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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ha

我男朋友今天早上被国安局和警察带走了,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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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快找一个律师做辩护
发表于 2011-9-9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又在微薄上乱发帖子攻击国家攻击政府了吧
发表于 2011-9-9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示什么证件和搜查令,逮捕令什么了的吗?
发表于 2011-9-9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可爱的蓝精灵,哦,可爱的蓝精灵,啦啦啦……可恶的丫丫乌……
发表于 2011-9-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安局?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昏
发表于 2011-9-9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llove 于 2011-9-8 07:56 发表
没关系啦,只是在网上有一些不合适的言论,喝杯茶就ok的
严重的话你就格式化你家的电脑啊。




又一个好傻好天真
发表于 2011-9-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八十二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发表于 2011-9-11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网上发表不当政治言论 如果很严重 最多也是公安局的来抓人
如果国安都来的话  问题就不简单了  一般都涉及到和境外反动组织有联系的问题了
现在境外反动组织通过网络  通过经济手段引诱大学生 获取情报
虽然你可能觉得你提供的东西没什么价值  说得轻点是泄露国家机密
说得重就是叛国了 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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