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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文 偏见源于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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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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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这个群体虽说一直都存在,但它却也一直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不管是网络上还是现实生活中,恐同,反同以及对同性恋群体误解的言论总是层出不穷,因此引发的骂战甚至肢体冲突也时有发生。本人作为一名同志,当然时常能听到或看到这些言论,一方面觉得气愤,一方面又觉得可笑,我觉得有必要对这些声音做出回应,希望从科学的角度,以严谨的逻辑方法对这些典型的观点进行分析和讨论。
大众反对同性恋的典型观点整理如下:
1
同性恋者就是一种疾病,是需要被治疗的;

的确,同性恋在20世纪初,同性恋曾被定性为一种精神疾病, 医生利用电击,强制注射精神类药物等非人的手段进行“厌恶疗法”,一些宗教团体也认为可以通过“转化疗法”来改变同性恋者的性向,但最后只是令同性恋者对“性”产生普遍恐惧,使他们的心理遭受严重创伤,不少同性恋者忍受不了折磨而选择自杀。当然至今为止,世界上没有一例“治疗”成功的案例!
“美国精神学学会”于1997年通过决议,表示从事这些疗法的医生将被认为是缺乏职业道德的,亦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的诊断列表(DSM-III-R)中去除。在中国,2001年新版的《精神病诊断和统计手册》也将“同性恋”从名单项目中取消,实现了中国同性恋的非病理化。中国精神病学协会8,000名成员认为,同性恋并不是反常行为,而同性恋者亦能带领完全正常的生活。
2
同性恋是选择来的,我们不能任由年轻人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类似观点是说同性恋是后天习得的)

好吧,这一观点同样愚蠢。试想同性恋现在的生活状况,被认同情况,同志们遭受歧视白眼谩骂,不能得到合法权益,是一群弱势群体,有谁会选择成为这样一个艰苦生活的人呢?同性恋并不是受虐狂,不是精神病(上面已经说明)。所以如果真的可以选择,我想没有多少同性恋者会选择成为同性恋的。这一观点,我认为在常理上也是讲不通的。
当然,我们不能仅靠常理来证明,我们有科学依据。如今科学界普遍认为,同性恋是有生理基础的。一方面,许多野生动物都有同性性行为(请Google一下Homosexual behavior in animals),这些迹象包括性交、爱抚、爱慕行为、择偶倾向及幼儿监护行为。加拿大生物学家布鲁斯·贝哲米在1999年发表了一分有关检阅接近1,500个动物物种同性恋行为的文献,涉及物种从灵长目到棘头动物门,对其中500个物种又有更详细的着墨。更重要的是,同性恋在智人( Homo Sapiens )中持续地、高比例地、跨文化地存在。另一方面,同性恋的基因(遗传学)研究也有了突破。1993年,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NIH)的一个遗传学研究小组(美国科学家海默等人)发现,位于 X 染色体上的等位基因 Xq28 可能预测男性的性取向;另外,针对兄弟姐妹和双胞胎的大量研究数据(同性恋一致性在领养的兄弟姐妹-基因上没有关联-间要比在亲生兄弟姐妹间低,而亲生兄弟姐妹间的同性恋一致性又比异卵双胞胎的要低,异卵双胞胎的则比同卵双胞胎的低)表明,基因在性取向中所扮演的角色非常复杂,我们虽尚不能完全理解,但其作用是真实存在的。科学家们同时也提出同性恋起源的若干假说,但都涉及基因遗传问题。(相关具体内容可参考果壳网)
所以可以确定的是,同性恋是先天的,我们生来如此!
好了,说是选择的直人朋友们,难道你们在情窦初开的年纪,突然有个晚上,有了觉悟,然后对自己说:“好了!我决定了!我要选择当个异性恋!,我明天就去向邻居家的小花表白!”恩?很囧是不是?不可能是不是?
其实只要认识到同性恋是天生的,是和异性恋一样属于正常的性取向的话,下面很多观点都会不攻自破的,但一个理由,似乎并不能说服顽固的恐同者,哪怕这个理由是多么重量级。好吧,既然如此,下面我也不嫌多唠叨几句。
3
我以前怎么就没听说过中国有同性恋?同性恋这种西方腐朽的东西,应该坚决抵制,不让其在中国传播;

