极残暴的。他肥头大脑,整天睡在床上抽大烟。长工的活做不好,就没有饭吃;生起气来就打人。他有一栋青砖砌成的小洋楼,极漂亮的。可惜后来被拆掉了,我从来没有见识过。爸爸小时候给他放牛讨生活。他亲眼看见,女人们用洗干净的生菜叶子(叫玻璃生菜,叶子极脆的,像玻璃一样),将饭菜包成一小包一小包,用一根生葱系好,拿青白的瓷盆端进洋楼去。我实在想像不出,一个喜欢吃生菜包子、残暴而威严的地主是什么样子的。后来他死得很惨,被贫下中农拉到操场上,用铁锤打。从后背开始,自上往下,一锤一锤,活活打死了。他的老婆,村里唯一的小脚女人,我懂事的时候,她已经很老了。她独自住在一间老屋子里,幽灵一般。我曾经跟一群小孩去看她的小脚。我们偷偷潜进她的老屋,心里充满极度的恐惧。她坐在堂屋的一张躺椅上,一动也不动。我看不到她的脸,只看到一头花白蓬松的头发。她穿着黑的衣服,一动不动,一动不动。我以为她是一个鬼魂,或者一个死人,吓得撒腿就跑,回到家里时,吓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接着就天天夜里都做恶梦。% e4 j% ~, f+ H7 o, n" b, G- y

# e& G0 E7 q& D$ c2 d2 w大半条村子的人都来围着看新娘吃饭,大姐生性就害羞,在众目睽睽下吃一顿晚饭,而且她的一举一动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这该有多少难为情!大姐将头埋得很低,只敢夹一点面前的青菜吃。人们哄笑起来,要新郎将扣肉夹到新娘的碗里面去。堂屋里贴着大红双喜,龙凤红烛烧得很旺,香烟萦绕,人声鼎沸,灯火辉煌的。这样的大场合,我又兴奋,又好奇,又胆怯。不过我知道,众人的目光不在我的身上,而是在大姐的身上。晚上,在姐夫家的庭院里映了一场电影,叫《二女争夫》,说的是两姐妹都同时爱上一个男人,最后那男人将两姐妹都娶了。我看得似懂非懂的,只记得电影里面的演员穿着极漂亮的衣服,又跳又跑又唱。我知道我是一个重要人物,所以处处都显出与众不同来。露天电影是我儿时的欢乐。某一天,学校的门口上张贴一张大红纸,用彩色粉笔写着:“今晚上映:××××”,村里就充满了过节的气氛。欢乐,少有的欢乐。这些穷苦而劳累的村民,一场电影就是他们盛大的节日。地里劳动的村民,太阳一下山就往回赶,早早地吃饭、洗澡,入夜时分就往村中央的晒谷场上赶。静谧的群山像漆黑的高墙一样围着村庄,深蓝的夜空中缀满白银一般清亮的繁星。住在山里的村民, 迤逦地翻过山岭,一把一把明灭闪烁的松火,顺着“之”字形的山路,从高高的山腰缓缓下降,叫人疑心是天火飘落人间,这实在是一幅奇异的图画。四面山上流下来的松火,在山脚的路口汇集,河水一般流向村中央。父亲从来不看电影,他总是坐在他黑着灯的房子里抽烟,一动不动,一声不吭。他将烟筒一吸一吐,烟头就在黑暗中一明一暗,像一只火红的黑夜的眼睛,似乎在黑暗里隐藏着骇人的危险。姐姐和哥哥们都各自找朋友去了,我只好跟着母亲去。晒谷场上聚满了全村的人,孩子们追逐奔跑,大声欢笑,大人们沸沸扬扬地说话,吆喝着,招呼着,欢笑着。不大有人和母亲说话。母亲找个空位,放下肩头的板凳,早早就坐下。我看到人们拉起一幅带黑框的白布,灯光照着,许多黑色的脑袋在白布上晃动。有人就举起手来,在白布上投一个巨大的黑手掌。放映机的旁边,挂着一盏极耀眼的汽灯,耀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灯下的人一片雪白,连五官都分不清了。放映机上两个轮子,一高一低,一前一后,轮子后面,强烈的白光射出来。喇叭里播放着欢快的歌曲,与正好烘托着这欢乐的气氛。我很想挤到放映机旁边去看个研究,可母亲从来都不允许。我也想和孩子们满场奔跑,母亲更不允许。我从来都只能乖乖地坐在她的身边。放映员是邻村的,不但会放电影,还会开拖拉机,是乡里的名人。他是我童年的偶像。我觉得他无所不能,是比我们更高级的人。那些勇敢的男孩,给他打打下手,递片子,提箱子,递茶递水什么的,他就对他们说,明天去别村放映,也带着他们去。那些男孩立即骄傲起来,在学校里趾高气扬地走路,逢人就说,改天要当放映员了。我十分羡慕,也十分恼怒。我觉得母亲不让我靠近放映员,我就注定永远也当不了放映员了。放映员在喇叭里喊道:“喂喂 ,大家坐好, 不要说话,下面开始放影!”人群立即坐下,沸腾的声音压了下去,晒场上鸦雀无声。我紧张地等待。这时白布上出现各种颜色,闪烁一片雪花,出现一颗闪闪发亮的大红五角星,喇叭里面播出音乐来。然后就是白色的字,就放映。 这是我最期待的时刻,因为大家都坐下了,静静地看电影。我就觉得大家都平等了。没有人奔跑,没有人交谈,没有人欢笑,我就不再羡慕别人,不再觉得我和母亲低人一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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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A9 M- @5 a0 m  C$ ~; M我究竟和母亲看过多少场电影,如今当然记不清楚了。其实我什么都看不懂,就是觉得好看,好玩。而且坐在一村人中间,我觉得我不再是孤独的,而是安全的,温暖的,受保护的。黑暗里不再伺候着危险恐怖的东西,不再伺候着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恶梦。我看到一半就会睡着。母亲将我抱在怀中,用一件衣服盖住我的头和身体,散场后再将我背回家去。她走过小木桥的时候,一只手托住趴在后背的我,一只手扶住肩膀上的板凳,小心翼翼,在黑暗中摸索。我心都提到嗓子眼里,担心她一脚踩空,我们就会摔到深深的山涧里去了。我搜索我的头脑,如今记得起来的,只有电影里的三个形象。一个叫作“草上飞”,奔跑得非常迅速;一个女特务,她的皮包里总藏着几条毒蛇,而她杀人的手段也特别歹毒凶残;还有一个农村的老妇女,穿着极褴褛的衣服,包着一条白头巾,挎着一篮鸡蛋上城里去找她的儿子。她的儿媳妇十分厌恶她,她最后默默地收拾衣服,挎着一个空篮子离开。她走下一段阴暗的楼梯,转过身,一个声音说:“农村的妇女,回到农村去。”我看见母亲的泪水“哗哗”地流下来,还听到她抽泣的声音。还有一次是映战争片,仗打得很激烈。散场后,小孩子都冲到幕布下,说要捡弹壳。我也要去,母亲说没有的。我强着要去,母亲打了我一巴掌,我委屈地哭了。一路上泪水流个不停,全模糊了眼睛,看不见路,只看见泪水里闪动着一片银般明亮的光芒。+ c% }. @, G. [* O'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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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大姐出嫁的第二天,我就要离开大姐了。我根本没有意识到,大姐从此不再属于我们家,而是属于她的夫家了。但我可以感觉到,大姐的公婆和伯嫂都威严而苛刻。他们是一个传统的大家庭,一切都严肃、凝重、压抑,父母、兄弟、妯娌之间等级森严。大姐生性懦弱善良,在这样的人家,真是“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我回家的时候,大姐送出很远很远,她夫家的人拦住她,叫她不要再送了。