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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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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小伙被醉酒男子性侵,警方因法律空白竟然放人了
  我希望咱们同志的婚姻能合法化,真爱不能受到歧视,我们应该尊重他们
发表于 2014-9-19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可以看到这个新闻?????
发表于 2014-9-19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最多只能判故意伤害罪··
发表于 2014-9-19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跟你说 法律明文规定 这属于 犯罪
发表于 2014-9-19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林A 于 2014-9-19 20:11 发表
跟你说 法律明文规定 这属于 犯罪



目前法律上强奸的定义只是异性之间,同性之间的性侵不能定为强奸。
3楼说的对,最多最多也只能立个人身伤害罪。。。。
发表于 2014-9-1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上百度首页的新闻了
发表于 2014-9-19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有这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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