我能说“孤陋寡闻”不能成为理由吗?我们没听说过的东西多的去了,难道就能认为这些东西不存在?这也太以自我为中心了吧!好了,我现在要告诉大家的是,中国一直都有同性恋的,只不过“同性恋”这个专业名词可能出现得比较晚罢了。如果你真的清楚中国的历史典故,那你应该听说过“龙阳”“短袖”“分桃”“契兄弟”等,而几乎汉代的所有帝王都有男宠(这可能并不能称为严格意义上的同性恋,但却也能说明同性恋行为是自古就存在的),在这里就不恶补中国同性恋史了,我只想说明一个问题,同性恋不是文化的产物,不会某个阶段社会比较开放它就出现了,社会闭塞封建他就消失了,前面就已经论述过,同性恋是有生物基础的,它是自然的产物,它伴随着人类历史一直存在着。所以无所谓抵制,因为它不会因为大家的抵制而消失,也无所谓传播,因为它不是可以传播的文化。
此外,言论者应该也是不了解西方的同性恋史的。同性恋在西方曾经是犯罪,要被处死,被认为是精神病,强行治疗,试问如果同性恋真的是文化的产物,当时这样的文化环境可能让它产生并生长吗?不可能!这个观点我觉得有点秀无知啊!
4
近年来,同性恋数量明显增多,都是因为有些不怀好意的人在那鼓吹;

提出这个想法的人,明显是认为同性恋是后天习得的,我不想再重复,之前的分析已经告诉我们答案了——同性恋是天生的!是正常的性取向罢了!同性恋是不会因为有人鼓吹就增多的。“你会因为有人天天鼓吹你而变成同性恋吗?”这里涉及一个关于同性恋稳定比例的问题,下面给大家科普一下(没文化真可怕)。
关于同性恋比例的问题,世界各地也都有做相关的调查统计,比如著名的“金赛报告”研究受访的美国男性,研究出同性恋人口占总人口比率10%;由Christopher Bagley和Pierre Tremblay于1998年做的研究表示13.5%的男性“报告说有一定程度的同性恋”包括“自己声称的重复计算的同性恋-5.9%(和/或)双性恋-6.1%“;1992年,NHSLS在报告中表示18岁以后的人群中同性恋占4.9%等,虽然各个调查的结果不尽相同,但诸多研究显示同性恋人口占总人口的13%。中国方面,李银河教授则表示世界同性恋比例在3%-4%,而2007年,由中国学术性群众团体共同发起的中国首次大型网上性调查,在重庆公布的最后数据显示,其中关于同性恋比例的数字明显高于以往中国公布的数字,参加调查的人中9.4%的人承认是同性恋,其中6.9%是男同性恋。
那为什么会感觉同性恋“变多”了呢?实际上变多的并不是同性恋基数,而是站出来公开自己是同性恋的人数。相比较环境闭塞,思想传统的以前,如今社会变得更加的开放和多元,人们可以更勇敢地表达自己,选择站出来,不再掩饰自己性取向,不再压抑自己的人也不断增多。
你鼓吹或不鼓吹,同志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5
同性恋行为是违反自然规律的,我就没看到动物会搞同性恋;

这点其实通过前面的证明就已经有答案了!再说一遍?好吧!动物界也是有同性恋的!
好了,这里我还想再问一句:”什么时候开始,(非人)动物开始为我们人类拟定行为道德规范了?我是说,难道我们应该参照动物的行为生活?好吧,那我们下次看到亲昵的人就趴下去蹭蹭他的腿吧,你看,狗就是这样表示亲近的啊!其实动物同性恋事实揭开之后,有些评论便又提出以动物的行为来解释人类道德观念是不适当的,哦喔~
6
物种的生存是以能繁衍后代为基础的,同性恋不能生育,如果大家都去搞同性恋,那人类就灭亡了!