她的泪水“哗哗”地流下来,用手臂掩着脸,痛哭失声。我看见大姐哭得那么伤心,我也想哭。但是我忍住了,怏怏地走回家去。我把一大堆小红包交给母亲,看她一个一个拆开,取出钱来,算我一共得了多少赏钱。我看见母亲有些高兴的样子,以为自己立了大功,心里也就慢慢地高兴起来。- t! Y4 ^7 R( w# u( ]

, R1 H9 j  S7 k4 |* |( m母亲头一个女儿出嫁,心里十分放不下。她的心里天天都牵挂着大姐,嘴里就叨念个没完没了。担心她饿,担心她累,担心她冷,担心她被欺负。家里稍有一点好吃的,母亲就打发我去叫大姐来吃饭。我也害怕他们家威严刻板的一家人,每次走到他们家附近的小桥的时候,心里就紧张得不得了。大姐十分为难,一方面,她极渴望回一次娘家,可是另一方面,她又极害怕公婆会因此而不高兴。嗫嚅了大半天,她才敢向她的公婆提出申请。她的公婆总是冷漠地不置可否。我奇怪她为什么管别人叫“爸妈”,我以为人生一世,只有一个爸爸,一个妈妈的。大姐一离开婆家,就像大大松了一口气的样子,就像小鸟从笼里解脱出来的样子。她也会笑着和我说话,总是叫我要用功读书,多做家务,听爹妈的话。我一边蹦蹦跳跳地踢着路边的小石头,一边胡乱地答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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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R9 V% a: _大姐坐在厨房的灶台前帮母亲烧火做饭,絮絮地说她嫁到婆家后的种种苦处。说着说着就流下眼泪来。我蜷缩在柴堆里,屏息静气地听。我看见灶堂里明灭的火光映红大姐流满泪水的脸,就觉得大姐十分可怜。别的姐姐也陪着大姐流泪。母亲倒坚强,叫大姐不要哭。还教大姐不要逆来顺受,越顺越要受欺负的,要她和公婆对着干。大姐不说话,我知道她做不到了。她生性就懦弱而善良。吃过饭,大姐不敢耽搁,早早就要回去了。母亲十分不舍,送到田头,目送着大姐越走越远,终于远到看不见了。母亲回到家里,沉默,良久地沉默。, x3 c' ?4 W* R2 b3 a; m! @

$ w5 S3 X. A- _( w/ ]这种情形一直持续了一年。一年后,大姐生了一个女儿,情况终于好了一些。我觉得大姐就是一枝花,剪下了,插在别人的地里,直到她生下了女儿,这枝花才算在别人的地里扎下了一条根须。母亲十分高兴,我们全家都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母亲十六岁就嫁到我们家,几十年来受尽屈辱,吃尽苦头,现在她当外婆了。我才七岁就当了舅舅,别提有多么高兴了。大姐也很骄傲。甥女儿穿着簇新的衣服 ,戴着簇新的帽子,裹着簇新的小被子,十分讨人喜爱。她长着黑水晶一般明亮的眼睛,豆腐一般细嫩的粉红的小脸。她还会莫名其妙地咧嘴笑。母亲和姐姐们争来夺去地抱她,逗她,像对待一件无比珍贵的珍宝。到第二年,大姐又生了一个儿子,她终开彻底地变成夫家的人了。' z2 X" V5 X7 I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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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的光阴飞速地流逝,我长成一位高大、健壮、英俊的青年,而大姐已经人近中年了。她们来到我家里,帮助收割水稻。我感觉到我仍然深深地爱着我的姐姐,但是我不知道怎样去表达我的感情。在她们面前,我觉得我是有罪的。因为我,她们一个个中途辍学,为此一生都贫穷而劳累。因为我,我们共同的父亲和母亲,终日都在加倍的贫穷和劳累中苦苦地煎熬。童年时温馨的记忆已经风化,现在我们都已经长大成人,各有各的生活。共同的是,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摆脱贫穷和劳累,而且这种贫穷和劳累,仿佛永远都不会有终结的时候。! s/ E# U' y2 l0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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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黑夜里的思念6 i8 h* ]5 C9 W$ X% _: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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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I4 ?8 K4 V/ A5 {7 ]穿过一条破败的走廊,转过一个昏黑的破败的厅,就是我的卧室。这是一间潮湿而昏黑的房间,阁楼上堆放着肮脏的杂物,成群的老鼠放肆地窜来窜去,弄出沉闷的声音来。阁楼的梁柱和木板被虫蛀得很厉害,夜深人静的时候,可以听到蛀虫啃咬木头的“轧轧”声。暗红色的、细小的虫粪纷纷扬扬地飘洒下来。地上长满了青苔,布满了老鼠钻出来的洞。木门早就坏掉了,倒在门口边,散了架。因为隔了一个厅,门口几乎透不进光线来。只有一个窗户,正对着一株茂盛的李树。李树的枝条都伸进窗户来。窗棂腐朽了,用手一捏,就变成粉末。因为李树的缘故,房间里的光线是青绿色的,幽暗的,像一个似真似假的梦幻的世界。这个房间阴冷无比,最炎热的中午,一跨进房间,阴冷的空气扑面而来。即使是仲夏季节,夜里也需要捂上棉被,方可防寒。我每天都拖着无比疲惫、浑身酸痛、快要散架的身体跨进房门,一头倒在床上。只有到了床上,我才有时间去想远方的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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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伟!光是这两个汉字,就可以深深地刺痛我的心。怎堪回首与他在一起那些甜蜜而幸福的时光,怎堪忍受与他分开后深入骨髓的孤独与寂寞。在一个偏僻而落后的小山村,天天下地劳作,我深深地体验着人生的艰辛和人情的冷酷。秦伟,这个多么英俊、多么健壮、多么热诚的男孩,带给我天堂一般幸福的生活,带给我世间绝无仅有的爱情。我配不上他。我感到深刻的悲哀和极度的幻灭,我感到绝望,感到窒息。这样的幸福只应存在于天堂,人间是不会有的。而我,一个生来就注定的悲剧人物,绝无可能得到这样的幸福。我偶一得到,必将面临更大更深的灾难和惩罚,必将要为我品尝这种我本不该品尝的幸福而承受更大的苦痛。我感到一切都会流逝的,都会不复存在的。过去的一切,也许是做了一场美梦。秦伟不可能是我的,不可能!我伏在枕头上悲恸地痛哭。我的泪水像缺堤的潮水一样迸涌。我强烈地抽搐着,哭得缓不过气来。上天为什么要安排这样的相逢,为什么要给我享受这种至高无上的幸福,最终又要将他夺去!我怨恨过秦伟吗?不可能!我对他的一切伤害,都是因为我不放心。