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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佑北

跟前bf合伙开了间公司,但是关系暧昧,是否需要找第三股东是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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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和尚抬水喝     三个和尚没水喝
发表于 2016-2-29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建议找第三方进行协调。第三方的出现并不会帮你们俩协调处理经济纠纷问题。聪明的第三方只注资,不管事儿。年终岁尾拿了自己那份就可以。你们俩应该请双方律师坐下来谈一谈。因为我不知道你们公司是什么性质,所以没法帮你们做出相应的规划。但是根据合伙人普遍合作方式,就用参股加权分红利的形式就可以。公司建立公司账号,年底时候算结余。根据投资算回报就OK了。
发表于 2016-2-29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说不出口啊,做事先明说清楚,要不就别做
发表于 2016-2-29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度和人情一定要分开,特别是涉及到钱的问题。
发表于 2016-2-29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他明白说,一起定个规则,相信他也会支持因为他肯定也和i一样的想法。

找第3个人那真的乱了,到时候搞什么帮派什么的更麻烦。
 楼主| 发表于 2016-2-29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浩途灏志 的帖子

最后还是决定找第三方注资,已经明白说了,他和我注资按6-4注资,收益按8-2分成,客户由他介绍,他说必须他占大份
发表于 2016-3-1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找第三个人入资最好,我自己开公司的,两个人合资本来就不科学,三角形是最稳定的,懂不。要么独资,要么三人合资。还前男友的关系,以后你们不管谁又找了,另一个人妒忌,都可能做出损坏对方利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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