哇哦! 原来我的行为还能导致人类灭亡,看来我一直小瞧自己了啊!
好了,这个观点应该是属于上一个“违反自然规律”的延伸,持这种观点的人,应该是没有经过大脑考虑的。首先,当然物种的生存的确需要确保种族的延续,但是同性恋真的会切断这种延续?我觉得可能性几乎为0啊!
第一,如前所述,同性恋行为在动物界也是存在的,相比较人类,动物物种的生存应该更注重种族的延续,那么根据达尔文的适者生存论,动物繁衍了几亿年啊!同性恋这种危害族群的行为怎么可以保留呢?事实恰恰相反,同性恋非但没有消失,反而得到了延续,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同性恋有其存在的意义和必要性。(果壳网上有一篇文章《同性恋促进种族延续——没说反吧?》可以参考)
第二,再重申一遍,同性恋不是选择!“如果大家都去搞同性恋”这个假设怎么想也是不会成立的吧?至少提出这种观点的人肯定不会“变成”同性恋。如果担心人类灭亡,我觉得关心一下环境无聊什么的更靠谱些。
第三,我觉得最可笑的一点是,以“能否生育”决定两个人是否能在一起真的太荒唐了!如果以此为标准,那么在大城市流行的DINK(Double Income No Kid)家庭,就应该被抓去“劳改”,并强迫他们生孩子;而不育夫妻要被强迫拆散,因为他们不能繁殖后代;那些搞黄昏之恋的长辈,基于同样的理由,更应该被抨击和打压!我想这绝对不可能发生。我们不能够把人仅仅当成生育的工具,人的出生并不仅仅为了繁衍下一代,如果是的话,那谈什么恋爱,直接“交配”吧,生了孩子后也就不要有性生活得了,好恐怖!我想言论者应该不会答应的。
7
同性恋违反人类的进化规律,是一种倒退现象;

额,好吧,不是自然规律就是进化规律,先是反自然,现在是反人类了是不是?真是够了!
原始人和动物的一些行为方式应该而且已经被文明社会的文明人类所抛弃,如果再回到原始社会去学习这些行为方式的确是一种倒退,但是动物和原始人还有更多的行为习惯至今还保留在我们的生活中。动物是用口吃饭的,原始人也是用口吃饭的,难道用口吃饭就是一种倒退吗?同性恋其实就和吃饭一样正常,其在人类社会得以保留同样是进化的选择,如何说是倒退呢?如果说今天已经没有了某种行为,而以前的动物和原始人有,然后我们重新学习那种行为,那才是倒退吧?自由才是进化的趋向。对个人的尊重是社会的真正发展的一个趋势,在崇尚民主自由的今天,对同性恋的歧视就是一种对个人的不尊重现象,这才是与我们的时代精神相违背的,所以说倒退,到底是同性恋的行为倒退了,还是言论者们的精神倒退了呢?
8
结合中国实际,中国自古以来讲究孝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同性恋这种不孝行为应该强烈反对!

同样的,这一观点还是生育论的延伸,关于传宗接代的问题,我想这也是言论者觉得最理直气壮的一个观点。关于能否生育的问题我就不再重复了,前面讲的很清楚。既然大家这么重视“孝”的问题,我们不妨来讨论一下。
首先,关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个说法,其实一直都是断章取义,误解极深:“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孟子说的,记述在《孟子离娄上》中——“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我们分析原文不难发现,孟子的本意并非是我们平常了解到的含义。我认为更中肯的解释应该是:“不孝的表现很多,但以不尽做后辈的本分为最。舜在取妻的时候没有禀告健在的父母,是没有尽做后辈的本分。但君子认为舜虽然没有禀告但与禀告了是没有多大的区别(因为舜取妻是在尧考察了舜的德行后决定把女儿嫁给他的,而此时,舜的父母对舜还有偏见,禀告他们并没有什么好处)。”看吧,那既然大家受了道学家要求“存天理,灭人欲”的影响,执意曲解也没办法。就算按照曲解后的说法,我依然觉得这是有时代局限性的,也就是说它的教导作用在如今已经被削弱了,它其实只是一种不再适用当今社会的腐朽思想。我认为,古时人们之所以如此重视“后代”的问题,首先是出于养老的考虑,所谓“养儿防老”,另外,从动物界可以看到,生殖力是和权力地位是挂钩的,所以中国古代的男权社会中,多子多孙也正是有展现家族力量,突出男权强大的作用(和“重男轻女”是同一个道理)。那么我们看看,当今社会是否还需要这些呢?一方面,“养儿防老”的作用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大了,科学医疗技术的进步,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大部分人老年生活可以依靠退休金,养老保险,福利院等安然度过;再则,即使有后代,老人也不一定能得到赡养,不管是新闻报道还是民间传闻,子女不赡养老人的“不孝”行为可谓屡屡发生,试问,如此不孝子女和没有后代有什么区别呢?哦,或许前者还增加了自己的经济负担,老时的心理压力什么的。另一方面,现如今都讲究人人平等,虽然,男性依然是社会的主要力量,但已不像以前那样属于完全的男权社会了,而展现社会地位也不再看你家人口多不多,而是以知识,品格等来衡量。所以拿传统的道家思想来批判同性恋是站不住脚跟的。
此外,关于是否孝的问题,我想更主要在于“父母与子女”这两代人之间,而不应该过分涉及到第三代人,即孙辈。正如前面提到的,不赡养才应该是最大的不孝,所以说,如果同性恋者能够很好地赡养老人,给老人一个舒心的晚年生活,那就不应该因为无法生育而受到“不孝”的批评。
(《十三经注疏》中在“无后为大”下面有注云: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译作: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我在想,应该没有人真的按照这些古训去做吧,而且貌似也很难做到,毕竟不可能每个人都当官啊!)
9
同性恋违反伦理道德,不应该接受;