黛玉不放心宝玉,弄出一身病来。宝玉尚可以郑重地承诺,让黛玉“你放心!”可是秦伟做得到吗?秦伟不可能给我哪怕是一句承诺,永远都绝不可能。我们的欢爱,我们的狂野,我们的激情,一切都只是苟且之举。我们的爱情,只是一种厌光的霉菌,永远都只能在黑暗隐晦的地窖里滋生蔓延,一旦暴露到空气中,阳光下,我们无比脆弱的爱情就必死无疑。这样的爱情,这样的幸福,让我如此提心吊胆,容颜憔悴。我倒愿意不要!我真的可以不要吗?不,“秦伟”,我轻轻地呢喃着他的名字,如果今夜再让我爱他一次,哪怕明天我就要去赴死,我也心甘情愿,并且视死如归!$ }4 ~! [& Q/ i9 ~: a( K. X% S: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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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丝毫不后悔对他的不辞而别,也丝毫不介怀他与刘慧的关系。这些都显得微不足道。经过痛苦生活的洗礼,我确信,我对秦伟的爱,已经升华到了一个无以复加的高度。它超越了世间的恩怨、离合、情仇,超越了凡夫俗子的男欢女爱,它是两个生命之间最纯粹、最纯洁无瑕、最赤裸裸的爱恋。毫无道理,毫无原因。他的存在就是我的存在的理由,他活着就是我活着的理由,他的生命就是我的生命,他的一切就是我的一切。而最后,我将不可避免地要失去他!% A) C' d' o0 g&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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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伟,他就夜夜走进我的梦中。他的眼神哀怨,愤怒,欲火中烧;他的亲吻如此温柔,他的爱抚如此狂暴,他的插入如此横蛮。秦伟,我一万遍啼血地呼唤的爱人,不在我的身边,而且终将失去。每一个梦醒时分,我都愿意死去,真的,真的愿意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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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情何以生,何以存,何以续,何以灭,我不知道,也不想去追问,也明知永远也追问不出答案来,我只知道,如果我错过秦伟,那么我的余生中都不会再找到第二个秦伟了。他是我今生唯一的真爱,是我一生里唯一的珍宝。但我最后肯定会失去他,肯定会!我尽可以有无数浪漫的幻想,可以有无数大胆的假设,但现实只有一个,就是我最终会失去他。我不奢求什么天长地久,因为在我的生命里,这绝无可能。我也许还可以再活六十年,也许可以再活五十年,我就将这六十年,五十年,一年一年地拆开,再将每一年,一月一月地拆开,再将每一月,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地拆开,再将每一个星期,一天一天地拆开, 再将每一天,拆成上午,下午,晚上,再拆成一小时一小时,一分钟一分钟,一秒一秒。我将我的余生分解,以秒为单位。我准备两个瓶子,将我和秦伟在一起的时间,和秦伟相爱的时间,一秒一秒地装进左边的瓶子;将我和秦伟分开的时间,将我们的爱情死去的时间,一秋一秒地装进右边的瓶子。我明知道,这六十年,或者五十年的时间里,绝大部分会装进右边的瓶子里,绝小部分装进左边的瓶子里。我能做的,就是争取装进左边的时间,多一点,再多一点,一分一分,一秒一秒地积累,直到秦伟离我而去,彻底地离我而去,直到我们的爱情,连同我的生命,一同枯萎、凋谢、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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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V& }+ H( X- m. V我家里曾养过一条狗。它的听觉是极灵敏的。万籁俱寂的时候,它会竖起耳朵,转来转去,捕捉任何一丝声音。有一次烧鞭炮,狗“汪汪”地大叫。它即使躲到门后面 ,还是被鞭炮声刺激得活蹦乱跳的。太灵敏的器官,有时候是要吃大亏的。在学校里的时候,我的感情丰富而细腻,就像这狗的听觉一样。秦伟有一点风吹草动,都像沙粒落到我的眼睛里,让我痛苦不堪。于是我报复他,折磨他,纠缠得难分难解。回到家里,过上这种贫穷、劳累而痛苦的生活,我的感情粗砺起来。我觉得秦伟平日里和女生的偶一玩笑,根本就是微不足道、不值一提的,根本就犯不着为此而大动肝火。“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如今我不在秦伟身边,跳出了庐山,终于可以客观而冷静地审视我们的关系。也可以用理性的眼光,透过扰人耳目的浮云,看到我们之间关系的实质。我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在对方的生命中,都不可或缺,不可替代,合将两荣,分则两伤,甚至两亡。
 楼主| 发表于 2010-3-17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七章   再一次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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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 H2 A  ^0 ~: i, L7 L忙完农活后的十多天,我又回到了秦伟的身边。在那飞驰的列车上,我觉得我成熟了很多,理性了很多,冷静了很多。我长大了。长大,就是从感情用事而造成的冲突中品尝痛苦,在痛苦中领悟道理,从而不断地学会面对和处理新的生活。大地多么辽阔,人群多么众多,世界多么繁复,命运多么多艰,这一切都算不得什么。我所追求的、我所需要的,就是秦伟。有了秦伟,就有了我的一切,没有秦伟,就没有了我的一切。8 H# O) ]8 H# N( {! C0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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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学校的时候,秦伟已经来了。他憔悴了很多,比原来瘦了一圈。他不再是那个热诚,直率的男孩,他的脸上和眼神有了沧桑的味道。他没有逼问我为什么不辞而别,没有逼问我为什么不给他打电话,没有失控地拥抱我,而是自然而然地帮我安置好行李。我也没有扑进他的怀里放声大哭,也没有问他我走之后的情况。许多时候,我发觉我们不用说出口,心里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这是何等的默契。