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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两位法官同事在吃饭的时候谈到了林俊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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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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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国内经常会有这样的时间发生,只不过并没有报道而已.这次事件有两个特殊性质,一个是本案是涉及到国际.另一个是犯人录了视频,导致现在国内外各大网站网友在疯狂转发.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人性.这的确可以警示一些人不要乱搞.但为了尊重死者,奉劝大家不要再疯传这种重口味的视频了.真的.发自内心的想让这个事件快些过去.
    我愿意跟大家进行讨论
发表于 2012-6-3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什么?  看不懂!???
 
发表于 2012-6-3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视频我刚也看了,感觉蛮害怕的。要是我找个这样的,真是。
发表于 2012-6-3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逝者已逝 就不要在流传这些对死者不敬的东西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6-3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案犯有前科.而且曾经因为虐待动物遭到了公益群体的抗议.并且曾经拍过片.我想如果在国内有这样人找BF的话.也不会有几个人愿意跟他在一起.我不解的是,为什么林先生会找个这样的人做BF
发表于 2012-6-3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看报道还说林俊和哪个凶手是夫妻关系哎
 楼主| 发表于 2012-6-3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hexiaoguo 的帖子

是恋人关系
发表于 2012-6-3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好奇心,所以是很难阻止网上流传的。
唯一的方法,就是各自的良知和道德观念的价值到哪了。
希望林俊早日安息,凶手早日被捉到归案。那么逝者也可以安息了。

这个新闻也是社会和同志圈的借镜。
希望大家不要随便就和不认识的陌生人发生关系。
也不要轻易相信某某人。

一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发表于 2012-6-3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国外并非我们想的那么文明 毕竟是一个以肉食为主的文明 没有多少文化底蕴 骨子里的兽性是改变不了的时不时就会毫无理由的爆发 根本无法和我们温良谦恭的中国儿女相比 为什么一定要去国外 一定要迷恋国外的男人 相貌吗 身材吗 这都不是 完全是幼稚以为外国人的帅气相貌就是那么浪漫 但你知道自然界最毒的话恰恰是罂粟花 我看了那个视频 充满了愤怒 这完全超出了人性所容忍的范畴 不可饶恕 必须严惩最好逮住杀了做成人肉块喂狗 就算加拿大没有死刑 中国也必须要派特工将他爆头 把他打成马蜂窝。犯中华者 必诛杀之。
发表于 2012-6-3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轻的时候也经常出去鬼混,现在想想真是后怕。还好以前遇到的都是些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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