所谓伦理道德,永远是发展中的产物,随着社会进步而进步的,昔日一夫多妻的伦理道德如今不也成了是非道德伦理吗?女子的三从四德不也从历史舞台上退出了吗?更何况伦理道德应该是用来约束人类后天行为的,比如辱骂等,而同性恋,再一次,它不是后天的行为,它是天生的,就好像左利手和右利手一样,我们能说占少数的左利手违反道德伦理吗?明显是可笑的。还有一点就是,道德伦理它本身就不是严谨的评判标准,它不像法律般明文规定(如今好像法律也是可以曲解的),如果比赛中,裁判拿不严谨的规则判定成绩,我们会说他不道德,那拿不严谨的虚无的道德去批评一个人一件事又有多道德呢?
10
同性恋传播艾滋病等性病,危害人类生命;

首先,需要搞清楚的是,艾滋病,性病的传播途径是什么?应该没有资料上说,传播途径是“同性恋”的!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是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大多数性病则主要是性传播。我想说的是,只要是不洁性交都有传播性病和艾滋病的危险,包括异性恋的一夜情等。所以不光是同性恋可能传播艾滋病,异性恋同样在传播,而异性恋的人口基数是远远超过同性恋的,也就是说可能HIV携带者的基数也是远远多于同性恋者,而且异性恋的交友对象范围更广,那我想我们为了阻止病毒传播应该坚决抵制异性恋行为了。阻止艾滋病,性病的传播不是禁止性行为,而是应该进行安全性行为。
当然,对于爱滋病等等的性病的传播,同性恋者是负有的部分责任的,但是这种责任应正如异性恋者要负担的责任一样。异性恋们抓住的最大的“把柄”是,同性恋滥交。对,滥交会增大爱滋病的传播机率,同志群体中也存在部分人有滥交的习惯,但是同样的,异性恋中也是存在滥交行为的,面对爱滋病的传播,同、异性行为都负有自己的一份责任,夸大同性恋的责任而降低异性恋的责任是不合理的 。
谁也不希望得病,而关键在于安全性行为!
11
同性恋对社会与家庭造成了影响。