我们从对方的眼神中,都知道对方长大了,成熟了,我们短暂地失去的珍宝,重又回到彼此的身边。我们祈求的幸福,又一次牢固地握在我们的手中。我们彼此深爱,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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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我伏在秦伟的胸口,静静地流泪。秦伟紧紧地抱着我的肩膀,一动不动。他不需要安慰我,也不需要为我做什么。他紧紧地拥抱我,这就是表达他的爱的最好方式。一切都不需要言说,此时无声胜有声。我的泪水里,有对处境悲惨的亲人的痛心,有对假期劳累艰苦生活的悼念,有对多艰的命运无声的控诉,有对无力抗争命运的愤闷,有吃尽苦头的委屈,有对生命中可以遇上秦伟的感激和庆幸,有对秦伟的痛惜,有对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的礼赞。爱情让我勇敢,让我直面余生中所有的风风雨雨,直面那不确定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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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大二,开始选择专业科目了。中文系的主攻方向中,古代文学,主要是先秦文学、汉赋、唐诗、宋词,我嫌它们过于单薄,并且都是纯粹的古文,挺费脑筋的。音律韵律我又搞不懂,而且没有兴趣。元戏剧也单薄,没有多少部可以震撼我的作品。现代文学除了小数几部之外,看都懒得看,岂肯深入研究。当代文学简直让人不屑一顾。汉语言文字味同嚼蜡,要有老学究的作风才吃得消。我最终选择了明清小说。单是四大名著,就够我研究的了。明清小说信息量大,包罗万象,而且生动鲜活,饶有趣味,思想深邃,文辞华美。仅说《红楼梦》的前八十回,就让我百看不厌,不胜唏嘘。秦伟选择了民法。他说,一个法治的国家,最重要的法律,一是宪法,二是民法。宪法约束国家的权力,民法调整公民之间的关系。民法关乎百姓的福祉。像秦伟这种热心民生的青年人,很自然地选择研究民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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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9 u; m* k2 f! v经过一个夏天分离和思念的痛苦的洗礼,经过深刻的思考和反省,我们彼此信任而宽容。我们的爱情,就像一个苹果,盛夏之前,是青翠而苦涩的;渐近秋天,成熟了,变成金红而甜蜜,并且喷发着诱人的芳香。彼此的适应和磨合,花去了我们一个多学期的时间。现在,我们终于水乳交融,由两个人变成了一个人,血脉相通,心灵相连,生命相系。我们充分享受温暖、安全、幸福、丰美的生活,享受心心相印的爱情,享受两情相悦的性爱,享受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我无数次感激上苍,感激命运,感激天地的造化,赐予了我珍爱一生的珍宝:秦伟。8 `3 p" X' b" F% g# m! g) ~0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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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伟从家里弄了一套音响来,又买了两辆自行车。雨天的晚上,或者特别冷的晚上,或者懒怠的晚上,我们不想去看书了,秦伟就点上蜡烛,听音乐。锁上门,拉紧窗帘,在烛光里听音乐,够浪漫的。没事的时候,我们就一人骑一辆自行车出去逛,三年下来,天津的大街小巷,几乎被我们逛了个遍。" }$ ~' d) p7 U; Z6 S' c0 O

8 G: M1 g" i$ G" o8 H我分明感觉到,创作的激情在消退,灵感在枯竭。我能够写完这本书吗?我能够写完那苦难的童年、放纵而荒唐的少年、甜蜜而幸福的青年,以及离开秦伟后的孤独、痛苦、 放纵和迷失吗?我不知道。这一段段无聊、无趣、无耻的文字,有什么意义。我不过是怀着一颗疯狂、扭曲、变态的心灵,感受到别人无法感受到的幸福和痛苦,感受到生命的狂野和幻灭。我只不过想把这颗心描绘出来,描绘出它二十五年来走过的轨迹。但如果这颗心都是毫无意义的,那么这种描绘又有什么意义?如果我的整个生命都是毫无意义的,那么这种追忆,这种感悟又有什么意义?我何必要告诉别人我的心,我何不让它随着我的肉体一同死去、消失,从此永不再有?我愿死去,被清水托承着, 漂到一个无人无声的地方,然后化为一缕轻烟,顷刻消逝。但是我不敢说生命是没有意义的,世界上绚丽的生态,灿烂的文明,悠远而辉煌的文化,自由、平等、博爱、民主、幸福、进步,都是生命的奇迹。即使亿万年后,所有的生命全部灭绝,所有的文明全部毁灭,然后在宇宙漫长无际的运行里,永远不再出现生命,永远不再出现智慧,永远不再出现文明,我也不敢说,生命是没有意义的。我岂能将目光盯在终结之点上,而不顾它曾经经历的过程。曾经有的,永远都不能否认、不能抹煞,就像已经去的,永远都不能重新唤回、重新创造一样。我的存在,都是毫无道理的吗?我的痛苦,都是自找的,活该的,白受的吗?不是的。我曾经怀疑,一个人能否用尽一生的时间去爱另一个人,我曾经相信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冲淡一切。但现在我确信,一个人可以用尽一生的时间去爱另一个人,哪怕他已经失去,哪怕他已经被背叛、被抛弃。时间无法改变我对秦伟的爱情,无法冲淡我对秦伟的思念。我永远都无法停止爱他,直至我死的一天。我失去了他,我只能活在消逝的过去,活在梦里头。我只能写下我的追忆,我的臆断,我的幻想。管他什么是有意义的,什么是无意义的,我仍在这孤寂的荒原,独自唱我心中的换歌,——给生命,给爱情,给幸福的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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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北京之旅3 {( l( m, j- c$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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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6 {* P+ u! K/ ]# c国庆节我们去了北京。天津东站我好熟悉了,时钟、广场、电梯、天顶画,日复一日,一成不变。这里可以将我送到遥远的地方,我也可以从遥远的地方来到这里。这种感觉真的神奇。它是不变的,我却是变化的。