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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phaitong 于 2013-3-21 17:13 发表 楼主的心态很好,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即使是法律也无法随意剥夺一个人的人身自由
原帖由 皓月当空 于 2013-3-21 14:27 发表 按照你这样说,我们应该尊重妓女,尽管你不喜欢妓女,但是有人喜欢妓女啊, 按照你这样说,我们应该尊重太监,尽管你不喜欢太监,但是有人喜欢太监啊 按照你这样说,我们应该尊重人妖,尽管你不喜欢人妖,但是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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