反对者认为,同性恋行为是家庭矛盾产生的一个方面,必然会冲击现今的家庭结构。这里不得不提一类人——同妻,是的,我敢提,既然提到,我也就必须表明立场,我不赞成同性恋和异性结婚。我知道同妻受到的伤害,我也知道她们有正当理由恨同志这个群体,但是我依然是同情她们的,我也觉得同志不应该欺骗她们与她们结婚,续而伤害一个家庭。我不能代表同志群体,但我可以代表自己,和那些被伤害的女性,说一声“对不起”。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要问一句为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群体?为什么同性恋要和异性结婚?
其实想想,原因并不复杂,因为同性之间不能结婚,因为同性恋不能被大家认同,因为社会压力,家庭压力...有人会说,这些都是借口,同性恋就是想借异性生个孩子!但我认为这不是借口,这是问题的根源,如果同性恋是被认同的,如果同性之间是可以结婚的,如果父母社会接受得了,那么同性恋都会公开自己的性取向了,也就不存在欺骗了,那这种婚姻也就可以避免了。为了孩子?这似乎不是个完美的借口,毕竟现在可以领养,国外还可以代孕,有辅助生殖技术等,而且要孩子大多数是应长辈要求的,我们可以回过头看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问题。
李银河的《同性恋亚文化》中讲到一个同性恋者的自白:“如果到了三十岁,我还没有结婚就会被邻居和朋友怀疑有那方面的问题。”因为惧怕,因为同性恋者在社会上被排斥,得不到尊重,所以,很少有同性恋者自己公布自己是一个同性恋者,因为这将意味着可能会失去自己在社会上的身份和地位。因此,同性恋者不得不违愿的去结成被认为是“正常”的婚姻。这一切都使得同性恋者在传统的异性家庭模式里面得不到真正的想要的爱情,必然会导致家庭危机。婚姻和爱情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或者说婚姻到底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这些都必须再次引起我们深入的思考以及对现行的法律政策进行反思。
所以,其实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放弃那些歧视和偏见。
12
新闻都有报道同性恋犯罪,说明同性恋是个社会不稳定因素;

可以说这是媒体报道的一个问题,即报道同性恋罪犯时,都要说明一下性取向,他们觉得这比案件本身更具有卖点,所以我觉得这是一种误导,如果每次报道都加性取向,你会发现其实异性恋犯罪更多,而且具有压倒性“优势”,按照言论者的逻辑,异性恋早就该取缔了。然而其实犯罪和性取向是无关的,因为我们会发现,犯罪类型其实一样,并没有专门为同性恋设立的罪名。鸡奸罪?流氓罪?难道你还活在19世纪吗?不管是外国还是中国,都已经实现了同性恋的非罪化(具体参考维基百科同性恋条目)。
我们不会因为犯罪是异性恋而攻击整个异性恋群体,我们不会因为商业犯罪而否定整个商业市场,那么也没有理由因为一个犯罪是同性恋而攻击整个同性恋群体。
13
我觉得同性恋者很恶心,所以反对;

好吧,这是大多数恐同人士的理由,不,是大多数不了解同志的恐同人士的理由,偏见源于无知啊!我其实不是很明白(或许永远也明白不了)所谓“恶心”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心理/生理体验,我觉得可能是对陌生事物的一种不理解状态。其实有不少直人朋友最开始听到同性恋的时候都说恶心,然后我问他们为什么会觉得恶心呢?其实他们答不上来,我再问,你们了解同性恋吗?他们也说不了解。好吧,对一种陌生事物表现出特定的情绪反应的确是挺神奇的事,好在他们有好奇心,一般在我解释之后,这种所谓的“恶心”感都会减少,所以,请给出判断前,先了解一下吧,真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啊!
14
我其实不反对同性恋的,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这么高调,不能低调点吗?

这个观点,很多中立的人都喜欢说,但是异性恋们,真的没有高调吗?当异性恋们和伴侣牵手,接吻,看电影,逛街,秀恩爱时,甚至订婚,结婚大办宴席时,难道不是在很高调地告诉别人自己是异性恋吗?如果异性恋可以,那同性恋秀恩爱一样是可以的,同性恋不应该像犯罪一样躲在角落里。再则,如果同性恋们不出柜,不公布自己的性取向,谁能保证异性不会误会同性恋是异性恋?你知道,这种误会的后果可能是很严重的!当然,我认为同性恋现在的高调是为了获取合法权益,争取大众理解和认可所必须要做的,要不然还指望异性恋们给我们争取不成?
好了,其实言论还很多,但这些大概就是主要的几种了,我的分析肯定是存在不足的,我也不指望这么一篇文章就能破除偏见,但我想强调的一点是,发言之前,先对同性恋群体进行了解,还是那句话,偏见始于无知!我这篇文章当然不能包罗万象地把同性恋很好地剖析给大家,但也可以作为一篇科普文告诉大家一些关于同性恋的基本常识。
发表于 2016-1-5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都是偏见!
发表于 2016-1-6 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了,跟帖mark一下,以后网易上看见骂我们的就摘一段去跟他们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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