每一次来到这里, 我都是与上一次不同的。不同的肉体,不同的灵魂。人是一条永不停歇的河流,绕来绕去又绕过曾经经过的礁石。坐旅游列车真好,高大、宽敞、明亮、豪华。窗外是高远深邃的天空,纯粹强烈的深蓝,透明干净的阳光,枯黄的野草,火红的树叶。皮肤在干燥的空气里慢慢绷紧,身体似乎要风干成一截干尸。这种感觉好爽。我就喜欢一刻不停地移动,从一个陌生的地方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不要熟人,不要熟地,不要家。这一切会令我窒息。作一个永不停歇的流浪汉,有多么好!况且有我心爱的秦伟在身边。2 h: z1 O9 V% c4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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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曾是我儿时心目中的圣地。我知道北京有天安门、故宫,有人民英雄纪念碑、长城、天坛、颐和园,知道古代的皇帝就居住在这里,知道敬爱的周总理也曾生活在这里。这个城市好像不是人间所有,而是存在于天上的。因为那一切奇妙的事物,都超出我心智所可以设想的范畴。我想不到,有一天我的双脚真的可以踏上北京的土地。我圆了一个梦,因为终于可以见到我梦想以久的东西;又碎了一个梦,因为这里不是天国,依然是活生生的人间。一切都打动我的心,让我饶有兴趣地细细品味。我们在宽阔的天安门广场上漫步,穿过幽深的天安门城楼的洞门,看见朱红城门上巨大的金黄的铜钉,和玉带河里的清水长流。紫禁城里,金顶、红墙、白栏,精雕细凿,描龙绘凤,珠光宝气,说不出的皇家气派、靡丽奢华。天地之间的空间里,过去未来的时间中,存在着这么一群巧夺天工、精妙绝伦的建筑,真正是不可思议的杰构。 我赞叹不已。秦伟说:“这些都是逼出来的。”这句话让我久久地玩味。“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难道美真的要从痛苦中才能产生吗?降大任之前,难道真的一律要“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吗?被奉上高台之前,真的要先弯曲成一株株病梅吗?什么样的美是健康的、自然的、豁达的,什么样的美又病态的、扭曲的、隐晦的,真的难以分清。人类的目的,似乎很简单,就是怎么样去处理属于自己的空间和时间。大自然赐给人类的空间里,有蓝天、白云、山岳、河流、湖泊、草原、岛屿、大海、戈壁、沙漠、滩涂、高原和盆地,人类在这空间里,建立城市,修建道路,修建桥梁,一点一点地规划空间、改变空间、美化空间,使这空间更适合于人类的生活,使人类生活得更加舒适和幸福。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时间里,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安排我们的学习、生产、工作、娱乐、休闲、思考、创作,怎么样去享受亲情、友情、 爱情,怎么样去享受性爱。人生的真谛,没有什么豪言壮语,没有什么远大理想,就是一点,更好地安排属于你的空间和时间,使你生活得充实,生活得快乐,生活得幸福。7 O) N6 f$ y5 f& k

$ M* f) l! Y5 v) }" C) w曾经为建造这皇宫而献出汗水、鲜血、生命的人们,曾经生活在这皇宫中的人们,他们得到幸福了吗?高大厚实的城墙是怎样筑起来的,雕梁画栋的宫殿是怎样建起来的,硕大无朋的巨石是怎样铺起来的,金银珠宝是怎样掠夺来的。这眩目的辉煌,文明的象征的背后,是否也忽略了许多罪恶。巨大的宫门轰然打开,肃静的文臣武将静静地穿过宽广的庭院,匍伏在地,山呼万岁。残暴的君主坐在金雕玉砌的宝座上,生杀予夺。不可一世的君主,勾心斗角的臣属,争风吃醋的嫔妃,争权夺利的皇族,残忍奸险的太监,韶华空耗的宫女,在高大的朱红的宫墙之间,在富丽堂皇的宫殿之间,在一扇一扇的宫门、一口一口的花窗、一盏一盏的宫灯、一间一间的香闺的背后,阴谋、攻奸、青春、爱情、倾轧、宠幸、冷落、得势、失势、笑颊、泪水,一切都让我眼花缭乱,目不暇给。我的心情沉重而悲怆。生命只是一种手段,一种工具,权势、荣耀、财富才是生命的目的。为了目的,生命可以剥夺,尊严可以践踏,良知可以出卖,爱情可以背叛,亲情可以割绝,友情可以抛弃,幸福、欢乐,统统都可以不要。这是一种什么力量,紧紧地抓住每一个人, 将他送进万劫不复的厄运中,让他一生都在搏斗中渡过,吃了人,并最终被别人吃。- o$ S4 A' n8 E0 T

4 ~, y0 m( h9 r8 E# Q& F慈禧生下同治的房间,面积不大,陈设也简单,色彩沉闷压抑。王小波曾有一段精彩的文字,说西太后其实也和其他的老妪一样 ,皮肤松弛、满脸皱纹。 她之所以被尊为西太后,尊为老佛爷,是因为几十年前,一个作皇帝的男人,将一根刚射过精的疲软的鸡巴从她两腿之间抽出来。而她后来就因此生了一个儿子出来,这个儿子又作了皇帝。是非成败原来缘此一“射”,想来也让人不胜唏嘘。她被皇帝操了一回,并因此生了儿子,儿子又作的皇帝,她就平步青云,位极人伦,坐在肃静庄严的宫殿上,呼风唤雨,生杀予夺,为所欲为地吃人。 如果她当初没有被皇帝操,或者操了不生儿子,或者生下的儿子当不了皇帝,那她的命运,就可能是被别人打入冷宫,被别人吃。贾元春说,宫中是“不得见人的去处”,她还算皇帝宠幸的贵妃,还觉得苦不堪言,那些一生都被冷落,在冷宫中年华虚渡、红颜空老的妃子,一生的苦处又有谁去体会!宫墙阴森,宫闱沉重,在狭小的房间里,日日夜夜,真是叫人怎么熬过来的。据说很多妃子终生不得碰男人,就和太监好上了。奈何太监没有家伙,于是弄些石祖、玉祖、铜祖之类的器具来,乱捅一通,聊胜于无。表面上排山倒海的权势、雷霆一般的威严,暗地里埋藏有多少罪恶!宁荣二府,除了门口的石狮子,再没有干净的了。 诺大一个紫禁城,只怕连门口的狮子都不见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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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园是挪用海军军费建造的,挖了昆明湖,堆了万寿山,目的是为了给那个被皇帝操了一回的老女人庆祝生日。日本的舰队来了,巧夺天工的石舫并不能开到渤海湾去打仗,于是有甲午之辱。那些亭台楼阁,那些弱柳绿荷,那些碧水回廊,“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圆明园的断壁残垣,大水法的断柱碎石,草木荒芜的山坡,自然法则就是力量的斗争。无数股力量纠集、对峙、对抗、征服、毁灭。管你什么“万圆之圆”,能拿的拿走,能砸的砸碎,拿不走砸不碎的一把火烧掉。长城,我们民族引以为傲的长城,多少征夫的血肉性命,多少离妇的离别之恨、相思之苦。不惜工本地筑成这样一道城墙,是为了抵抗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侵略、征服、掠夺、杀戮,这是人类最本质的特性。人类最顶尖的智慧,先用来制造杀人的武器。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就是军队建设。对于个体而言,生命没有了,争取的东西还有什么意义?对于群体而言,为了作为整体的群体能够得到更多的东西,群体中的一部分人必须付出生命为代价,去侵略、去征服、去杀戮。承认也罢,不承认也罢,这是造物主造物之外给予万物的原罪。这种原罪,永远都诱导人类走向一条自我毁灭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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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紫禁城、颐和园、长城都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物化的标的。这种标的饱含思想、饱含文化、饱含智慧、饱含才华、饱含情感。它们会激发人们去思考、去探索。它们是一组物化的符号,启发人们去诠释它们所包含的信息。不管它们耗费了多少财力、人力和物力,它们毕竟完好无损地保存了下来。一个四五百年的王朝,头一百五十年积累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后二三百年就逐渐消耗掉。无数的蛀虫将大厦一点一点地蛀空,辉煌壮丽的大厦渐渐黯然失色,风雨飘摇。最后一场疾风骤雨的战争,将王朝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在一夜之间毁灭。人们又在一空二白、满目疮痍的白地上建立一个新的王朝。如此周而复始,整个社会和文明就原地踏步,停滞不前。 几千年过去了,亿万人辛勤地劳作过的土地上还是所剩无几。这就是我们的文化、我们的文明、我们的传统:吃人,或者被人吃掉。' t4 F% x& b& w) J7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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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秋夜特别凉爽。吃过晚饭,我和秦伟肩并着肩,在笔直的大街上慢慢地散步。树木的叶子还没有落尽,不过早泛黄了, 地上也铺满了密密麻麻的一层落叶。华美的街灯和霓虹交相辉映,街上是流水一般的车辆和行人。这样一个都市的夜晚, 发生着多少故事。夜色如此神秘,如此美丽,如此静谧。我的灵魂属于黑夜,唯有在黑夜里,我的心灵才会如此平静,才会像黑暗里的蝙蝠和飞蛾,展开翅膀自由地飞翔。& |# W( H/ d) t. \8 k
在中国,北京的位置真是别的城市所不可比拟的。不光因为它是中国的首都,它深厚的文化传承、丰富的人文景观,都让其他城市难以望其项背。不同省份、不同国度的人们,有着不同的肤色,操着不同的语言,从四面八方纷纷涌进北京,观光旅游、休闲消费。来北京求学,曾经是我中学时代的梦想。这个梦想激励着我卧薪尝胆、夜以继日地苦读。但我终于未能如愿。我和秦伟坐在未名湖畔的石头上,望着神圣的崇高的塔影,望着碧绿的田田的荷叶,感受着静谧沉寂的氛围,看那些步履勿勿的莘莘学子,我的心里无比感慨。北京的大学里浓郁的学术氛围、深厚的人文气息都和天津的大学拉开了一个档次,如果我当初真的考上了北大,在这片湖光塔影之间,我又会过着怎么样的一种生活呢?人生真是无常,奥秘难测。一个人,可能会过着这种生活,也可能会过着另外一种生活,还可能会过着千百种截然不同的生活。但现实中,他只过着这无数种可能的生活中的一种。那无数的可能性,逐一变成了他生活中的不可能。每一种生活,都有好有坏,有得有失,你不能厌恶哪一种生活,而羡慕另一种生活。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如果我考上了北大,我就不可能遇到秦伟。相对于秦伟,其他的财富、荣誉、成就、地位,甚至知识、才华,全是一堆粪土。偶然的机缘,看起来多么必然;而看起来就是必然的事情,实际上只是一种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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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的时候,所有的火车都爆满。连站票都买不到了。快巴倒是不少,每隔半个小时发一趟车,走京津唐高速公路,不到两个小时的路程。可是我不想坐快巴。我喜欢坐火车的感觉。我不能确定火车是否会晚点,什么时候会到站,这样会让我的心悬起来。我喜欢有许许多多的人和我同路。我感觉我们都面临着同一件严重的重大事件。我喜欢人们紧张有序地检票,紧张有序地上车,放置行李。我喜欢车站里纵横交错的铁轨、庞然大物的火车头、明灭闪烁的指示灯。我喜欢火车那种平稳沉着、不慌不忙的大将气度。我喜欢火车勾起我的怀旧而小资的复杂情绪。我喜欢它在深更半夜到站,最好还下着滂沱大雨,而我心爱的男人就在我的身边,保护着我,替我安排好一切事情,让我感到紧张而兴奋,担忧而放心。。秦伟迁就着我,我们最终买到了一趟去东北的列车的车票。始发站是陶然亭附近的车站,好像是北京南站吧,还是北京北站,我如今记不清了。终点站不是沈阳就是长春。  v1 x$ T' c3 S& x' c*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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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才知道,原来车站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西站那边,楼房豪华气派,进站的列车都是空调等快;进站的旅客,西装革履,都是富态的有钱人;车站四周也全是现代化的桥梁、道路和楼宇。南站却像是乡下。陈旧低矮的房子,干枯的老树,一排一排的大排档,进进出出的,都是些民工模样的人,蓬头垢面,衣服陈旧,多是干体力活的样子。我们买的是下午五点钟的车票,虽然是慢车,估计七八点钟也能到天津了。食肆里的大师傅,白帽白衣,还系着一条白围裙,手脚利落地作活。我们要了两大碗炸酱面,吃过面,也该候车了。旅客们在露天的街面上排了两条长龙,等待入站。 谁知道左盼右盼,火车就是不来。秦伟让我坐在旅行箱上,他站在旁边。火车竟然晚点了两个小时,七点钟才进站。人群骚动起来。秦伟让我背一个小袋子,他负责提大箱子。开始检票了,秦伟拉着我的手, 要进站去。谁知道人群骚乱起来,不排队的旅客纷纷跑到站口,拼了老命往里挤。我觉得我脸上的骨架都被挤得变形了。秦伟的箱子夹在人群中,根本就提不动。我被人潮挤着往前进,秦伟却被箱子拉着往后退。我紧紧地握住秦伟的手,臂膀被拉得生疼。秦伟干脆挣掉我的手,喊着:“小书,你先上车坐好,我一回就找你!”我回头看时,已经看不到秦伟,也听不到他的声音了。眼前全是一片奇形怪状的晃动的脸。我心头大乱,又急又怕。但是我根本就不可能回去找秦伟,人潮推着我,我不由自主地往前进。车站里混乱一片,我上了车,焦急万分地等待秦伟。我伏在车窗上,看每一个跑动的人,根本就没有秦伟的身影。看看旅客都进站完毕了,还是没有秦伟。我跑到车门,问乘务员还有多少时间。乘务员看看表,说道:“还有五分钟就开车了!”我的心都收缩起来。我不顾一切地冲下车,箭一般冲向检票口。我知道秦伟肯定出了意外。我的脑海里飞快地闪过种种可能的后果:公共场所挤死人、踩死人的事情常有发生,难道秦伟……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抢劫,甚至杀人灭口的歹徒也有的是,难道别人看见秦伟长得像个有钱人,又提着一个漂亮的大箱子,就……或者他因为拥挤和别人角的口,就被别人……完全有可能!俗话说:“广东人什么都敢吃,北京人什么都敢说,东北人什么都敢干。”那些东北大汉,性情暴烈,手段凶残,打个人甚至杀个人算不了什么。我疯了一般,只觉得眼冒金星,都看不清路了。天哪,我终于看见检票口的秦伟了。他提着一个箱子,面红耳赤地和检票的妇女论理。那个妇女长着一张肥胖的猪脸,身子像一堆肉山,就是不让秦伟进去。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秦伟安然无恙。眼前昏黑的帘幕渐渐消散,我大声喊道:“秦伟!”( M- T' s6 t- W# M6 h

  L: {& q7 [3 ?0 Z2 d4 B“哎!”秦伟将胸口伏在检票口的铁栏上,伸长了手,“小书,我的车票在你的皮包里!”2 G3 R$ q2 o6 W9 E8 n' S3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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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了票,和秦伟抬起箱子就跑。我简直不知道是怎样跑下那一段台阶的,奇怪的是我们居然没有摔倒。我们跳上车门的时候,列车已经放开气刹,徐徐启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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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伟将箱子放在行李架上。他挣出了一身汗,背上的衣服湿了一大片。他的呼吸喷到我的脸上来。“看你急得脸都青了!我本来可以坐别的车的,就是怕你担心我。”秦伟笑着说。5 G+ Q5 a9 O) a" D; H% b

' o1 T9 \5 E: q- j! `“我怕再也见不到你了!”我紧紧地抓住秦伟的衣摆,我真的害怕再也见不到他了,我真的害怕他会随时随地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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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6 W2 C* \2 J8 [) s- W; T' W“傻瓜!”秦伟拍拍我的肩膀,充满爱怜地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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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 \% {. E& ^* Y秦伟打开窗,让清凉的晚风吹进来。窗外是一望无垠的漆黑的平原,偶尔有几点零落的灯光,飞一般后退。这是一片多么沉静地安睡的大地!列车像一条巨大的铁蛇,在催眠一般的轰鸣声中飞驰前进。走了半个小时,突然下起极大的雨来。北方的雨也像北方人的烈性子,说来就来,而且十分猛烈狂暴。秦伟关了窗,雨就“噼啪”地狂溅到车窗上,将玻璃溅得一片模糊。雨水抽打着车窗和车顶,发出或清脆或沉闷的声音。旅客们都不说话,有的看着窗外无边的黑夜和暴雨,有的伏在桌子上睡觉,有的干脆躺在地上睡觉。偶尔有一两个乘警来回巡逻。灯光昏暗,模糊了眼前的人和物,我的眼前产生了幻觉。我将身体靠在秦伟的身上,他用手臂围着我的腰。他的体温透过衣服传过来,我又呼吸到他令人陶醉的体味。不管外面的世界怎样的风狂雨骤,不管有多少人在雨夜里受苦受难,不管前面等待着一场多么可怕的灾难,在这飞驰的车厢中,靠在秦伟的身旁,我就是安全、温暖的,不会冷、不会饿、不会孤独、不会寂寞、不会恐惧。我愿意这一刻永远地延续下去。雨越大越好,风越狂越好,夜越黑越好,车越快越好,路越长越好,长到没有尽头,没有终站,在我和秦伟的有生之年,一刻不停地跑下去,跑下去。我们随着列车穿越无边无垠的空间,列车随着我们穿过漫长的生命的隧道。我们彼此厮守在对方的身旁,没有变故,没有阻碍,没有诱惑,毫无悬念地共同渡过彼此的一生。
 楼主| 发表于 2010-3-17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九章  噩梦之五:杀蛇( g8 \. [. z2 X;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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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Q' y: {7 \4 |& C8 ]这次北京之旅是愉快而浪漫的。天安门、故宫、颐和园、长城、圆明园,还有我高中时代的“革命最高纲领”北大和清华,我们都一一玩了个遍。可惜此夜,悲痛弥漫在我的心间,我无法渲染出当时的欢乐气氛。我可以清晰地记起来大部份的细节,却不愿意去一一描述。这简直是揭我的伤疤,我会痛苦得扔掉手中的笔的。呵,我还可以写下一些什么!我的脑里一片空虚,像漆黑的夜。一点一点的蓝光在夜空里闪烁,神秘而诡异。这蓝光偶尔牵扯出一两条光带来,像蛇一般曲折地爬行。夜里的梦境越发斑驳陆离,像一大堆东拼西凑的大杂烩一样,欲记下它,却实在无处落笔。一切都是如此荒唐,不可思议。这是我的最后时刻。它会继续恶化下去,然后情绪失控,思维混乱,最终整个精神世界无可挽回地彻底崩溃。- w6 o+ G$ Z1 c# M* D4 r

; m1 l" g5 p' v事实上我的思维已经开始混乱了。我无法厘清时间的顺序、情节的展开和延变,我无法记起当时是怎样的心情。这间房子的尘埃,彻底混乱地飞舞。回忆的光柱,也开始折射、扭曲,光怪离奇。那消逝的爱情,像漫天里纷纷扬扬的碎纸片,并最终消失,一无所留。我感到写作的热情在点滴流失。我愿意死去,毫不留恋,毫不牵挂。生的无味,竟至于让人不愿意生。到底是什么力量,让一个生命体宁愿放弃生命?我明知道生命是美好的,是富有意义的,而我竟然愿意放弃。这也许是逃避,也许是选择,也许是绝望地放弃,也许什么都不是,压根里就不想再活了。我是一豆油灯,穿越了漫长的黑夜,并且明知,在熄灭之前不会有天明。在那寒冷的空气中,我的热力渐渐地耗空,飘摇着,疲惫、难以承受的疲惫,干脆迎风一摇,熄灭吧。% x4 }; r5 K' {

; ^1 a' A- v1 M我终生都在思考,我为什么会这样。 只得到似是而非的答案。也许压根里就没有什么明确的答案。我如今只是放不下我的母亲。母亲,若我能够,我愿意奉送给你世界上一切美好的赞词,我愿意为你做尽世界上的一切事情。多年以来,我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她,起码让她不要生气,或者让她为我的所作所为高兴起来。母亲在我心中的影子,永远都挥之不去。这是典型的恋母情结。我需要一个力量强大的母亲,保护着我,为我安排好一切。但事实上,母亲根本就做不了这些。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她只上过一年学,她根本就不可能理解我心里的一切。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我早日成家立业,一辈子平平安安。她不奢望我当官,不奢望我发财,她只是苦惯了,累惯了,只是希望我不用像她一样,一辈子都面朝黄土背朝天,过着痛苦难、贫贱、劳累的生活。根据常识,她知道,公的和母的拉在一起, 就会生产;同样,我只要娶一个女人,她就可以抱孙子。她怎么想得到,上帝在她儿子的身上出了差错,出了无法挽救的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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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生中最害怕的东西有两样,一是蛇,二是女人的身体。我惊奇地发现,这二者竟然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一样的温柔,一样的细嫩,一样的充满弹性,一样的神秘而妖媚,一样的色泽艳丽,一样的轻盈圆润,一样的曲线玲珑,一样的难以捉摸。2 f; T3 y1 a# J& V  L

8 D/ J* ~* S, b/ [: v. n% R0 U昨夜的梦里,我和秦伟在一间房间里闲聊。地面上忽然积满了水,房间变成了一片刚刚收割过的稻田。浑浊的水里有一条很奇怪的东西,迅速地游过我们的面前。它的头像塘角鱼,身体却像一只知了,背上还长着一双翅膀。我大叫,说是鱼,秦伟却说是知了。秦伟跑过去抓它,抓过来时已经被他杀死了。这时候,它的头变成了一只知了的头,身体却变成了一根金黄的玉米棒。玉米棒的后半部分,玉米粒被啃掉了,露出白色的玉米棒心来。玉米棒是中空的,秦伟从里面掏出一块块粉红色的东西来,说这就是怪物的内脏。秦伟说明明是一个知了,我偏说是鱼,因为鱼鳞也是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就像玉米粒一样。正争论着,我们又来到另一间房间。秦伟生气地将皮鞋往地面上摔,谁知道皮鞋里面窜出两条小蛇来。那小蛇黑白相间,长得像两条壁虎。我和秦伟一起追赶小蛇。小蛇拼命地跑。有一条跑到房间的角落里,钻进一堆尘土中,不见了。另外一条绕着墙根跑。我将一块石头砸过去,刚好砸中小蛇的左后腿。小蛇身体一歪,跑不动了。我跑到小蛇跟前。小蛇看着我到了跟前,又跑不动,急得将上半身支起来。身体里胀鼓着气体,像一支拉满的弓。秦伟大声叫喊,吓得小蛇魂不附体。他又拾起一块石头砸过来,眼看就要砸中了,小蛇狗争跳墙,箭一般蹦跳起来,一口咬住我的裤裆,死死地咬住不放。我吓出一身冷汗,庆幸穿着裤子,否则这一口非咬到我的老二不可。正庆幸着,忽然觉得老二微微发痛,好像小蛇的牙齿刚好蹭到了包皮的位置。我方寸大乱。这时秦伟一声断喝,吓得小蛇牙齿一紧,咬得我的老二一阵剧痛。我在被窝里一个翻身,挣醒过来。我连忙伸手去扯掉咬在老二上的小蛇,却发觉老二上什么东西都没有。难道蛇放开我跑掉了?我捏捏老二,并没有伤口,也没有刺痛。正纳闷,仿佛忽然间有一条小蛇从被窝里面窜出来,从我的脖子旁边溜. o% Q% A$ V8 ?8 \- l5 F/ \; r. B# N8 K7 c
走了。我吓得猛地掀掉被子。这时候才醒悟,原来那是一场梦,不禁哑然失笑。我重又睡下,很快又入梦了。秦伟提着一条大蛇,双手抓住它的头尾,弯成一个圆圈。我看那大蛇,原来只是一条鳄鱼。秦伟将鳄鱼放到地上,将手伸到它的嘴边摇晃,又用脚踢它的身体,鳄鱼一动不动。秦伟平时斯斯文文的,想不到他学过驯鳄鱼,而且胆子这么大。我看见鳄鱼狰狞的利齿和一身硬刺,觉得被它咬一口,或者被它蹭一下,肯定要缺胳膊少腿、体无完肤的,于是躲得远远的。秦伟将鳄鱼提到厨房里,厨房里有一口大铁锅,锅盖下面煮着沸腾的开水。秦伟将鳄鱼放到锅盖上,鳄鱼丝毫不知道灾难临近,还静静地躺着。秦伟慢慢地倾斜锅盖,鳄鱼就慢慢地滑向锅盖的边缘。秦伟猛地一抖,将鳄鱼抖进开水中,立刻盖上锅盖,用一根棍子拼命地压住。鳄鱼在锅里猛烈地挣扎,弄出巨大的声音来。开水满天飞舞,从窗口甩出去。挣扎了许久,终于没有动静了。秦伟将鳄鱼捞起来。鳄鱼一动不动地趴着,腹部一胀一缩的,似乎还在呼吸。我问秦伟为什么不把它煮死了再捞出来,秦伟说他要取下鳄鱼的胆子送给他父亲,煮死了,胆子就不好了。我看见鳄鱼的皮完好无损,就想到鳄鱼的皮是一种珍贵的东西,就跟秦伟说,我要鳄鱼皮。秦伟将鳄鱼翻过来,我看见鳄鱼的嘴巴张开着,好像比它的头还大,一圈巨大的锋利的牙齿还在不停地颤动。我心想:如果我坐上去,整个屁股肯定会被它一口啃掉的。我又说要鳄鱼的骨架,拿回去作一个标本。我叫秦伟去找一把锋利的刀子来,先剥皮。他说用不着。他双手一抓,将鳄鱼肚子上的皮抓破,三下两下就将鳄鱼皮撕了下来,交给我。我想鳄鱼皮本来是很硬的, 可能是煮软了。说也奇怪,那鳄鱼皮一撕下来,立即变成了一张绿色的皮雨衣,柔软细密的。我心头大喜。我跑出门外,躲在墙角里试穿,十分合身。我知道这是一件宝
& O& l3 o8 t7 u+ f贝,于是折叠起来,心想先带回去收藏着,以后再送给秦伟。我张眼望去,看见河边躺着一个男人,好像在钓鱼。河岸边长满了茂盛的绿草。忽然一条金色的大蛇从河水里面钻出来,转眼爬到男人的身边。我大声呼喊,要那男人小心。金蛇听到我的喊声,扭着身体,朝我飞奔而来。这金蛇起码有两米长, 金光闪闪的,十分凶悍。我被吓呆了,双脚一点都不听使唤,挪不开步。谁知道金蛇并不是过来咬我的,它径直爬到餐厅里去,爬上一张餐桌。金蛇显出十分愤怒的样子,脑袋两边各吐出一个黑褐色的小绒球,连着一条长长的丝线。我大声呼救。秦伟从容地走了过去,一手攥住金蛇的头和尾巴,一手抓住金蛇身体的中部,往回一拉,金蛇呈现一个“m”字的形状被秦伟提走了。我由衷地钦佩秦伟的本领和勇气,心想他肯定训练了很久,训练过很多蛇,出手才会这么准,这么狠,而我平时居然一点都不知道他有这个本领。又想道,世界上什么事物都会有它的克星的,秦伟那么斯文,对付一条凶悍的大蛇却毫不费劲。
发表于 2010-3-17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咳,没钱的孩子还用洗面奶,有点太假了,大学用洗面奶的男生还是比较少的……
发表于 2010-3-18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觉得后面越写越无聊呢……懒得看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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